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阳光透过上海某财税论坛的玻璃窗,洒在王明远花白的头发上。他穿着一件半旧的深蓝色夹克,袖口磨出了细微的毛边,却难掩眼神里的锐利。作为上海某知名财税咨询公司创始人,王明远有着30年国企改制与资产重组经验,经手过百余起大型国企租赁合同纠纷案,被业内称为国企改制的‘老法师’。他的口头禅是这个事儿啊,得从根儿上看,说话时总带着点阿拉上海人特有的慢悠悠,却句句切中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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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上海国企改制中,租赁合同解除纠纷最常见的是哪些类型?
这个事儿啊,得从根儿上看。王明远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杯上留着淡淡的龙井渍,上海国企改制,老底子是‘抓大放小’,后来是‘混合所有制’,租赁合同纠纷就像老房子里的‘老蛀虫’,早先不显眼,改制时全冒出来了。
他掰着手指头数:最常见的是‘历史遗留合同’。90年代国企转制,好多租赁合同是手写的,甚至只有个收据,租金、期限、违约责任全靠‘口头约定’,改制时一清算,租户说‘我交了20年租金’,国企说‘合同早到期了’,这种扯皮能扯半年。
其次是‘主体错位’。王明远话锋一转,比如某国企下属三产公司签的租赁合同,后来三产公司注销了,主国企说‘合同不是我们签的’,租户说‘我一直交给你’,这种主体不清,改制时就成了‘无主案’。
还有僵尸企业清退难。他举例:浦东有家老国企,厂房空了10年,租户每月象征500块租金,把厂区改成仓库,改制时国企要收回,租户说‘我投入了200万装修’,国企说‘合同无效’,最后打官司,资产拍卖还不够抵律师费。
说到这里,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泛黄的笔记本,翻到一页:这是1998年某纺织厂改制时的案子,租户是个体户,租了车间做服装,合同写着‘租金每年1万’,但没写租期。改制时国企要卖厂房,个体户不肯搬,说‘我爹就在这车间里干活,我从小在这长大’。我当时去现场,看到车间墙上还留着‘大干快上’的标语,心里咯噔一下——国企改制不是赶人走,是让老资产活起来。
问题二:面对这些纠纷,您通常遵循哪些处理原则?
处理这种事儿,不能‘一刀切’,得‘一企一策’。王明远伸出三根手指头,第一,法律是底线,但不是唯一;第二,国资保值和民生保障要‘两头翘’;第三,程序要‘透明得像玻璃’。
他讲了个2005年的案例:徐汇有家国企商场,转制时租户有200多家,大多是卖菜、修鞋的小商户。国企想整体打包给开发商,租户们急了,说‘我们在这摆了30年摊,开发商一来租金翻十倍’。我当时给国企提了个建议:‘先搞听证会,让租户选代表,再请评估公司算市场租金,最后搞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老租户保留3年原价,新租户按市场价,到期后逐步过渡。’国企一开始不乐意,说‘这不是亏本买卖’,我跟他们算账:‘你现在清退,200家商户集体,改制项目就得停,机会成本多大?不如稳住他们,等商场火了,租金自然能涨。’后来果然,3年后商场人气旺了,租金涨了50%,商户也没闹。
这个事儿啊,得从根儿上看,他重复着口头禅,国企改制不是‘甩包袱’,是‘盘活资产’,资产盘活了,国资保值了,民生也保障了,这才是‘三赢’。
问题三:租赁合同解除涉及的财税处理很复杂,比如违约金、搬迁补偿、资产处置损益,这些怎么和法律规定衔接?
财税是‘算账’,法律是‘规矩’,两者得‘拧成一股绳’。王明远拿起桌上的计算器按了两下,比如违约金,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调整’,但财税上,企业支付的违约金能不能税前扣除?得看是不是‘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我去年处理个案子,国企和租户约定‘提前解约赔100万’,结果租户只赔了30万,国企财务想把这70万差额计入损失,我说不行——你得先去法院确认违约金调整,有了判决书,才能税前扣除。
搬迁补偿更复杂。杨浦有家国企搬厂房,租户要求‘搬迁补偿+装修损失’,国企给了500万,结果税务稽查说‘装修损失没发票,不能税前扣除’。我当时建议他们:先和租户签《和解协议》,明确补偿金额包含装修损失,再让租户去税务局代开发票,虽然要交3%的增值税,但至少能税前扣除,国企少缴了25%的企业所得税,相当于‘花小钱省大钱’。
说到这里,他突然笑了:有次我给国企财务培训,说‘违约金和补偿金要分开签’,有个年轻财务问‘为啥不能写在一起?’我跟他说,你写在一起,税务局以为你是‘变相降价’,税前扣除就麻烦了。后来这财务跟我说,王老师,您这招叫‘财税分家,各司其职’,我记一辈子。
问题四:有观点认为,国企改制是市场化行为,应该快刀斩乱麻,对历史遗留的低价租赁合同,直接按市场价重签或解除,您怎么看?
