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场景】 <
下午三点,阳光透过百叶窗洒在会议室的圆桌上,空气中飘着淡淡的咖啡香。本次访谈由《财税实务》杂志主持,围绕注销公司税务申报材料的法规依据展开。访谈对象包括:
- 王教授:某财经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从事税法研究20年,语言严谨,引经据典;
- 张总:某餐饮公司创始人,刚完成公司注销,经历过税务申报的摸爬滚打,说话直白带点过来人的感慨;
- 陈会计:某科技公司财务主管,处理过两次公司注销,擅长用流程化语言拆解复杂问题。
【访谈实录】
访谈者:各位好!今天想和大家聊聊公司注销时税务申报材料有哪些法规依据这个话题。先从最基础的问起:如果一家公司要注销,税务申报环节通常需要准备哪些核心材料?张总,您刚注销完公司,能不能先从实操角度说说?
张总:哎,别提了,我当时开家小餐馆,想着不干了就赶紧注销,结果材料清单一长串,差点没把我搞晕!首先肯定是营业执照注销申请书,这个去市场监管局办注销时就要有;然后税务这边,得有近三年的账簿、记账凭证、财务报表,我们公司规模小,就三年,大公司可能要更久?哦对,还有发票领用簿和已开具未核销的发票存根联,我们当时还有几本空白发票,得先缴销,不然税务不让走。
陈会计:张总说的很实在,我再补充几个关键项。第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现在三证合一了可能是营业执照副本,但有些地方仍要求提供);第二,清算报告,这个很重要,要说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还有清算所得怎么算的;第三,各项税种的申报表,比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这些,必须申报到注销当月,不能有遗漏;第四,完税凭证,包括税款、滞纳金、罚款的缴纳记录,税务要确认你没欠税才能给清税证明。
访谈者:听起来材料确实不少。这些材料的要求,背后有哪些具体的法规依据呢?王教授,您从专业角度解读一下?
王教授:好的。这些材料要求不是凭空来的,核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清算的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若干公告。比如《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在办理注销登记前,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这就明确了结清税款、缴销发票是前置条件,对应的材料自然就是完税凭证、发票存根联这些。
张总:等等,王教授,您说的滞纳金和罚款,我们当时就吃过亏!有一笔增值税因为申报晚了几天,注销时被要求补缴滞纳金,当时还纳闷:公司都要注销了,怎么还有滞纳金?这个有法规依据吗?
王教授:当然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只要没按时缴税,不管公司是否注销,滞纳金都得算。至于罚款,比如未按规定保管账簿、未按规定申报,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至七十二条,都有相应处罚,对应的材料自然就是处罚决定书和罚款缴纳凭证。
陈会计:我补充一点企业所得税清算的问题。很多企业注销时容易忽略清算所得的申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等。这个清算所得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应的材料就是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表和资产处置明细表。我们公司上次注销,光清算所得就缴了20多万税款,材料准备了好几周,把每一笔资产变卖记录都理清楚了。
访谈者:陈会计提到清算所得,这确实是税务注销的难点之一。那如果公司有欠税或者未结清的发票,材料要求会有什么不同?
张总:这个我太有发言权了!我们公司注销时,有一笔2019年的房产税没交,因为当时租的店铺转租,以为房东交了,结果税务说纳税主体是你,必须补缴。当时不仅补了税款,还交了滞纳金,材料上多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滞纳金计算表。还有未结清的发票,我们有一张开给客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客户一直没拿去认证,税务要求我们先把这张发票作废,然后提供发票作废证明和客户未认证说明,才能进入下一步。
陈会计:对,这种情况属于税务异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的通知》,如果企业存在未办结事项,比如欠税、未结清发票、处于税务检查状态,税务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企业必须先处理完这些事项,才能提交注销申请。对应的材料就是处理完毕的证明,比如完税凭证、发票缴销证明、检查结论书等。
访谈者:64号公告是不是也简化了部分注销流程?现在很多企业说简易注销更方便,这和普通注销在材料上有什么区别?
陈会计:是的!64号公告把税务注销分为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两种。符合条件的企业,比如未领过发票、无欠税、无未结清事项,可以申请简易注销。材料上就简化很多:只需要《清税申报表》、《税务注销简易承诺书》,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就行。不需要提供三年的账簿、清算报告这些复杂材料。不过要注意,简易注销有公示期,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天,有异议的话就不能用简易注销了。
张总:哎,这个简易注销要是早点知道就好了!我们当时走的是普通注销,光是清算报告就找了会计师事务所做了半个月,花了小两万。如果符合条件,简易注销能省不少事。不过话说回来,简易注销虽然材料少,但承诺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隐瞒欠税、未结清发票,以后被查到,可是要承担责任的吧?
王教授:张总说得对。《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简易注销是诚信推定,企业对自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果通过简易注销后发现存在未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可以追缴,并处以罚款,甚至纳入征信黑名单。所以即便是简易注销,企业也要确保自身没有历史欠账。
访谈者:从法规依据看,注销税务申报的核心逻辑是什么?三位能不能总结一下?
王教授:核心逻辑是全面清税、合规申报。《税收征管法》和《公司法》都规定了清税是注销的前置程序,目的是防止国家税款流失,确保企业债权债务、税务事项在注销前全部处理完毕。对应的材料,本质上都是对清税过程的证明——账簿、报表证明经营情况,清算报告证明资产处置,完税凭证证明税款结清,发票缴销证明证明税务关系终结。
陈会计:从实操角度看,材料准备要遵循先梳理、后申报的原则。我建议企业决定注销后,先自查:有没有欠税?有没有未开发票?有没有税务检查未结束?然后对照《税收征管法》和64号公告的要求,逐项准备材料。比如企业所得税清算,要提前计算清算所得,准备资产评估报告(如果需要),避免申报时被税务打回来。
张总:对,过来人经验:别怕麻烦!材料准备得越全,注销越顺利。我们一开始觉得小公司随便弄弄就行,结果因为漏了一张2018年的印花税申报表,被税务退回两次,多跑了半个月。后来把近三年的所有纳税申报表打印出来,一张张对,才找到问题。完整、真实、合规 是材料准备的关键,这三点背后都是法规在撑腰。
【访谈后总结】
三个小时的访谈,从张总的踩坑经历到陈会计的流程拆解,再到王教授的法规溯源,让我们对注销公司税务申报材料的法规依据有了清晰的认识:这些材料要求并非额外负担,而是《税收征管法》《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目的是确保企业税务关系的彻底终结和国家税款的足额征收。
无论是普通注销的清算报告三年账簿,还是简易注销的承诺书清税申报表,其背后都贯穿着诚信申报、全面清税的税法精神。对企业而言,提前了解法规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不仅能避免反复跑多缴滞纳金的麻烦,更是对自身信用的维护;对税务机关而言,通过材料审核实现以票控税以数治税,是优化税收治理的重要手段。
正如王教授所言:注销不是终点,而是企业全生命周期税务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只有走好这‘最后一公里’,才能让企业退出市场更规范,让税收环境更公平。而对于准备注销的企业来说,记住张总的过来人经验和陈会计的实操建议——材料不怕多,怕不全;流程不怕繁,怕不合规,或许就是应对税务注销申报的最佳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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