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背景】 <

注销营业执照,如何处理合同纠纷中的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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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律政咖啡厅的木质圆桌上,空气中飘着咖啡的焦香与旧书的墨味。本次访谈聚焦企业注销后的合同债务处理这一痛点问题,我们邀请到三位不同背景的嘉宾:深耕商事领域15年的律师王明远、某中型企业法务主管张薇,以及刚经历注销债务纠纷的餐饮创业者陈浩。访谈围绕注销≠免责的核心,从法律条文到实操案例,层层揭开债务处理的隐藏规则。

第一部分:专家视角——注销不是免债金牌

访谈者:首先想请教王律师,很多创业者认为营业执照注销了,公司就没了,债务也不用还了,这种想法对吗?

王明远(律师,语速平缓,逻辑清晰):大错特错。根据《公司法》第186条,公司注销前必须经过合法清算,清算组需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告未知债权人,并清理公司财产。如果未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债权人无法主张权利,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去年有个典型案例,某公司注销时漏了50万货款,债权人起诉后,法院判股东全额赔偿,甚至冻结了个人房产。

访谈者:那法人资格终止和债务清偿是什么关系?注销后债务真的消失了吗?

王明远:这里有个关键时间点——公司注销登记完成时,法人资格才消灭,但债务不会因此消失。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制作的《清算报告》会明确债务处理方案:如果有剩余财产,按债权比例分配;如果财产不足,未清偿的债务理论上消灭,但前提是清算程序合法。如果清算时故意隐瞒财产、虚构债务,或者股东抽逃出资,债权人依然可以起诉股东。

访谈者:如果注销后发现还有未申报的债权,比如长期合作的供应商突然主张权利,怎么办?

王明远:这就要看清算程序是否合规了。如果清算组已依法公告(比如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且公告期不少于45天),债权人未在公告期内申报,原则上视为放弃权利。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自己未收到通知且公告不能送达,比如供应商从未变更联系方式,法院可能会支持其主张。去年有个案子,公司注销后,老供应商拿着10年前的供货单来索赔,最后法院判股东赔偿,就是因为清算组只发了报纸公告,没直接通知已知债权人。

访谈者(打断):等一下,已知债权人和未知债权人怎么界定?比如公司欠了员工工资,这算已知还是未知?

王明远:员工工资肯定是已知债权人,清算组必须书面通知。实践中很多企业图省事,只发报纸公告不通知已知债权人,这属于程序违法。去年我们代理过一起劳动纠纷,公司注销时没通知员工,员工申请仲裁后,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股东补缴社保并支付赔偿金,股东个人掏了20多万。

访谈者:总结一下,企业注销时最核心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王明远:清算义务的履行。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都是清算义务人,如果没依法清算,就要对债务负责。我建议创业者:注销前找专业律师做清算审计,逐笔核对债务,保留通知债权人的证据(比如快递签收记录、公告报纸),别为了省几千块清算费,搭进去几十万债务。

第二部分:从业者视角——实操中的坑与解

访谈者:感谢王律师的解读。接下来想听听张薇老师的实操经验,作为企业法务,您处理过哪些注销债务纠纷的典型案例?

张薇(法务,语速较快,带点行业术语):我们公司去年注销子公司,就踩了个大坑!子公司欠了供应商A的货款15万,财务说账上没钱,先挂着,注销再说,结果清算时供应商A突然拿着合同来要钱,我们才发现——合同里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为诉讼,但没约定管辖法院,供应商直接在我们总部所在地起诉,最后集团不得不掏钱和解,不然子公司注销程序就被叫停了。

访谈者:为什么子公司注销会影响集团?

张薇:因为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但集团是控股股东啊!清算组提交的《清算报告》需要股东确认,集团作为股东,如果明知子公司有债务却同意注销,就属于恶意逃避债务。后来我们学乖了,现在子公司注销前,法务部必须做债务筛查,把所有合同拉个清单,逐笔确认是否履行、有无争议,哪怕1万块的欠款也得处理清楚。

访谈者:您提到债务筛查,具体怎么操作?有没有企业容易忽略的隐性债务?

