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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经营的公司,简易注销股东会决议争议如何解决?

已有 3290人查阅 发表时间:2025-08-12 05:36:12

最近有个老客户找我,愁眉苦脸地说:公司注册一年了,啥业务也没干,现在想走简易注销,结果两个股东闹翻了,一个同意一个不同意,卡在股东会决议这步了,你说这可咋整?说实话,这种场景我每年至少遇到10起。很多老板注册公司时热血沸腾,真到注销时却因为一点小事扯皮,尤其是未开展经营的公司,简易注销股东会决议争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成了不少人的拦路虎。今天我就以20年财税从业者的经验,跟大家好好聊聊这事,希望能帮到正犯愁的你。<

未开展经营的公司,简易注销股东会决议争议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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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没经营的公司,注销时反而容易闹矛盾?

很多人觉得没经营、没负债、没业务的公司注销应该很简单,但现实往往打脸。我见过两个大学同学合伙注册公司,说好一起创业,结果项目黄了,想注销时,一个股东觉得反正没亏钱,赶紧注销算了,另一个却梗着脖子说:我当初投了5万,现在啥也没有,必须把注册资金退我才能注销!其实公司注销是资不抵债也要清算的过程,注册资金是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限额,不是能退的钱。这种认知错位,就是矛盾的根源。

还有一种更常见的:股权比例50对50的夫妻店或兄弟公司,谁也说服不了谁。我之前帮一个客户处理过,张老板和李老板各占50%股份,公司没开过张,账上就1块钱注册资金。张老板想省事走简易注销,李老板却偏要走普通流程,请清算组,理由是万一以后有人找公司麻烦,我得撇清关系。说白了,就是怕担责,但又说不清怕啥,就是心里不踏实。这种情绪化的争执,最难解决。

法律咋规定的?股东会决议到底要多少人同意?

先说结论:未开展经营的公司,简易注销的核心是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因为简易注销需要全体股东签署《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这份承诺书的法律效力等同于股东会决议。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简易注销得全体投资人签署《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少一个人都不行。

那《公司法》里说的股东会决议过半数通过是不是不管用了?这里有个关键点:简易注销是特殊通道,为了简化流程,所以要求比普通决议更严格。普通注销时,股东会决议可以按章程表决(比如67%以上或过半数),但简易注销必须全体签字画押。我见过一个案例,三个股东,两个同意一个不同意,想偷偷提交简易注销,结果市场监管局系统里查到异议,直接打回,只能转普通注销,多花了3个月时间和2万块钱清算费,得不偿失。

如果你遇到股东不同意,先别急着吵架,翻开公司章程看看——章程里有没有特别约定简易注销的表决方式?如果没有,那就默认按全体一致来。这是硬性规定,谁也绕不过去。

三个真实案例:从闹翻天到顺利注销的破解路

案例一:怕担责的股东,其实是不懂法

去年有个客户,王女士和赵先生合伙开公司,王女士占70%,赵先生占30%。公司没经营,王女士想简易注销,赵先生死活不同意,说万一公司以前欠税呢?我签字了是不是要一起还?我让他们把公司近三年的税务记录拉出来一看,压根没税务申报记录,连零申报都没有。我直接跟赵先生说:你看,税务局连你公司存在都不知道,哪来的欠税?简易注销的承诺书里写了‘公司无债权债务’,如果你签字后真有问题,市场监管局会把你拉进经营异常名录,严重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你现在不签,以后真有事跑都跑不掉。赵先生听完半信半疑,我当场给他看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里承诺不实列入经营异常的条款,最后他终于签了字。其实很多股东就是吓自己,把责任想得太重,只要把法律后果说明白,矛盾就好解决了。

案例二:失联股东怎么办?公告送达是杀手锏

刘老板的公司有两个股东,他自己占80%,另一个股东陈先生占20%。陈先生去年出国后就失联了,刘老板想注销,联系不上人,急得团团转。我告诉他:失联不是没办法,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股东会决议对失联股东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60天。我们帮刘老板在报纸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都发了公告,到期后陈先生没回应,我们就拿着公告报纸和市场监管局沟通,最终同意用刘老板单方面签署的承诺书+公告证明办理简易注销。不过这里要注意:公告前最好找律师做个失联事实公证,不然市场监管局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耽误时间。

案例三:股权比例均等的死结?换个思路就能破

张老板和李老板各占50%股份的公司,想注销时吵得不可开交。张老板说我同意就行,我占大股,李老板说必须我们都同意。我让他们把公司账目翻出来,发现账上还有1块钱的注册资金,其他啥也没有。我出了个主意:你们把这1块钱注册资金‘分’了,签个协议,说‘双方确认公司无任何资产债务,1块钱归张老板所有’,然后李老板写个‘放弃异议声明’,承诺以后不找公司麻烦。李老板一开始还不愿意,我说:你看,你不同意,公司注销不了,每年还要做年报,地址异常了还要罚款,这1块钱你分不到,还得搭钱,何必呢?最后李老板想通了,签了声明,公司顺利注销。其实很多时候,矛盾不是解决不了,而是没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台阶。

实操技巧:遇到争议,这四步能少走弯路

第一,先冷处理,别硬碰硬。我见过不少老板,股东一有分歧就拍桌子骂娘,结果矛盾越闹越大。不如先各自冷静几天,等情绪平复了再谈。有时候缓一缓比争赢了更重要。

第二,把账算清楚。没经营的公司也要做清算,把有没有欠税、有没有对外担保、有没有隐性债务都列出来,白纸黑字写清楚。很多股东就是怕未知,只要把风险摆出来,他心里就有底了。

第三,学会让步。比如股权比例大的股东,可以在清算费用上多承担一点;失联股东的股份,如果章程允许,可以协商转让给其他股东,拿到转让款后再注销。记住,注销的目的是结束公司,不是争输赢。

第四,找中间人调解。如果自己谈不拢,可以找财税顾问、律师或者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帮忙。我们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就经常帮客户做这种调解,站在第三方角度分析利弊,股东反而更容易接受。

最后说句大实话:注销不难,难的是心平气和

做了20年财税,我见过太多因为面子意气把简单事复杂化的老板。其实未开展经营的公司,简易注销股东会决议争议说白了就是钱的事和怕的事,把钱算清楚,把风险说明白,把情绪放一边,大部分矛盾都能解决。如果你实在搞不定,别硬扛,找专业的人帮帮忙,省下的时间和精力,比什么都值。

上海加喜财税服务见解:财务凭证不完整、知识产权未处理,注销时这些坑别踩!

很多老板在注销未开展经营的公司时,只盯着股东会决议,却忽略了两个隐形:财务凭证不完整和知识产权未处理。财务凭证是公司经营的证据链,哪怕没经营,注册时的银行流水、租赁合同、验资报告都得齐全,不然税务局可能会要求补税+罚款。我见过有个客户,因为丢了注册时的银行回单,被税务局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最后花了2万块钱找事务所审计才搞定。知识产权更是容易被忽视,商标、专利、著作权如果没转让或注销,可能会被他人抢注,甚至影响公司注销进度。我们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帮客户办理注销时,会先做全流程风险排查,从凭证整理到知识产权处置,一站式服务,避免客户因为这些小问题走弯路。记住,注销不是甩包袱,而是负责任,把细节做到位,才能真正干净地结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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