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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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三点,市药监局访谈间的百叶窗滤进柔和的光线,桌上三杯龙井茶冒着氤氲热气,笔记本摊开在药店注销许可变更公告的标题下。窗外,梧桐叶被风卷得沙沙响,偶尔传来远处街口的自行车铃声。访谈者李薇调整了一下麦克风,对面的两位嘉宾已经坐定——市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王处长(从业20年,政策活字典),连锁药店康泰老板张建国(从业15年,从街边小药店做到三家连锁),还有住在药店附近的退休教师陈阿姨(社区药品安全观察员,每天雷打不动逛药店)。
【访谈开始】
李薇(面向王处长):王处长,咱们今天聊药店注销时的药品销售许可证变更公告。很多老百姓可能不太明白,药店关门了,为啥还要发这个公告?它到底是个啥?
王处长(推了推眼镜,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这个问题问得根儿上。简单说,药品销售许可证是药店的出生证,注销就是销户,而变更公告就是销户通知——得告诉所有人:这家药店合法经营资格没了。法律依据在《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注销前必须公告,不然程序不合法,还可能出乱子。
张建国(突然插话,带着点南方口音):对对对!去年我们关了一家分店,没公告可不行。顾客拿着处方来买药,一看关门了,以为我们跑路了,差点在朋友圈骂我们黑心。后来赶紧补公告,解释是租约到期,才平息下来。
李薇(笑着点头):原来公告还有安抚情绪的作用。那王处长,这个公告具体要包含哪些内容?是不是随便贴个通知就行?
王处长(翻开笔记本,语速放缓):内容必须全要素,缺一不可:许可证编号(比如京DB2021)、药店名称、注册地址、注销原因(比如主动注销被吊销)、注销生效日期,还有监督举报电话——这是关键,得让老百姓知道有问题找谁。渠道呢?不能只贴在药店门口,得同步到药监局官网(国家药监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专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好再在社区公告栏贴一份,线上线下双保险。
李薇(转向张建国):张老板,您刚才提到跑路误会,实际操作中,这个变更公告流程最麻烦的地方在哪儿?是不是材料特别多?
张建国(搓了搓手,苦笑):麻烦?那可太麻烦了!首先得写《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然后要清点库存——所有药品必须召回,不能剩下一粒在货架上!我们上次关店,三名员工忙了三天,把感冒药、降压药、糖尿病药分类登记,造册清单有20多页,还要拍照存档。接着是公告,药监局要求提前30日公告,但我们怕顾客看不到,提前了45天,在门口贴了A4纸(后来被城管说不美观,换成喷绘布),官网提交材料等了5个工作日才审核通过……(叹气)最头疼的是顾客退药,有人拿着过期药来退,我们只能耐着性子解释:公告里写了,最后营业日是X月X日,过期药不能退哦。
李薇(追问):库存药品处理是不是也有讲究?不能直接卖完再注销吧?
张建国(正色道):那绝对不行!许可证一注销,再卖药就是无证经营,轻则罚款,重则坐牢!必须先公告,在注销生效日前把药品退给供应商,或者销毁(比如过期药品要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每一步都得有记录——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追溯可及,药监局随时会查。我们上次销毁感冒药,还特意录了视频,销毁公司开了《药品销毁证明》,比结婚证还宝贝!
李薇(转向陈阿姨):陈阿姨,您家楼下康泰药店去年注销了,当时看到公告了吗?对您有啥影响?
陈阿姨(喝了口茶,声音温和):看到了啊!就贴在药店玻璃门上,红底黑字,老远就能看见。我那天去买降压药,发现店门锁了,心里还咯噔一下——我血压高,就认这家店。回家翻社区微信群,邻居转发了药监局的官网公告,才知道是租约到期,搬迁至新址,新店就在两公里外,还附了地图。不然我可急坏了,万一新店找不到,药断了可咋整?
李薇:如果没看到这个公告,会怎么样?
陈阿姨(皱眉):那麻烦就大了!比如有些老人不上网,也不看微信群,就习惯去固定药店,突然关门还以为倒闭了,万一被街边黑药店忽悠,买点假药、过期药,吃出问题可咋办?公告就像个提醒,告诉大家别慌,有安排。
李薇(面向王处长):张老板提到公告期30日,陈阿姨也觉得提前看到很重要,这个期限是怎么定的?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药店没按时公告,会怎么处理?
王处长(身体前倾,语气严肃):30日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最低公告期,目的是给公众充分的知情和监督时间——比如有人发现这家药店有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可以在公告期内举报,药监局会核查。如果药店没按时公告,我们首先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处罚: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把法定代表人列入药品安全失信名单,以后开药店、甚至当企业高管都受影响。
张建国(赶紧补充):我们上次差点踩坑!因为社区公告栏被小广告覆盖了,药监局检查时说公告未显著发布,我们又重新贴了一份,还拍了照片留存。现在学聪明了,每次公告都拍视频:拍药店门口的喷绘布,拍官网页面,拍社区公告栏——用证据说话,免得扯皮。
陈阿姨:对对对,我们社区现在有药品安全联络员,药监局发公告了,联络员会打印出来贴在单元楼门口,还帮不识字的老人念一念。这样更贴心,老人听得懂,心里也踏实。
李薇(思考片刻):看来公告的有效性比形式性更重要。王处长,您觉得现在药店注销公告,还有哪些可以优化的地方?
王处长(推了推眼镜,露出微笑):张老板和陈阿姨其实已经给了答案。一是渠道精准化——年轻人看官网、APP,老人看社区、微信群,能不能搞分层推送?比如在社区公告栏放大字版,在药店门口放二维码,扫码就能跳转到官网详情。二是内容便民化——除了注销信息,能不能加一句附近替代药店推荐?像陈阿姨这样的老人,最需要这个。三是流程简化化——现在注销要填的表格有点多,能不能搞一窗受理,线上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公告模板,减少药店的工作量?
张建国(眼睛一亮):这个替代药店推荐太好了!我们上次关店,要是公告里写附近‘同仁堂’‘益丰’可购药,顾客肯定少跑很多路。还有线上提交,我们上次跑药监局排队交材料,等了两个小时,要是能网上办,能省半天时间!
陈阿姨:要是能多贴点地方就更好了!比如菜市场、公交站,老人常去的地方,多贴几张,肯定能看到。
李薇(总结道):今天听三位聊下来,我才发现,一个看似简单的注销公告,背后连着法律程序、药店经营、百姓用药安全这么多事儿。王处长从法律层面讲了为什么必须公告,张建国从实操层面讲了公告有多难,陈阿姨从用户层面讲了公告有多重要——这三者结合起来,才是药品销售许可证变更公告的完整意义。
王处长(点头):没错。药品安全无小事,注销公告不是走过场,而是对行业的规范,对公众的负责,最终是为了让老百姓买药更放心、更安心。
张建国:是啊,虽然麻烦点,但为了行业长久发展,为了顾客信任,值了!
陈阿姨:只要我们能及时知道,心里就不慌。希望以后越来越好!
【访谈后总结】
两个多小时的访谈,窗外的阳光从斜照变成了正午。王处长的严谨、张建国的实在、陈阿姨的朴实,让药店注销公告这个看似冰冷的行政程序,有了温度。它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连接药店、监管部门与公众的桥梁——既要让药店规范退出,也要让公众安心过渡,更要守护好药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未来,随着数字化政务的推进,或许公告能更精准、更高效;但无论技术如何变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内核不能变。毕竟,每一个公告背后,都是老百姓对药匣子的信任与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