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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如何处理公司章程备案撤销公告发布方式?

已有 12020人查阅 发表时间:2025-08-07 21:54:42

大家好,我是老张,在财务圈摸爬滚打二十多年,从基层会计熬到财务总监,经手的公司注销少说也有三五十家了。要说注销公司里哪个环节最让人头疼,我敢说90%的财务人都会提名章程备案撤销公告——这玩意儿看似简单,发个公告就完事,但实际操作起来,坑比公司账上的坏账还多。今天我就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跟大家聊聊这事儿,顺便分享点我踩过的坑和总结的干货,希望能帮各位少走弯路。<

注销公司,如何处理公司章程备案撤销公告发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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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注销时,章程备案撤销公告到底是个啥?为啥非要发?

先说个最近的例子。上个月帮一家做了15年的老制造企业做注销,老板娘拉着我说:张总监,咱们公司账都清完了,税务也注销了,最后就剩工商这一哆嗦,你赶紧弄完,我好去办退休。结果我带着去工商局,窗口大姐扫了一眼材料,直接甩回来:章程备案撤销公告呢?没这个,我们受理不了。

老板当时就懵了:啥?注销公司还要发公告?当初注册也没说要发啊!其实很多人跟我老板一样,对章程备案撤销公告一头雾水。说白了,这玩意儿就是公司注销前的最后一道公示——当初公司成立时,咱们把公司章程交到工商局备案,相当于给工商局留了个底儿;现在公司要没了,这个底儿也得跟着撤销,不然工商系统里还显示某某公司有章程没公司,多尴尬?

更重要的是,这公告是给所有利益相关方看的:债权人、合作伙伴、甚至潜在的法律纠纷方。说白了,就是告诉所有人:我们要没了,账清了,事儿了了,有啥事儿赶紧找,别等注销完了再来找麻烦。你要是不发,或者发得不规范,轻则被工商局驳回,重则被债权人起诉,说你公告都没发,我怎么知道你公司要注销?我的债找谁要去?到时候麻烦可就大了。

二、挑战:你以为发个公告就完事?这里面全是坑

我刚做财务那会儿,觉得公告发布不就是找家报纸,登个声明嘛,跟登寻人启事似的,有啥难的?结果第一次独立负责注销公司时,就被现实狠狠上了一课。

那是2010年,我刚升上财务主管,接手了一家小型贸易公司的注销。当时年轻气盛,没多想,直接翻出《公司法》,找到公司注销应当公告那一条,觉得公告就是登报纸,于是随便找了一家本地小报,花了200块钱登了个注销公告,内容大概就是某某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注销,请债权人自见报之日起45天内申报债权。

结果呢?材料交到工商局,窗口人员直接说:你这公告不行,报纸不是我们指定的,而且内容漏了‘清算组负责人联系方式’。我当时就急了:《公司法》里只说要公告,没说要指定报纸啊?窗口大姐白了我一眼:法律规定是原则性要求,具体执行看地方口径,我们这儿早就规定必须用《XX日报》或《XX商报》,你这小报谁看啊?债权人看不到,公告有啥意义?

没办法,我只能回去重新找指定报纸,又花了500块,这次把清算组负责人的电话、地址都加上,才勉强通过。但更坑的还在后头——公告登出去一个月后,突然有个供应商找上门,说:我天天看《XX日报》,怎么没看到你们公告?我一查,原来那家指定报纸的工商公告版块被广告挤到最后一页,而且字号比广告小两号,不仔细根本看不出来。供应商没看到,过了申报期,最后我们只能自掏腰包把货款结了,白亏了十几万。

这件事让我第一次明白:公告发布不是完成任务,而是有效送达。你以为你发了公告就完事了?其实从发到送达,中间隔着无数个坑:报纸选不对、内容不规范、渠道太单一……稍不注意,就可能前功尽弃。

三、解决方案:20年经验总结,公告发布四步走避坑法

经过这么多年的摸爬滚打,我总结了一套章程备案撤销公告发布四步法,现在每家公司注销,我都按这个流程来,基本没再出过岔子。今天就毫无保留地分享给大家。

第一步:先搞清楚当地规矩——别跟政策硬刚

我常说:做财务,尤其是注销这块,‘地方特色’比‘国家规定’更重要。国家层面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只说应当公告,但具体怎么公告、登什么报纸、登几天,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潜规则。

