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老板注销企业时踩坑,最常见的就是员工节日费没付这事儿。有的老板觉得企业都没了,谁还管这个,结果员工一仲裁,不仅多掏钱,还影响征信;有的老板想节个流,最后被税务局盯上,补税加罚款,得不偿失。今天就跟大伙儿好好聊聊,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时,这未付的节日费到底该怎么处理,才能既合法合规,又少走弯路。<
先说个基础问题:节日费到底算啥?是工资的一部分,还是企业给的福利?这直接关系到它是不是必须付。根据我们团队的经验,90%的情况下,节日费都被认定为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如果劳动合同里写了过节费按国家规定发放,或者公司制度明确春节、中秋等节日发放节日补贴,那基本跑不了——这属于劳动报酬,不是企业想给不给的福利。
举个例子,之前有个做餐饮的老板老王,开了家个人独资餐厅,去年年底想注销。员工小李找来,说中秋、春节的过节费一共8000块没给,老王觉得餐厅生意不好,哪有钱给,小李直接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呢?法院认定节日费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老王不仅要付8000块,还要加付50%的赔偿金,也就是12000块,合计20000块。老王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还不如先付了。
这里要提一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节日费如果属于约定工资的一部分,那企业注销时没付,本质上就是拖欠工资,员工完全有权利追讨。
很多老板以为企业注销了,债务就没了,这话对一半,错一半。个人独资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无限责任——企业财产不够还债的,老板得用个人财产还。节日费作为职工工资,在清偿顺序里可是排第一位的,比税款、其他债务都优先。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九条写得明明白白: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也就是说,就算企业账上只剩1万块,员工有2万块工资(含节日费)没付,这1万块也得优先给员工,不够的部分,老板得自己掏。
之前有个做服装批发的张姐,注销时没给员工付端午、中秋的节日费,合计5000块。员工没闹,但税务局在注销稽查时发现,这笔钱没申报个税,要求补缴个税(按500012%=600,假设5000是全年节日费分摊),还要罚款0.5-3倍,最后张姐多花了近2万。你说冤不冤?
有的老板可能会想:我先把企业注销了,员工找不到我,不就省了?这种想法太天真了。现在劳动仲裁、税务稽查都严得很,尤其是注销环节,税务局、工商局会盯着清算报告,一看应付职工薪酬有余额,肯定会问清楚。
我们之前处理过一个案例,老板李四注销公司时,清算组把应付职工薪酬——节日费一笔勾销,没支付。结果员工集体投诉到人社局,人社局责令限期支付,李四拖着不给,最后被列入失信名单,连高铁票都买不了。更麻烦的是,税务局认定他故意逃避个税申报,除了补税,还罚了5倍滞纳金。
这里要提醒一句:节日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企业发的时候就得代扣代缴个税。如果没发,个税虽然不用代扣,但税务局可能会认为你隐匿收入,要求补税。尤其是注销时清算财产,如果应付职工薪酬没支付,税务局可能会视同分配利润,按经营所得补个税,税率可是20%以上,比工资个税高多了。
那到底该怎么处理呢?根据我们帮200多家企业注销的经验,分三步走,准没错:
第一步:清算组成立后,赶紧通知员工申报债权。别以为没人提就不用给,主动发个通知,让员工把未付的节日费、工资、社保都列出来,签字确认。这样既能避免后续员工说我不知道要申报,也能让你心里有数,到底要准备多少钱。
第二步:核对节日费是否属于应支付。看看劳动合同、公司制度、工资表,有没有约定节日费?约定了多少?是固定金额还是按工资比例?比如有的公司规定春节发2000元过节费,那这笔钱就必须付;如果只是口头说过节可能有福利,那可能就不算——不过这种口头约定,仲裁时员工很难举证,但为了稳妥,建议还是提前沟通清楚。
第三步:优先支付,保留凭证。清算财产到账后,第一件事就是先把员工工资(含节日费)付了。支付的时候,最好通过银行转账,备注节日费,让员工签收,保留好银行流水、签收单。如果员工愿意,还可以签个《和解协议》,写清楚双方就劳动报酬已结清,再无其他纠纷,这样更保险。
对了,支付时代扣代缴个税别忘了。比如员工节日费5000块,合并当月工资计算个税,申报的时候在工资薪金所得里填上,别漏了。
最后说几个我们踩过的坑,大伙儿千万别犯:
1. 节日费和高温补贴分不清:高温补贴属于津贴,部分地区有强制规定,必须发;节日费更多是福利,但只要约定了,就得付。别以为都是补贴,可以混着说,仲裁时可是泾渭分明。
2. 注销前突击发工资:有的老板想节税,在注销前把节日费、工资都堆到一个月发,结果个税税率跳档,反而多交税。其实分开发,按正常工资薪金申报,更划算。
3. 忽略离职员工的节日费:如果员工是在节后离职,比如春节后3月离职,但春节的节日费还没发,这笔钱也得付。别以为人走了就不用给,劳动报酬跟员工在职与否没关系,只要约定了,就得给。
财务凭证不完整是企业注销中的隐形,尤其是涉及员工薪酬的凭证,比如节日费的发放记录、工资表、银行流水,如果缺失,不仅可能被认定为未支付劳动报酬,还影响税务清算。知识产权方面,如果企业有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注销时未妥善处理,可能导致资产流失,甚至引发后续纠纷。比如某科技公司注销时,因财务凭证缺失无法证明专利权属,导致股东间产生争议,最终通过诉讼解决,耗时耗力。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建议企业主,在注销前务必梳理财务凭证,确保薪酬类资料完整,同时做好知识产权的评估与处置,避免留下法律风险。我们提供专业的注销全流程服务,从清算到税务申报,帮您平稳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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