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创业路上最让人头疼的事,除了赚钱,可能就是收摊了——也就是公司注销。我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老板兴冲冲注册公司,灰头土脸准备注销,结果一查账,一堆遗留问题没解决,其中最麻烦的之一,就是未结的员工培训考核。你说这培训都搞了,考核还没完成,员工工资、培训费、服务期协议……一堆事儿缠在一起,注销流程直接卡在员工安置这一步。今天我就以老财税人的经验,跟大家聊聊注销公司时,这些没考完的培训到底该怎么处理,才能少踩坑。<

注销公司,如何处理未结的员工培训考核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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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别急着填表,这些培训账得先算明白

去年我遇到一个客户,做科技公司的,老板姓李,因为行业不景气,决定注销公司。清算组刚成立,就有一个老员工找上门,手里拿着一份《专项培训协议》,说公司2019年送他去参加了一个为期3个月的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5年,现在服务期才过去3年,培训费公司还没报销完,考核也只完成了一半,要求公司要么赔培训费,要么给经济补偿金。李老板当时就懵了:公司都要注销了,哪来钱赔?直接让员工找法院告去,结果呢?劳动仲裁一立案,公司注销流程被叫停,清算账户被冻结,最后不得不先拿50万摆平这事,拖了半年才注销成。

类似这种案例,我每年都能碰上三五个。很多老板觉得公司注销了,一了百了,但《劳动合同法》第22条写得明明白白: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只要培训协议签了、服务期没满、员工没考核合格就离职(包括公司注销导致劳动关系终止),公司都有权追偿培训费——前提是你的培训费是合规的。

那什么是合规的培训费?不是老板说我们搞了个培训就算数,得有凭证:培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员工签到表、考核记录……缺一样,都可能被认定为证据不足,追偿的时候打折扣。我见过有家公司,培训费是老板个人账户转给培训机构的,没有发票,结果员工仲裁时,公司连这笔钱是不是专项培训费都说不清,最后只能认栽。

注销前,这3步培训清算必须做

既然培训考核没结清会影响注销,那咱们就得提前动手。根据我的经验,注销公司前,至少要把这3步走扎实:

第一步:摸清培训家底,建立台账

别小看这一步,很多公司连自己到底搞过多少培训、花了多少钱、哪些员工没完成服务期,财务和人事都说不清。你得让HR和财务一起,把近3年(甚至更久,如果服务期长的话)的所有培训记录整理出来:包括培训名称、时间、地点、参与员工、培训费用(含交通、食宿等)、考核结果、服务期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然后重点筛选出未完成服务期和考核未通过的员工,这些就是高风险对象。

这里有个坑:有些公司会把团建年会也算成培训,想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但税务稽查时一看,没有培训大纲、考核标准,直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台账里的培训,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也就是能提升员工专业技能、与岗位直接相关的培训,比如送程序员去学新技术、送销售去学产品知识,这种才算。

第二步:分类处理未结考核,别搞一刀切

台账建好了,就得看员工情况分类处理。我一般把员工分成三类:

第一类:考核通过但服务期未满。这种员工,如果公司注销导致劳动关系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2条,服务期未满的,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且要按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比例扣除。比如公司花了5万培训,服务期5年,员工已服务2年,那么违约金就是5万×(1-2/5)=3万。这时候公司可以和员工协商,要么支付违约金,要么放弃追偿(但需要员工书面同意,避免后续纠纷)。

第二类:考核未通过且服务期未满。这种员工,如果公司有明确制度考核未通过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培训费能不能追偿?得看考核标准是否合理。我见过一个案例,公司培训后考核标准是必须考90分以上,结果员工考了89分,公司直接解除并追偿全款培训费,仲裁时被认定为考核标准过于严苛,公司输了。所以考核标准最好是客观的、可量化的,比如掌握XX技能并通过实操测试。

第三类:服务期已满但考核未完成。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一般是培训周期长,考核还没来得及进行。这时候公司可以和员工约定补考时间,如果公司注销前确实无法组织,可以协商以培训合格认定,或者根据员工实际表现酌情处理,避免留下未完成考核的尾巴。

第三步:税务清算时,别让培训费成了糊涂账

很多老板不知道,培训费在税务上是有讲究的。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但前提是,你得有合规凭证。比如培训费发票,最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抬头是公司全称;如果是内部培训,讲师的劳务费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并取得发票;员工参加外部培训的,差旅费也要有合规票据。我见过有家公司,为了避税,把培训费开成咨询费,结果税务注销时被查出来,不仅要补税,还要缴滞纳金,得不偿失。

如果公司需要追偿员工培训费,这笔钱在税务上怎么处理?我的建议是:先和员工签订《培训费追偿协议》,约定金额和支付时间,员工支付后,公司开具收据,作为营业外收入入账,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员工拒不支付,公司通过法院胜诉后,取得的赔偿款也属于营业外收入,别忘了申报纳税。

协商是王道,但白纸黑字不能少

处理培训考核未结的问题,我最推荐的方式是协商。毕竟公司注销时,现金流往往紧张,和员工打官司耗时耗力,还可能影响注销进度。但协商不是口头说说就行,必须签书面协议,明确以下几点:培训费处理方式(追偿、放弃、分期支付)、劳动关系终止时间、经济补偿金计算(如果涉及)、双方权利义务。

比如前面提到的李总的公司,如果一开始就找员工协商,说明公司注销的实际情况,提出分期支付违约金或者用公司剩余资产优先抵偿,员工大概率会同意。毕竟员工也知道,公司真注销了,就算赢了官司,钱也可能拿不回来。我见过一个老板,注销前把所有未完成服务期的员工叫到一起,把培训台账公示,说明公司剩余资产情况,让大家投票选择按比例追偿还是放弃部分追偿,最后大部分员工选择了后者,顺利解决了问题。

协商也不是一味退让。如果员工明显是无理取闹,比如培训费发票是假的,或者服务期早就过了,公司完全可以拒绝,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但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大部分员工还是讲道理的,关键看你怎么沟通。

注销公司是系统工程,培训考核只是小插曲

做了20年财税,我见过太多老板在公司注销时顾此失彼:忙着税务清算,忘了员工安置;想着工商注销,忽略了债权债务。其实注销公司就像搬家,东西没整理干净,搬过去也住不安生。员工培训考核未结的问题,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处理不好,轻则拖延注销时间,重则引发法律纠纷,甚至影响个人征信。

所以我的建议是:决定注销公司后,第一时间找专业的财税和法律顾问,把所有遗留问题梳理一遍,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培训考核、社保欠缴、税务申报、债权债务等。别为了省那点咨询费,最后花更多的学费。

上海加喜财税:注销路上的清道夫,帮你扫清凭证知识产权的坑

其实啊,公司注销涉及的问题远不止培训考核,像财务凭证不完整、知识产权处置这些,稍不注意就可能踩坑。我见过有家公司,因为早期记账不规范,很多成本费用没有发票,注销时税务不让税前扣除,直接多交了20万税款;还有的公司,名下有商标、专利这些知识产权,注销时不知道要转让或注销,结果被别人捡漏,甚至惹上侵权官司。作为做了20年财税的老兵,我深知注销公司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这方面经验丰富,能帮企业从财务凭证梳理到知识产权处置,全程保驾护航,让注销少走弯路,真正做到干净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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