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我帮一家做AI视觉芯片的创业公司做清算时,老板老张在办公室抽了整整三包烟。这家公司冲刺科创板三年,最后卡在持续经营能力这一关被否决,账上只剩下800万现金,但还有28个核心员工手里攥着没行权的期权。这些跟着我熬了五年的兄弟,期权现在变成了一张废纸吗?老张的问题,戳中了科创板上市失败企业最痛的点——当上市梦碎,公司走向清算注销,那些曾经用来画饼的股权激励,到底该怎么收场?<
咱们先得搞明白一件事:正常情况下,股权激励是个啥?简单说,就是公司给员工发股票或期权,约定未来能以特定价格买入,等上市了股票一解禁,员工就能套现赚钱。这时候的期权,是金蛋,是员工拼命干的动力。
但一旦公司要清算注销,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这时候的期权,不再是未来能赚钱的权利,反而成了公司负债的潜在来源。为啥?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时要按顺序还钱: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税款、普通债权,最后剩下的钱才能分给股东。而股权激励,既不算职工工资,也不算普通债权,法律上到底咋算,其实没说死。
我见过一个极端案例:某新能源公司科创板上市失败后清算,账上资产1000万,负债1500万(其中欠员工工资300万、税款200万、普通债权1000万)。结果有15个员工拿着已成熟但未行权的期权找上门,要求公司按上市前估值回购。法院最后判决:股权激励属于激励性福利,不在法定清偿顺序内,员工只能和其他普通债权人一样,按比例分剩余财产——最后这15个员工人均分到2000块,连期权行权价都没cover。说白了,公司都没了,期权就是空中楼阁,法律上不保护你的期待利益。
如果说法律风险是能不能拿到钱的问题,那税务风险就是会不会倒贴钱的问题。很多企业老板和员工都忽略了一点:股权激励从授予到行权再到变现,每个环节都可能涉及个税,清算注销时更是个税务陷阱。
我印象最深的是2022年处理的一家生物医药公司。公司冲刺科创板失败后清算,CTO李总手里有5万股期权,行权价10元/股,上市前估值是50元/股。期权还没行权,公司就要注销了。李总当时觉得:期权没行权,也没拿到钱,应该不用缴税吧?结果我告诉他:不一定,甚至可能要缴30万个税。
为啥?这里涉及到两个税种:一是行权时的工资薪金所得,二是行权后转让时的财产转让所得。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员工行权时,行权价低于市场价(公允价值)的差额,要按工资薪金所得缴个税;如果之后转让股票,转让收入高于行权价的差额,再按财产转让所得缴20%个税。
但清算注销时,员工没行权也没转让,这税到底要不要缴?目前税法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注销导致期权无法行权,属于非员工主观原因终止,可以不缴;另一种观点认为,期权本身就是员工获得的利益,即使没行权,其公允价值增值部分也属于所得,应该缴税。我咨询过几个税务局的朋友,他们更倾向于后者:你想想,如果公司上市了,你行权就能赚40万/股,现在公司注销你没赚到,但这40万的‘潜在所得’已经形成了,理论上应该缴税。
更麻烦的是,如果公司没钱给员工回购期权,员工自己掏钱去缴个税,那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之前有个案例,公司清算时账上没钱,期权持有人被税务局要求就未行权期权的公允价值增值缴了20万个税,结果一分钱没拿到,还倒贴20万。所以说,科创板上市失败后,股权激励的税务处理,比能不能拿到钱更扎心。
那是不是科创板上市失败后,员工的期权就注定打水漂了?也不是。我见过不少企业,通过灵活操作,既安抚了员工,也减轻了公司负担。总结下来,大概有三种破局方式:
第一种是协商回购,打折处理。这是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公司用剩余资金,按一定折扣回购员工的已成熟期权。比如某半导体公司清算时,账上有500万现金,期权回购需求是800万,最后和员工协商打六折,用300万回购了所有期权,剩下的200万作为员工安置费分摊。这种方式的关键是员工同意,毕竟公司清算时员工最怕一分钱拿不到,打折总比没有强。
第二种是以物抵债,用资产抵期权。如果公司没钱但有其他资产(比如房产、设备、知识产权),也可以用来抵偿期权。我之前帮一家新材料公司处理过,他们账上没钱,但有一项核心专利,评估值200万。最后和期权持有人协商,用专利抵期权,员工再自己找第三方卖专利变现。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盘活了公司资产,坏处是员工可能要承担资产变现难的风险。
第三种是引入接盘方,期权延续。如果公司虽然上市失败,但业务或技术还有价值,也可以找外部投资者接盘,让投资者承接期权。比如某新能源公司被一家上市公司收购,收购方同意承接所有已成熟期权,员工可以在收购完成后,按新公司的规则行权。这种方式相当于曲线救国,但前提是公司能找到愿意接盘的冤大头。
说实话,科创板上市失败后处理股权激励,就像拆,稍不注意就会引爆法律和税务风险。作为做了20年财税的老炮儿,我给企业的建议是:别等清算时才想起期权,提前规划比事后补救重要100倍。
股权激励协议里一定要写清算条款。很多企业的股权激励协议都是抄模板,根本没写公司清算时期权怎么处理。其实应该在协议里明确:公司清算时,已成熟期权按XX价格回购,资金来源为清算剩余财产;未成熟期权自动失效。这样既避免扯皮,也给了员工明确的预期。
税务筹划要前置。很多企业觉得上市前不用缴税,其实大错特错。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非上市公司授予员工的股权激励,符合条件时可享受递延纳税政策——即行权时不缴税,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缴20%个税。如果企业能提前规划,让员工符合递延纳税条件,即使上市失败,后续转让或清算时也能少缴不少税。
员工沟通要真诚。科创板上市失败,员工心里本来就憋着一股火,这时候如果公司还躲着、拖着,很容易引发。我见过有公司清算时,老板连员工面都不见,结果期权持有人集体去劳动局投诉,最后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清算流程拖了半年。其实员工要的不多,就是一个说法,一个公平的处理方案,真诚沟通,往往能化解很多矛盾。
作为处理过上百起科创板上市失败企业清算的财税团队,我们发现两个被企业严重忽略的隐形杀手:一是财务凭证不完整,二是知识产权处置不当。很多企业冲刺科创板时,为了美化财务数据,会存在凭证缺失费用确认不规范等问题,一旦清算注销,这些历史旧账都会变成税务风险的——比如无法证明期权行权成本,导致个税计算基数错误;或者研发费用扣除凭证不全,引发企业所得税补税。科创板企业往往拥有大量核心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但清算时这些资产常被低估甚至忽略,导致员工期权回购资金缺口巨大。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通过历史凭证梳理+税务合规审查+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三位一体服务,帮助企业补全股权激励的财务链条,确保员工权益在清算中得到合法合规保障,同时降低税务稽查风险。毕竟,科创板上市失败已经够痛了,别让财务和知识产权问题,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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