前几天,一个老朋友给我打电话,语气里满是无奈:老李,我们公司几年前退市了,现在连股权都注销了。当年搞股权激励时,签了协议说业绩达标就给股权,结果公司没了,股权也没了,我去起诉赢了官司,可判决书上写的‘被告支付股权激励款’,公司账户里一分钱都没有,这判决执行起来是不是等于废纸一张?这通电话让我想起从业20年经手过的不少类似案例。退市公司股权注销后,股权激励争议的诉讼判决执行,确实是财税和法律实务中的硬骨头,今天我就以过来人的身份,跟大家聊聊这里面的事儿。<
一、注销不是免责金牌:判决效力不会因公司消失而自动终结
很多人有个误区:公司注销了,法人资格没了,之前的债务就不用还了。这话对一半,错一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后,剩余财产才能分配给股东。这意味着,退市公司股权注销后,股权激励争议形成的债权,只要在清算程序中依法申报,就属于公司债务的一部分,不会因为公司注销就自然消失。
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某科技公司2018年退市,2021年注销。公司搞过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小张业绩达标后,公司却迟迟没过户股权,后来连股权都没了。小张起诉后,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股权折价款及利息。执行时发现公司账户没钱,小张觉得没戏了。但我们查了工商档案,发现公司在注销前,股东有笔200万的其他应收款没收回,清算时也没作为债权处理。最后我们依据《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应承担赔偿责任——起诉了清算组成员,最终拿回了大部分钱。
退市公司股权注销后,股权激励的判决依然有效,关键看清算程序是否合法,公司财产是否真的一无所有。
二、执行难在哪?三大拦路虎挡住维权路
退市公司股权注销后的执行,难就难在找钱难追责难程序乱。我总结过三大常见问题:
第一,清算程序走过场,激励债权被漏掉。 很多退市公司注销时,要么是股东自己清算,要么是委托中介机构,但往往没把激励对象的债权当回事。比如某制造企业退市时,清算组只通知了已知的大债权人(比如银行、供应商),激励对象分散在全国各地,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公司要注销,更别说申报债权了。等判决下来,公司早就清算完毕了,账上一分钱没有,实际上可能是股东偷偷转移了财产。
第二,股权价值算不清,判决金额成糊涂账。 股权激励的争议,核心往往是股权值多少钱。退市公司没有公开交易市场,股权价值评估本身就难。我见过一个案子,激励对象要求按公司巅峰时期的估值算,公司股东却说公司退市时已经资不抵债,股权一文不值。最后法院只能参考净资产、行业前景等因素酌定,但双方都不服,执行时又扯皮。更麻烦的是,如果公司注销时连财务凭证都不全(比如账目丢失、成本核算混乱),那股权价值基本就成了无头案。
第三,责任主体找不到,股东甩锅有套路。 有些退市公司注销时,股东会故意把公司财产处理干净:比如把值钱的设备低价卖给关联方,或者用公司资金偿还股东个人债务。等激励对象来执行,公司账户空空如也,股东一句公司是独立法人,与我无关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但实际上,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如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问题是,怎么证明股东滥用?这需要查银行流水、合同、关联交易记录,对普通激励对象来说,太难了。
三、破局之路:从找钱到追责,一步步来
遇到退市公司股权注销后的执行难题,真的一点办法没有?也不是。结合我的经验,可以分三步走:
第一步:先查清算账,看程序是否合法。 拿到判决后,第一步是去调取公司的清算报告、工商注销档案。重点看:清算组有没有通知所有债权人(包括激励对象)?激励对象的债权有没有申报?公司财产清单是否真实完整?如果发现清算组没履行通知义务,或者财产申报不实,那就可以起诉清算组成员,要求他们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赔偿。我之前有个案子,就是通过工商档案发现,清算组在注销前3个月,把公司唯一的一套设备以50万卖给股东亲戚,而市场价至少200万,最后法院判决股东在差价部分内承担赔偿责任,激励对象拿到了钱。
第二步:再查股东账,看有没有抽逃、转移财产。 如果清算程序没问题,就得往股东身上挖线索。查公司近几年的银行流水,看有没有大额资金转入股东个人账户?有没有异常的关联交易(比如高价买股东的破铜烂铁)?股东有没有未缴足的出资?比如某生物公司退市时,股东认缴的1000万出资只到位300万,清算时却没要求股东补足。我们起诉后,法院判决股东在未出资的700万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激励对象终于拿到了执行款。
第三步:实在不行,试试股权注销无效之诉? 这个比较极端,但也不是没可能。如果公司注销时根本没清算,或者清算程序严重违法(比如股东一人决定注销,没成立清算组),那激励对象可以起诉要求撤销注销登记或确认注销无效。不过这条路耗时很长,而且需要证明注销程序违法,实践中用的不多,但作为最后的救命稻草,可以试试。
四、从业20年真心话:预防比补救更重要
说实话,处理这类案子,我最大的感受是:股权激励争议,与其等公司退市、注销后打官司,不如在签协议时就把丑话说在前头。比如,协议里明确约定公司退市或注销时,股权激励款如何计算支付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仲裁效率通常更高)。很多公司搞股权激励时,只画大饼,不谈风险,最后真出事了,激励对象维权成本极高,结果还不一定好。
我见过一个相对规范的案例:某互联网公司在上市前搞股权激励,协议里专门写了若公司未能在5年内上市,且触发退市或注销条件,激励对象有权要求公司或创始股东按年化8%的回购股权。后来公司没上市,退市了,但因为有明确约定,激励对象直接起诉创始股东,很快就拿到了钱。这说明,事前约定比事后扯皮重要一万倍。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服务见解: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有何影响?
财务凭证不完整是企业注销中的隐形,尤其对退市公司而言,前期经营混乱往往导致凭证缺失(如合同、发票、成本核算单据不全)。企业注销时,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作为无形资产,若未依法纳入清算程序,可能被原股东侵占或遗漏,直接影响激励对象等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例如,某退市公司注销时因财务凭证缺失,无法证明某专利权的原始价值,导致激励对象主张的股权折价款无法核定。上海加喜财税公司(https://www.110414.com)在处理企业注销及知识产权清算方面经验丰富,可协助企业梳理财务凭证,核实知识产权归属与价值,确保清算程序合法合规,最大限度保护各方权益,避免因凭证缺失或知识产权处理不当引发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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