快刀斩乱麻?那是要出人命的!王明远猛地拍了下桌子,茶杯里的茶水晃了出来,我见过最离谱的,国企改制时把老厂房租金从每月10块/平米直接提到50块/平米,租户都是小工厂,一夜之间成本翻5倍,好几个厂子直接倒闭了,工人堵在国企门口骂‘黑心国企’。
他叹了口气:市场化是方向,但‘历史遗留问题’是‘老账’,不能‘新账老账一起算’。比如普陀有家国企,90年代以‘扶持三产’名义把厂房低价租给集体企业,后来集体企业改制成了民营企业,国企说‘现在要市场化,涨租金’。我当时建议他们:‘先做成本监审,看看民营企业现在的利润率,如果利润率低于5%,就维持原价;如果高于10%,就涨30%,分3年涨到位。’民营企业老板后来跟我说,‘王老师,您这方案让我喘了口气,不然我厂子就黄了’。
这个事儿啊,得从根儿上看,他放缓语气,国企不是‘房东’,是‘国有资产管理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很重要,但更要考虑‘社会效益’。你把小商户赶走了,周边居民生活不方便,政府要搞‘民生工程’,最后还得国企兜底,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问题五:在僵尸企业改制中,有些租户长期拖欠租金,甚至把厂房转租牟利,国企是否应该无条件清退?有没有更灵活的处理方式?
拖欠租金是违约,‘无条件清退’不是最优解。王明远摇了摇头,我去年处理个案子,嘉定某国企‘僵尸企业’,租户把厂房转租给物流公司,拖欠租金300万,国企想直接起诉清退。我跟他们说,‘你起诉赢了,厂房空着,每年还得交土地使用税,不如搞以租抵债’。
他详细解释:我们让租户把‘拖欠租金’转为‘国企对租户的债权’,然后租户用这笔债权入股新成立的公司,国企占51%,租户占49%,国企负责厂房改造,租户负责运营。比如租户欠300万,就相当于国企给了他300万‘干股’,每年按利润分红。这样国企收回了欠款,盘活了资产,租户也不用搬走,还能继续经营,两全其美。
这得有个前提——租户得‘靠谱’。王明远补充道,有个租户转租赚了钱,却一直拖着不抵债,我们就建议国企起诉,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把转租收益划给国企。所以说,‘灵活’不是‘无原则’,‘底线’不能破。
问题六:从30年经验看,您觉得上海国企改制中,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最大的变化是什么?未来趋势如何?
最大的变化是‘从‘重管理’到‘重服务’’。王明远望向窗外,90年代我们处理纠纷,国企说‘我是老大,听我的’;现在国企说‘怎么才能让租户满意,资产保值’?这说明观念进步了。
他举了个最近的例子:静安有家老国企厂房,租户想改成‘文创园’,国企一开始不同意,说‘文创园风险大’。后来我们做了调研,发现文创园能带动周边经济,还能申请‘城市更新’补贴,就建议国企和租户成立合资公司,国企以厂房入股,租户负责运营,收益按比例分成。现在文创园火了,租金涨了3倍,国企每年分红几百万,租户也赚了钱,政府还给了‘示范项目’牌子。
未来趋势啊,他顿了顿,会更注重‘ESG’——环境、社会、治理。比如老厂房改造要‘绿色低碳’,租户得符合环保标准;处理纠纷要‘社会责任’,不能只看眼前利益;治理结构要‘透明’,让租户、政府、职工都参与进来。我最近在帮一家国企做‘租赁合同数字化管理’,所有合同、租金、纠纷都上链,谁都能查,这就是‘治理现代化’的体现。
寄语:让数字有温度,让改革有底线
访谈结束时,王明远起身送我,走廊里传来他爽朗的笑声:阿拉做这行的,就是要把‘冷冰冰的数字’变成‘热乎乎的解决方案’。国企改制不是‘甩包袱’,是‘传家业’——把老资产传给下一代,还要传得稳、传得好。
他停在走廊尽头,指着墙上的一张老照片:这是我2000年在浦东某国企改制时拍的,那时候我们为了一个租户的安置问题,连续加班一个月,最后租户送来一面锦旗,写着‘国企改革好,百姓有依靠’。你看,做这行,不光要懂税法、懂财务,更要懂人心、懂民生。
对年轻人,我只有一句话:他转过身,眼神里满是真诚,别只盯着账本上的数字,要看看数字背后的人。国企改制的每一步,都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饭碗,关系到国家资产的安危,‘底线’不能破,‘温度’不能丢。这样,你才能成为一个‘有良心的财税人’。
阳光洒在他花白的头发上,那一刻,这位老法师的身影,仿佛成了上海国企改制路上的一盏灯,温暖而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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