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几个做互联网创业的朋友喝茶,聊着聊着就聊到公司注销的事儿。有个朋友老张,在上海做跨境电商,前两年ICP许可证到期没续,平台运营不了,干脆把公司注销了。结果上个月,他收到法院传票——之前合作过的软件公司起诉他们公司,说用了盗版的ERP系统,索赔50万。老张当时就懵了:公司都注销了,账都清了,怎么还找我?这事儿不是个例。上海作为互联网企业聚集地,每年都有大量公司因ICP许可证失效、业务调整等原因注销,但很多人没意识到:注销≠一了百了,尤其是知识产权侵权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不好,可能让清算组、股东甚至法定代表人背锅。<

ICP许可证失效,上海公司注销后如何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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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时,知识产权这块雷你排了吗?

先搞清楚两个前提:ICP许可证失效和公司注销,到底啥关系?简单说,ICP许可证是互联网公司的身份证,没了它,很多业务属于无证经营,本身就是违规的。很多企业主觉得既然干不下去了,注销算了,但问题在于:注销前公司有没有侵权行为?比如用了盗版软件、未授权图片、抄袭的商标?这些坑如果没填,注销后权利人找上门,麻烦就大了。

我见过最离谱的一个案子:上海某内容平台公司,注销前几个月还在用大量未授权的影视剪辑素材,清算的时候会计图省事,根本没查这些无形资产的权属问题,直接走简易注销流程。结果公司注销半年后,十几家影视版权方联合起诉,法院一查:公司账上没钱,股东早就抽资完了,最后清算组的三个成员(包括两个兼职会计)被判决连带赔偿200多万。这仨会计后来找我哭诉:我们就拿几千块清算费,哪想到要赔几百万?

法律上,注销不是免死金牌,清算组可能顶包

很多人以为公司注销,法人人格就彻底消灭了,其实不然。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有两大核心职责:一是通知已知债权人,二是公告未知债权人。这里的债权人,可不只是欠你钱的供应商,还包括你侵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他们也是债权人,因为你欠他们合法授权的权利。

如果清算组没尽到通知义务,导致知识产权权利人没及时申报债权、参与分配,那清算组就要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上海某软件公司注销前,用了另一家小公司的专利技术,清算时只通知了几个大供应商,没通知这家专利公司(人家根本不知道这家公司存在)。后来专利公司发现侵权起诉,法院判决:清算组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专利公司无法获得清偿,清算组成员要连带赔偿专利许可费损失。

更麻烦的是法人人格否认。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比如为了逃避侵权赔偿责任,故意在注销前转移资产、抽逃出资,那债权人(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起诉股东,要求他们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我见过一个极端案例:某公司注销前一周,把唯一的一套服务器(价值百万)以1块钱卖给股东亲戚,结果被法院认定为转移财产,股东在100万范围内对侵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务中,这3个坑最容易踩,90%的企业中招

做了20年财税,处理过上百起公司注销纠纷,我发现企业注销时,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风险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个个都是大杀器:

第一个坑:清算时根本没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很多企业注销,找代理公司走流程,填个表格、登个报就完事了,根本没想过公司有没有侵犯别人知识产权。比如用盗版Office、盗版设计软件、未授权的音乐素材,这些日常操作在注销前可能没人管,但一旦清算组没预留赔偿款,权利人起诉,清算组就得自掏腰包。我之前帮一个客户做清算,查账时发现他们公司用了5年的盗版CAD软件,赶紧联系软件公司谈和解,花了8万块买授权,不然清算组可能要赔30多万。