我建议:在发公告前,先做三件事:

1. 查当地市场监管局官网:很多地方会在企业服务或登记注册板块里公布《注销登记指南》,里面会明确指定报纸名称(比如北京指定《北京日报》,上海指定《解放日报》)、公告期(一般是45天)、内容模板等。这是最权威的依据,千万别自己瞎猜。

2. 打电话问(但别打总机):如果官网没找到,直接打当地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科的咨询电话(注意,是企业登记科,不是总机!总机只会转来转去)。打电话时别问怎么发公告,而是问老师,我们公司要注销,章程备案撤销公告需要在哪几份报纸上发布?有没有推荐的?有没有内容模板?这样问,对方一般会给你明确答复,甚至会把模板发到你邮箱。

3. 找同行取经:如果身边有同行做过当地注销,赶紧问问他们用的哪家报纸,有没有被驳回的经历。有时候同行的一句话比你看十遍官网还管用。

行业潜规则:有些地方窗口人员看人下菜碟——如果你是找代理机构办的,他们可能会更耐心;如果是自己去办,态度可能一般。所以打电话时语气客气点,多说老师麻烦您了我们第一次办,不太懂,他们一般会多指点几句。

第二步:选对公告渠道——别让公告石沉大海

公告渠道是重中之重,选错了,等于白发。现在很多财务人觉得报纸太老土,发个微信公众号就行,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根据我的经验,公告渠道要遵循传统+新兴双保险原则:

1. 指定报纸(必选):这是硬性要求,不管你多不情愿,都得发。选报纸时注意:

- 选日报或商报,别选晚报、都市报——后者发行量小,而且读者主要是普通市民,不是商业主体,债权人基本不看。

- 一定要登工商公告版块,别登分类广告或社会新闻——前者是专门给企业公告用的,后者会被当成普通新闻,没人注意。

- 提前跟报社确认见报日期,有些报社可能积压稿件,你今天交稿,他三天后才登,这会影响公告期计算。

2. 政府指定平台(加分项):现在很多地方市场监管局有自己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政务服务网,支持在线发布注销公告。比如浙江的浙里办、广东的粤商通,都可以免费发布。这种渠道的好处是官方背书,而且永久保存,债权人随时能查到。

3. 公司官网/公众号(辅助项):如果你的公司还有官网或公众号,可以同步发布公告,但注意:这不能替代报纸和政府平台,只能作为补充。尤其是公众号,一定要设为公开推送,别搞成粉丝可见,不然还是没意义。

我踩过的坑:之前帮一家互联网公司注销,他们觉得报纸太low,只在官微发了公告,结果有个老客户(60多岁的供应商)根本不用微信,过了半年才发现公司注销,直接把我们告上法庭,说你们没通知我,我的货款找谁要?最后赔了5万块,还上了当地晚报。从那以后,我再也不信新媒体能取代传统渠道的鬼话了——对老一辈人来说,报纸永远是最靠谱的通知方式。

第三步:写对公告内容——别让小细节毁掉大事情

公告内容看似简单,其实每个字都有讲究。我见过太多财务人因为内容不规范,被工商局打回来重登的。根据我的经验,公告必须包含以下六要素,缺一不可:

1. 公司全称:跟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一模一样,别用简称,比如某某市XX科技有限公司,不能写成XX科技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个是身份证号,必须写,不然系统识别不出来。

3. 注销原因:简单写因经营期满/股东决议解散/被吊销等,不用太详细,但必须有。

4. 清算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职务(一般是清算组组长)、联系电话(最好留座机,显得正式)、联系地址。这个非常重要,债权人看到公告后,需要通过这个联系你申报债权。

5. 公告期:必须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这是法定最短期限,不能少。

6. 法律后果提示:比如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将不能获得清偿之类的,提醒债权人注意。

内容模板参考(以股东决议解散为例):

> XX市XX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经股东会决议决定解散,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工作。清算组负责人:张三(职务:清算组组长),联系电话:0XXX-XXXXXXXX,联系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请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行业潜规则:有些窗口人员会挑刺,比如觉得联系方式留手机不正式地址写太笼统。我建议:联系方式留座机+手机双号,地址写注册地址或清算组办公地址,精确到门牌号。这样显得你专业,不容易被挑毛病。

