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个老客户给我打电话,语气里透着着急:王老师,我们公司要注销了,老板说商标没转让也没人要,直接放着不管。可有几个员工拿着‘股权激励协议’来问能不能拿到钱,我这心里直打鼓——商标不管了,员工的权益是不是就跟着‘蒸发’了?这通电话让我想起从业20年里遇到的不少类似场景:很多企业注销时,盯着银行存款、固定资产这些看得见的资产,却把商标这种无形资产当成麻烦,要么直接忽略,要么想悄悄处理掉。可商标真的一扔了之吗?员工权益——不管是股权激励、分红还是竞业限制补偿——难道就成了烂账?今天咱们就掰扯清楚:注销公司商标未转让,到底对员工权益有啥保障?<

注销公司商标未转让对员工权益有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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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不是废品,它可能藏着员工的钱袋子

先得明白一个事儿:商标不是公司注销时能随便丢弃的垃圾。它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哪怕公司要注销,商标的价值也得算清楚——而这份价值,往往和员工权益深度绑定。我见过太多老板觉得商标不值钱,结果清算时才发现,商标里藏着员工的血汗钱。

比如有个案例,A科技公司2018年给技术部核心员工小张发了5%的虚拟股权,协议写得明明白白:公司若注销或被并购,小张有权按商标估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补偿。2022年公司经营不下去决定注销,清算组却把商标评估为0元,理由是多年未使用,无市场价值。小张急了,拿着协议来找我。我带着团队一查,发现商标虽然没直接使用,但公司曾用它授权过第三方,每年有50万授权费——只是清算时会计没把这笔商标使用费算进去。最后我们通过法律途径,重新评估商标价值,帮小张追回了30多万补偿金。这说明啥?商标的价值可能藏在看不见的地方,员工权益能不能保住,关键看清算时商标有没有被正确对待。

再比如B餐饮公司,老板注销时把商标送给了亲戚,完全没考虑签了竞业限制的厨师长老刘。老刘当时和公司约定:离职后两年不从事餐饮行业,公司每月补偿5000元。可公司注销时,只付了前6个月补偿,剩下的说商标都没了,没钱给了。结果老刘把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商标作为公司财产,其处置不能影响已产生的竞业限制补偿义务。老板亲戚无偿获得商标的行为无效,公司股东需在未清偿补偿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你看,商标没转让,反而成了员工维权的抓手——前提是员工知道自己的权益在哪。

法律不是摆设,清算组不作为员工能反杀

可能有人会说:公司注销了,人都散了,员工还能找谁?其实法律早就给员工留了后手,关键看清算组有没有尽到责任,员工会不会用武器。

先说说清算组的锅。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时,必须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商标作为公司财产,清算组必须先评估价值、处理完毕(比如转让、拍卖),才能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如果清算组偷懒,不评估商标、不通知相关权利人(比如有股权激励的员工),直接注销公司,那员工完全可以掀桌子。

我处理过C公司的案子,老板注销时把商标评估了10万,但没通知有分红权的员工小王。小王后来发现,商标其实被第三方以50万买走了,清算组吃差价。小王起诉清算组成员(老板和会计),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90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判老板和会计连带赔偿小王20万。这说明啥?清算组如果对商标处置不当,员工能直接追责到人。

再说说《企业破产法》里的优先权。如果公司是破产注销,那员工权益更有保障。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第一顺位就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里面的补偿金,就包括竞业限制补偿、股权激励对应的现金补偿等。就算商标卖了钱,也得先给员工垫付这些钱,不能拿去还债。

不过这里有个坑:如果公司不是破产注销,而是普通注销,员工权益的优先性就没那么强。这时候就得看清算组有没有漏掉商标价值。我琢磨着,很多员工吃亏,就是因为不知道清算组有评估商标的义务,或者老板干脆装傻,说商标不值钱。其实员工完全可以要求清算组提供商标评估报告,或者自己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这笔钱,最后可能由败诉的清算组承担。

员工权益怎么落地?这三步能救命

说了这么多,可能员工最关心的是:万一公司真注销了商标没转让,我该咋办?结合20年经验,我总结三步,能帮员工保住权益:

第一步:盯紧清算公告,别当隐形人。

公司注销时,清算组必须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债权人,但很多人不知道:员工(尤其是有股权激励、竞业限制的员工)也是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清算组直接通知自己。我见过一个案例,D公司注销时只在本地小报发了公告,员工小李在外地打工根本没看到。等小李发现时,公司已经注销了,商标被老板私吞。后来我们起诉清算组未履行通知义务,法院判决清算程序违法,公司股东需重新清算商标价值,给小李补偿。看到公司要注销,一定要主动找清算组问清楚:商标怎么处理?我的权益怎么算?别等木已成舟才反应过来。

第二步:翻出旧协议,找到维权依据。

员工权益能不能保住,关键看有没有证据。比如股权激励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分红承诺书,这些白纸黑字的文件,比老板口头承诺管用一万倍。我处理过E公司的案子,员工老周和老板口头约定公司盈利后给5%分红,没签书面协议。公司注销时,老板说没分红,商标也扔那儿不管。老周没证据,最后只能吃哑巴亏。平时一定要把和公司相关的协议收好,哪怕是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只要能证明公司承诺过,都可能成为维权的关键。

第三步:别怕打官司,法律站在有准备的人这边。

很多员工觉得公司注销了,告也没用,其实不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9条,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员工只要能证明商标处置不当导致自己权益受损,就能起诉清算组成员(通常是老板、会计等)。我见过一个员工,自己找律师打官司,最后不仅拿回了补偿金,还让老板承担了诉讼费——所以说,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会保护积极维权的聪明人。

注销公司商标未转让对员工权益有何保障?我的掏心窝话

说实话,做了20年财税,我见过太多企业注销时埋雷的案例:老板觉得商标不值钱,直接放弃;会计图省事,不评估商标;员工不懂行,眼睁睁看着权益流失。其实商标不是麻烦,而是员工权益的压舱石——只要清算组按规矩办事,员工懂法用法,权益就能保住。

但这里有个不确定性:如果公司注销时商标确实没评估出价值,或者员工拿不出证据证明商标和自己的权益挂钩,维权可能会很困难。比如有些股权激励协议写得模糊,只说享有公司发展收益,没明确商标处置时的分配方式,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难以支持。最好的保障,永远是提前预防——员工入职时争取明确的书面协议,公司经营中注意保留商标价值的证据(比如授权合同、品牌宣传材料),注销时主动参与清算流程。

上海加喜财税: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有何影响?

作为做了20年财税的老人,我常说企业注销不是甩包袱,尤其是商标这种无形资产,处理不好,员工权益和老板责任都甩不掉。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处理企业注销时,发现一个普遍问题:很多企业财务凭证不完整,比如商标注册证、转让协议、授权合同丢了,或者会计没把商标相关的收支入账,导致清算时根本无法证明商标权属和真实价值。这种情况下,员工股权激励、分红等权益就成了无源之水,清算组也可能因财产不实被追责。我们建议企业提前梳理知识产权台账,确保财务凭证与商标登记一致,通过合法程序转让或清算分配,才能既合规又保障员工权益。毕竟,企业注销的终点不是消失,而是责任了结——商标的价值、员工的权益,都得清清楚楚,才能不留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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