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现场】 <

分公司注销后如何处理公司专利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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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在王明远办公室的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这位年近六旬的资深财税专家正端坐在书桌后,面前摊开一份泛黄的《专利权处置流程手册》,手边一杯浓茶已见底。书架上整齐排列着《专利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专业书籍,最显眼的位置放着一个陶瓷奖杯,上书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先锋。当记者走进办公室时,他抬起头,推了推老花镜,爽朗一笑:来,坐!专利续展这事儿啊,得从根儿上看,别被流程绕晕了头。

问题一:分公司注销后,专利续展的责任主体到底是谁?

记者:王老师,最近不少企业咨询分公司注销后专利续展的问题。很多企业负责人觉得分公司没了,专利是不是也没了?您怎么看?

王明远:(放下茶杯,笑出声)这个误区可太常见了!我跟你说个早年遇到的案子。2020年,一家制造企业的分公司要注销,负责人跑来找我:王老师,我们分公司有个实用新型专利,是不是跟着注销一起‘消失’了?我当时就反问他:你专利证书上写的权利人是谁?他一愣,说:好像是总公司。我拍拍桌子:这不就结了!专利权是跟着主体走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专利自然归总公司所有,注销只是分公司没了,专利还在总公司名下呢!

(拿起桌上的《专利法》翻到第42条,指着条文)法律写得明明白白:专利权属于申请时的权利人。分公司注销前,如果专利还没到期,总公司得赶紧接手续展。我见过更糊涂的,分公司注销时把专利证书原件弄丢了,总公司想续展都拿不出证据,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专利失效——你说可惜不可惜?

核心结论:分公司注销后,专利续展责任主体为总公司。若总公司未及时办理,导致专利失效,损失只能由总公司承担。

问题二:分公司和总公司对专利权属有争议,怎么办?

记者:那如果分公司在注销前,已经投入大量研发,专利权属约定不明确,总公司和分公司扯皮,续展就卡住了。这种情况您怎么处理?

王明远:(眉头微蹙,手指轻轻敲击桌面)这个事儿啊,就得翻旧账了。2019年我处理过一个案子,某科技分公司研发了一项智能传感器专利,研发时用的是分公司资金,研发人员也是分公司员工,但总公司认为立项文件没盖总公司章,专利应该归总公司。分公司注销时,双方为专利归属吵得不可开交,续展工作直接停摆。

(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眼神变得严肃)我当时让他们把三样东西找出来:第一,研发立项的原始文件,看资金来源和审批流程;第二,专利申请时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看有没有约定权属;第三,研发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奖励记录,看有没有职务发明的约定。结果发现,立项文件上总公司的技术总监签了字,专利申请时填写的权利人是总公司,但研发奖金是分公司发的——这就麻烦了,权属模糊了。

(停顿了一下,若有所思)最后我建议他们走司法确权+和解的路子:先找第三方评估机构做专利价值评估,再通过法院调解,总公司获得专利所有权,分公司原研发团队获得一次性奖励。这样既解决了续展主体问题,也没让员工吃亏。

关键提醒:分公司注销前,务必完成专利权属梳理。若存在争议,可通过《研发协议》《专利权属约定》等文件明确,或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后和解,避免悬而未决影响续展。

问题三:专利续展的财税处理,企业最容易踩哪些坑?

记者:专利续展属于知识产权维护,费用处理上有什么讲究?很多企业会把这笔钱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但分公司注销后,总公司承担续展费用,税务上会不会有风险?

王明远:(突然提高音量)财税不分家!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续展费用处理不当,被税务局找上门的。2021年,一家上市公司给分公司注销后的专利续展花了50万,财务直接记成了营业外支出,年度汇算清缴时被税务局质疑:分公司已注销,费用发生主体是谁?凭什么总公司承担?最后补了12.5万企业所得税,还罚了款——冤不冤?

(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个流程图)正确的处理逻辑应该是:分公司注销前,若已发生续展费用,分公司凭发票计入研发费用-知识产权维护;总公司接手后,续展费用由总公司承担,计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或研发费用-知识产权维护,但要附上《专利权属变更证明》和《内部费用分摊协议》。

(放下笔,叹了口气)更隐蔽的坑是跨期费用。比如分公司2023年12月注销,但专利续展费是次年1月交的,总公司直接记了2023年的费用——这不行!费用必须归属实际发生年度,税务局会认定为人为调节利润,风险很大。

实操建议:分公司注销前,应提前完成专利续展费用预算;总公司接手后,务必保留费用支付凭证、权属证明和内部分摊协议,确保三证合一,避免税务风险。

问题四(争议性问题):总公司放弃分公司专利,原研发员工能否主张权利?