第四步:留好证据材料——别让公告变成空口无凭

公告发布后,千万别以为就完事了——你还得留好证据,不然工商局会认为你没发公告。根据我的经验,以下材料必须准备好:

1. 报纸原件:买2-3份刊登公告的报纸,原件要盖公司公章(如果已经注销,可以用清算组章),证明确实发了。

2. 报社出具的刊登证明:有些报社会提供证明,写清楚某某公司于X年X月X日在本报X版刊登注销公告,刊号为XXX,这个比报纸原件更有说服力。

3. 政府平台的截图/下载件:如果是政府平台发布的,截图要完整(包含网址、公告内容、发布时间),并加盖公章;有些平台支持下载公告回执,也要打印出来。

4. 公告发布费用发票:不管是报纸还是政府平台,都要记得索要发票,这是公告成本的凭证,也能间接证明确实发了。

我踩过的坑:之前帮一家公司注销,公告登了,报纸也买了,结果工商局窗口说你这报纸日期看不清,可能是PS的。我当场就懵了——明明是报社给的报纸,怎么会PS?后来才知道,那家报社为了省钱,用激光打印代替印刷,导致日期模糊。从那以后,我登报纸都会跟报社强调:必须是‘印刷体’,日期要清晰,不然我们不付款。

四、经验教训:那些年,我因为公告踩过的坑和悟出的理

说完干货,再跟大家掏心窝子聊聊我踩过的两个大坑,以及这些坑教会我的道理。

坑一:想当然的代价——公告不是走形式,是走法律程序

2015年,我接手了一家餐饮公司的注销,老板急着去国外,催我快点弄。我当时想:注销不就是走流程嘛,公告随便发发就行。于是找了一家没听过的免费报纸(其实是广告夹页),登了个简短的公告,内容连清算组联系方式都没写。

结果材料交到工商局,直接被驳回,理由是公告内容不完整,无法证明已通知债权人。老板急了,骂我耽误事。我赶紧联系那家免费报纸,结果人家说我们只负责印刷,不负责内容。最后只能重新找指定报纸,花了一周时间才搞定。老板虽然没说什么,但我自己知道,这次想当然差点毁了我的职业生涯。

教训:公告不是走过场,而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来,别因为着急或怕麻烦就敷衍了事。财务工作,尤其是注销这种收尾工作,越是到越要稳——你多一分细心,公司就少一分风险,你就少一分麻烦。

坑二:单渠道的教训——别信新媒体能取代传统的鬼话

2020年疫情期间,很多公司注销都遇到了困难,我也是。当时一家科技公司老板说:现在疫情期间,报纸都停刊了,我们在公众号发公告行不行?我想了想,觉得疫情期间特殊,就在公众号发了公告,内容要素齐全,还特意设为公开推送。

结果呢?公告发了,但有个债权人(一家老国企)说我们单位不允许员工刷微信,看不到公告,直接把我们告了。最后法院判决公告未有效送达,公司注销程序违法,我们只能撤销注销登记,重新走流程,多花了3个月时间,还赔了对方2万块。

教训:传统渠道(报纸、政府平台)永远是最保险的,尤其是在涉及法律程序的事情上,别轻易相信新媒体能取代传统的说法。对财务人来说,稳妥永远比创新重要——你可以尝试用新媒体辅助,但绝不能依赖它。

结尾:注销如送别,公告是最后的体面

说了这么多,其实章程备案撤销公告发布,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它考验的不仅是财务人的专业能力,更是细心、耐心和敬畏心——敬畏法律、敬畏流程、敬畏每一个可能受影响的利益相关方。

我常跟团队里的年轻人说:注销公司就像‘送别一位老朋友’,公告就是‘最后的告别信’。这封信写得清楚、周全,朋友才能安心离开,你也才能彻底放下。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各位,少走弯路,把每一场告别都处理得体面、圆满。

送大家一句我常说的话:做财务,别怕麻烦,麻烦找你,是因为你手里攥着公司的‘钱袋子’和‘命根子’。你多一分严谨,公司就多一分安全,你就多一分底气。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各位有啥问题,欢迎随时找我唠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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