张薇:隐性债务太多了!比如未到期的租赁合同,我们之前有个分公司注销时,租的办公室还有半年租期,房东要求支付违约金,最后谈了5万才解决;还有员工的未休年假补偿,劳动法规定未休年假要支付3倍工资,很多企业注销时只算了基本工资,结果员工仲裁,又赔了一笔。最麻烦的是担保债务,A公司给B公司做担保,B公司破产了,A公司注销时没处理,债权人直接起诉A公司的股东,股东懵了:我都注销了,怎么还找我?

访谈者:那遇到这种隐性债务,有没有止损的办法?

张薇:有!比如租赁合同,可以和房东协商转租或者解除合同并支付合理补偿;员工补偿,提前30日通知并支付N+1;担保债务,必须在清算报告中披露,并预留担保财产。我们现在的流程是:法务+财务+审计三方联合做清算,先审计后清算,审计报告出来前,不启动注销程序。虽然慢点,但能避开90%的坑。

访谈者:如果企业已经注销了,债权人才发现债务,还有补救办法吗?

张薇:有!去年我们帮客户处理过:某公司注销后,债权人发现一笔20万的工程款没结清,我们立刻联系原股东,说明利害关系——要么和解,要么起诉。股东怕影响征信,最后同意分期付款。关键是别拖,注销时间越短,股东越愿意解决,拖久了,股东可能会说公司都注销两年了,你早干嘛去了?

第三部分:受益者视角——从踩坑到上岸的真实经历

访谈者:最后想请陈浩老板分享您的经历。您当时注销餐饮店时,遇到了哪些债务问题?怎么解决的?

陈浩(创业者,语气带着后怕):哎,别提了,2021年疫情严重,我那家开了5年的火锅店撑不下去了,想着注销了就清净了。结果注销后第三个月,供应商老王找上门,拿着2020年的供货单,说我还欠他8万块货款!我当时就蒙了:我都注销了,你找谁去?老王直接拍了张法院传票给我——他起诉我了!

访谈者:您当时不知道欠这笔钱吗?

陈浩:真不知道!店里的会计2020年就离职了,账本乱七八糟,我以为都结清了。后来找律师一看,老王的供货单有我们店长的签字,还有转账记录,但最后一笔货款是2020年12月,会计没入账,注销时审计也没查出来。我当时想完了,这8万块我得自己掏,还要打官司,说不定还得赔违约金。

访谈者:最后怎么解决的?

陈浩:律师帮我分析:公司注销时清算程序违法,没通知已知债权人(老王是固定供应商),股东也就是我,要承担责任。但律师也帮我找了个突破口——老王的供货单上没约定付款期限,根据《民法典》,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但也要给合理宽限期。我们和律师一起找了老王谈判,承认欠款,但希望分期支付,并且不承担违约金(因为合同里没约定)。谈了三次,老王看在我们合作多年的份上,同意了:先付3万,剩下的5万分6个月付,签了和解协议。现在还差2万就结清了。

访谈者:这段经历让您学到了什么?如果现在有创业者要注销公司,您会给他们什么建议?

陈浩:血的教训啊!第一,注销前一定要找专业会计整理账本,别像我一样乱账一堆;第二,把所有供应商、客户的联系方式列个清单,逐个确认有没有欠款,哪怕是小金额的;第三,别怕麻烦,该公告公告,该通知通知,省下的清算费可能不够赔债务的。我现在帮朋友看店,听说他要注销,我第一句话就是:账清了吗?债结了吗?

【访谈后记】

三个小时的访谈下来,注销≠免责的理念贯穿始终。王律师从法律条文拆解风险,张薇用实操案例揭示坑在哪里,陈浩则以亲身经历警示后人——企业注销不是甩包袱的游戏,清算程序的每一步,都可能成为日后债务纠纷的关键证据。

正如王律师所言:创业有风险,注销需谨慎。当企业决定退出市场时,合法清算不仅是对债权人的负责,更是对股东自身的保护。毕竟,注销营业执照只是法律程序的终点,而债务责任的终点,永远藏在合规的清算过程里。对于创业者而言,与其在注销后为隐性债务焦头烂额,不如在清算阶段多一分细致、多一分敬畏——毕竟,商业世界的罗生门,从来都不缺因程序疏漏而打开的潘多拉魔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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