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个做餐饮的老朋友给我打电话,愁眉苦脸地说公司准备注销了,结果发现还有三家供应商的货款没结清,其中一家已经扬言要起诉。他问我:公司都注销了,这钱到底要不要还?不还会不会坐牢?说实话,这种问题我听了20年,从小饭馆到集团企业,几乎每个注销的企业都会遇到。今天就想跟大家好好聊聊,公司注销时,那些还没跟供应商算清的账,到底该怎么处理。<
很多老板觉得,公司注销了,法人资格没了,债务也就跟着消失了。这种想法大错特错!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注销时没处理好供应商货款,结果不仅没甩掉包袱,反而惹来一堆官司,甚至股东还要承担连带责任。
记得2019年,我接了个案子,客户是做服装批发的老王商贸,小规模纳税人,经营了8年,因为疫情决定关门。老王觉得公司账上没钱,供应商也不会追着要,就让财务随便做了个债务清偿说明,直接去申请注销。结果呢?有一家面料供应商没收到5万块钱货款,通过工商档案查到了清算组信息,直接把老王和清算组成员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清算组未履行《公司法》规定的通知义务,导致债权人损失,老王个人赔了8万(含诉讼费)。后来他跟我说:早知道这么麻烦,就算借钱也得先把供应商的钱结了啊!
这就是典型的想当然。公司注销不是甩锅游戏,而是要按法律程序把该做的事做完,尤其是货款结算——这直接关系到企业能不能干净地退出市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成立后,必须在1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还要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很多企业注销时,要么只登报纸不通知,要么通知不全,结果给后续埋下雷。
我印象最深的是2021年的一家李姐服装厂,一般纳税人,老板李姐很谨慎,成立清算组后第一件事就是整理所有供应商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欠款金额、合同号,然后逐一打电话确认,再寄送《债权申报通知书》。有个供应商地址变更了,快递被退回,李姐就让财务跑了趟对方公司,当面送达。后来这家供应商对一笔3万多的货款有异议,说少发了货,李姐拿出仓库的出库单和对方的签收记录,问题很快解决。最后服装厂顺利注销,供应商们还夸她靠谱。
别嫌麻烦!通知供应商不是走形式,而是给双方一个对账的机会。你主动通知,对方反而可能更配合;要是等对方通过公告找上门,那就被动了。
通知完供应商,接下来就是对账。别以为我说是多少就是多少,供应商认的是合同、发票、送货单、签收记录这些白纸黑字。
我见过一个张总科技公司,注销时跟供应商对账,对方说欠款10万,张总说只欠8万,因为有一笔2万的货对方没签收。结果翻出仓库记录,发现那批货确实签收了,但签收人是张总的亲戚,没写公司名称,供应商不认。最后只能找当时送货的司机作证,又补了一份情况说明,才把这笔账厘清。所以说,平时财务不规范,注销时就会抓瞎。
对账时要注意:① 合同金额是否与实际付款一致;② 有无预付款、尾款、质保金;③ 退货有没有冲减货款;④ 发票是否开、是否合规。这些都要一一核对,最好让供应商出具《对账确认函》,盖章签字,双方各执一份,这是后续结算的铁证。
对完账,最头疼的问题来了:公司账上没钱,供应商又催着要,怎么办?
其实《公司法》里给了几种处理方式:① 清偿债务:用公司剩余财产优先支付;② 协商延期:跟供应商商量分期付款,或者用实物抵债;③ 提存:如果供应商失联,或者对债务有异议但无法协商,可以把钱提存到公证处或法院,债务就算清了。
我之前帮过一家陈记建材店,注销时账上只剩3万,但欠供应商5万。我跟供应商沟通,说明公司实际困难,提出先付2万,剩下的3万分3个月付,每月1万,如果逾期不付,供应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供应商考虑到陈记做了5年生意,没同意也没拒绝,后来我带着清算组上门,当面签了《分期还款协议》,还找了另一个老板做担保。最后陈记按期还了钱,供应商也没再追究。
还有一种情况是供应商失联。比如2022年有个刘姐食品厂,注销时发现有一家调料供应商电话打不通,地址也找不到。清算组就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了债务清偿公告,公告期满3个月后,还是没人申报,就把这笔1.2万的货款提存到了公证处。后来供应商找上门,凭债权证明去公证处领了钱,食品厂也顺利注销了。
没钱付不代表没得谈,关键是主动沟通,拿出诚意,让供应商看到你还钱的态度。要是直接装死,那只能等着被告了。
很多老板以为,只要把供应商的钱付了,就能顺利注销。其实没那么简单!工商部门在办理注销时,会重点审查债务清偿情况,尤其是《债务清偿及担保情况说明》(也就是债务清偿报告)。
这份报告里要写清楚:① 有多少家供应商,欠款多少,已付多少,未付多少;② 未付的原因(比如协商中、提存中);③ 相关证明材料(对账确认函、还款协议、提存凭证等)。我见过一家企业,因为报告里没写清楚未付货款正在协商中,被工商部门打回重做了3次,拖了两个月才注销。
别小看这份报告!它相当于给工商部门一个交代:该通知的供应商通知了,该对账的对账了,该还的钱还了(或者正在处理),企业没有逃债行为。材料齐全,工商、税务才能放你走。
最后提醒一句:清算组成员不是摆设!如果清算组没通知供应商、没对账、没处理债务,导致债权人损失,清算组成员(通常是股东、董事、财务负责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我见过一个案例,股东王某在公司注销时,觉得反正公司没钱,供应商不会闹,就让财务随便做了个无债务声明,所有供应商都没通知。结果半年后,供应商集体起诉,法院判决王某等清算组成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共赔了20多万。王某肠子都悔青了:当初要是花点钱把供应商的钱结了,哪会到今天这个地步?
所以说,股东们别以为成立清算组就没事了,清算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签字确认前都要看清楚、问明白,不然锅最后会背到自己身上。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注销时都会遇到财务凭证不完整的难题,比如缺少供应商的送货单、对账单,或者发票丢失,这会导致货款结算无法核实,直接影响注销进程。我曾遇到一家企业,因为部分采购合同缺失,税务部门要求补缴10万增值税,最后不得不先补税才能注销。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在注销时也常被忽视,若未及时转让或注销,可能被他人恶意抢注,给原股东带来潜在风险。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处理企业注销业务时,会先帮助企业梳理财务凭证,通过银行流水、业务记录等补全缺失资料,确保货款结算合法合规;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协助办理转让或注销,避免后续纠纷。我们深知企业注销的复杂性,用20年的专业经验为企业保驾护航,让注销之路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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