记者:这个问题可能比较尖锐:如果分公司注销后,总公司认为某专利没用,决定放弃续展,导致专利失效,原分公司参与研发的员工能否主张权利?毕竟他们付出了智力劳动。

王明远:(身体向后靠在椅背上,沉默了十几秒,摸了摸下巴)这个问题啊,法律和人情得掰扯清楚。2022年我遇到一个极端案例:某分公司研发了一项环保专利,总公司觉得市场前景不明,决定放弃续展。5名原研发员工集体抗议:我们花了3年时间,专利失效了,我们的劳动成果怎么办?

(眼神变得凝重)从法律上讲,专利权是财产权,放弃是总公司的权利,员工不能直接阻止。但《专利法》第16条说了: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也明确,职务发明人有权获得报酬。专利失效,损失的是公司利益,但员工的智力贡献不能被抹杀。

(拿起桌上的案例汇编翻到某一页)我当时建议他们:第一,员工可以主张未支付的研发奖励,总公司应按内部规定给予补偿;第二,若专利在失效前已产生收益,员工有权要求按比例分享收益;第三,如果总公司恶意放弃专利(比如为了逃避竞争对手使用),员工甚至可以提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诉讼。

(合上书,语气缓和)不过话说回来,企业做决策有商业考量,员工也要理解。最好的办法是提前约定——比如在劳动合同里写明专利放弃时,员工获得一次性奖励,或者总公司保留专利但给予员工终身免费使用权,这样能避免很多矛盾。

问题五:从行业趋势看,企业清算中如何让专利活起来?

记者:现在很多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但分公司注销时,专利往往被当作麻烦事。您觉得,在轻资产运营趋势下,企业该如何最大化专利价值,而不是简单续展或放弃?

王明远:(眼睛一亮,坐直了身子)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专利不是纸,是活资产!我去年帮一家生物医药企业做分公司注销清算,他们有个专利药物缓释技术,总公司觉得用不上,准备放弃。我建议他们先做专利评估,结果发现这项技术在医疗器械领域有应用潜力,评估值1200万。

(拿起笔在纸上列了三个方向)最后我们做了三件事:第一,通过专利许可,把技术授权给一家医疗器械公司,每年收取5%的销售额提成;第二,把专利打包进技术+服务解决方案,卖给下游企业;第三,总公司保留专利所有权,但允许原研发团队成立创业公司,使用专利技术,总公司占股10%。

(放下笔,脸上露出笑容)你看,专利没死,反而活了,总公司获得了持续收益,研发团队也有了发展空间。现在很多企业清算时,只盯着钱,不知道专利是睡着的金子——你给它找个好婆家,它就能给你生蛋!

行业趋势:专利证券化、专利池运营、技术许可等模式越来越成熟。企业清算时,应通过专业评估,选择续展自用、许可变现、转让处置等多元方式,让专利价值最大化。

【尾声】给行业新人的寄语

记者:想请您给刚入行的财税或知识产权从业者一些建议。

王明远:(望向窗外的阳光,语气变得温和)做这行啊,得记住三句话:第一,别当‘法条复读机’,法律是死的,案子是活的,要懂法律,更要懂人性、懂商业;第二,多听‘故事’少‘念经’,每个企业、每个专利背后都有故事,听懂了故事,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第三,永远为客户‘想一步’,比如分公司注销前,你提醒他们专利权属要梳理,客户会觉得你专业;注销后,你帮他们专利变现,客户会觉得你贴心。

(拿起桌上的茶杯,笑了笑)我刚入行那会儿,带我的师傅说:财税和知识产权,就像企业的‘左膀右臂’,缺一不可。你把它们伺候好了,企业才能走远。现在我把这话送给你们——做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才能成一行家。

(访谈结束时,夕阳已染红半边天。王明远起身送记者到门口,拍了拍记者的肩膀:记住,专利续展不是‘技术活’,是‘责任活’。把责任扛住了,企业才能少走弯路。)

【访谈手记】

两个多小时的访谈,王明远老师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将分公司注销后专利续展的法律迷宫财税陷阱和价值密码层层拆解。他常说这个事儿啊,得从根儿上看,而他的根,就是对企业需求的深刻理解、对法律条款的灵活运用,以及对从业者的真诚期许。或许,这就是资深专家与普通从业者的最大区别——不仅懂怎么做,更懂为什么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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