第二个坑:公告范围太小,权利人看不到。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公司注销需要公告,但很多代理公司为了省钱,只在地方报纸上登个小豆腐块,结果全国性的权利人(比如大型影视公司、软件厂商)根本看不到。我有个客户做电商,用了某知名品牌的图片,注销时只在《上海商报》公告,结果品牌方半年后起诉,说没看到公告。法院最后判:虽然公告了,但方式不合理(互联网企业应在全网公告),清算组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个坑:知识产权资产没清算,留下定时。 公司的商标、专利、著作权、软件著作权,都属于无形资产,清算时应该评估、处置。但如果这些知识产权本身就是侵权的(比如抄袭的商标、盗版的软件),那处置过程本身就是继续侵权。更麻烦的是,如果清算时把这些侵权资产低价卖给关联方,权利人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我见过一个案子:某公司注销前,把侵权的商标以5万块卖给股东,结果商标公司起诉,法院判商标转让无效,股东还要赔偿商标公司的损失。

如果已经被起诉,还能补救吗?

可能有人会说:公司都注销了,法院传票都收到了,还有救吗?其实分情况:

如果是注销后才发现的侵权,权利人可以起诉清算组成员,要求他们在未尽到通知义务的范围内赔偿。这时候,清算组需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合理通知义务——比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在行业媒体公告、甚至通过邮件、短信通知已知权利人。如果能证明,可能减轻责任;如果证明不了,那就得全额赔。

如果是注销前就知道侵权但没处理,那性质更严重。比如权利人早就发过律师函,公司为了注销故意不回应,清算组还故意隐瞒侵权事实,那可能构成恶意注销,股东甚至法定代表人都要承担责任。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某公司收到软件公司的侵权警告函后,赶紧注销公司,清算时还把电脑、服务器都处理了,结果法院认定恶意逃避债务,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名单,连高铁都坐不了。

最麻烦的是公司注销后,权利人才知道侵权。这种情况下,如果清算组已经解散,那只能起诉股东(如果股东抽逃出资)或原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参与清算)。但举证难度很大,权利人需要证明侵权行为发生在注销前清算组存在过错。我见过一个权利人,找了两年才找到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最后因为证据不足,官司输了。

给企业主的3条保命建议,注销前一定要看

说了这么多,其实核心就一点:公司注销前,一定要把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排干净。作为做了20年财税的老会计,我给企业主3条实在建议:

第一,注销前做一次知识产权体检。 找专业的律师或知识产权顾问,查查公司有没有用盗版软件、未授权素材、抄袭的商标/专利,如果有,赶紧买授权或下架,别留尾巴。这笔钱不能省,我见过一个客户花2万块买了正版软件,省了后面200万的赔偿。

第二,清算公告要广而告之。 除了在报纸登公告,最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官网、行业公众号同步发,让权利人看得到。如果涉及重大知识产权(比如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甚至可以考虑在《中国知识产权报》这种专业媒体上公告,虽然贵点,但能证明已尽到通知义务。

第三,清算报告里要留痕。 清算报告里要明确说明已排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如果有未决侵权诉讼,要列明情况并预留赔偿款。我见过一个客户,清算报告里写了可能存在软件侵权风险,预留10万赔偿款,结果后来真的被起诉,10万块刚好够赔,清算组没责任。

上海加喜财税: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后知识产权风险雪上加霜

作为财税从业者,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财务凭证不完整,在注销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吃哑巴亏。比如公司用了盗版软件,但采购合同里没写清楚软件来源,财务凭证只有发票没有授权书,清算时根本查不到这笔支出,结果权利人起诉,公司无法证明已购买授权,只能全额赔偿。还有的企业,知识产权相关的研发费用、许可费用没入账,导致清算时无形资产价值评估错误,要么少缴了税,要么没预留赔偿款,留下隐患。

上海加喜财税(官网:https://www.110414.com)在处理企业注销业务时,特别重视知识产权与财务的衔接。我们会协助企业梳理所有知识产权相关的财务凭证,检查软件采购合同、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著作权登记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确保清算时能准确识别侵权风险资产。我们会建议企业对未决知识产权诉讼进行专项评估,在清算报告中充分披露风险并预留赔偿资金,避免因财务漏洞导致清算组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毕竟,企业注销不是终点,合规清算才能让企业走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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