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环境:市环保局三楼会议室,百叶窗滤过午后阳光,桌上散落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文件、企业注销申请材料样本及一杯微凉的茶。访谈者小林(环境政策专栏记者)与三位不同背景的受访者围坐,空气中飘着纸张与茶香混合的严肃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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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对象
- 李建国: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处退休干部,15年排污许可管理经验,语言严谨,常引法规条文。
- 王莉:某化工企业环保部经理,经历过两次排污许可证注销,说话直白带行业术语,偶尔叹气。
- 张建军:社区环保监督员,曾因企业注销后污染问题维权,语言口语化,情绪外露。
【访谈实录】
一、注销的启动键:谁需要?何时动?
小林:首先想请教三位,企业启动排污许可证注销流程,通常是什么情况?有没有明确的触发条件?
李建国:(手指轻敲桌面)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注销主要分五类:依法终止排污的,比如企业破产、关闭;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被吊销许可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我们市去年有个印染厂,因为园区整体转型,产能全部淘汰,就必须注销。
王莉:(接话)对,我们上回注销就是因为生产线搬迁,新厂还没拿到许可证,旧证就得先注销。当时最急的是——(停顿,苦笑)不注销的话,环保局每月的在线监测数据报不过去,要罚款。
张建军:(突然插话)那企业要是假注销、真排污呢?我们社区旁边有个食品厂,去年注销了,结果晚上偷偷用小锅炉烧煤,烟囱冒黑烟!你们审批的时候,难道不会去现场看看?
李建国:(正色)这位同志提的问题很关键。注销前确实有现场核查环节,但——(话锋一转)企业如果拆了设备、封了排污口,表面上看是合规了,可谁能保证他们不会偷偷恢复?
小林:李老师提到现场核查,这是注销审批的核心环节吗?
二、审批流程的四道关:风险藏在哪?
小林:排污许可证注销审批,环保局通常会经过哪些步骤?每个步骤可能存在什么风险?
李建国:(拿起桌上的流程图)简单说四步:受理、技术评估、现场核查、决定公示。每一步都有风险点。
第一步是材料受理。企业得提交注销申请、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停产/关闭证明、污染物排放处置情况说明等。风险在于——(加重语气)材料真实性。比如有的企业为了快点注销,伪造资产处置文件,或者隐瞒未完全拆除的排污设施。
王莉:(忍不住打断)李老师,这我们冤枉啊!材料都是真的,但有些证明太难开了!比如我们注销时,需要园区管委会确认转型完成的证明,管委会说等整体规划批下来才给,结果我们等了三个月,每天被环保局催材料不齐不予受理。这算不算审批流程的风险?
李建国:(叹气)这属于部门协同风险。注销不是环保局一家的事,涉及发改、工信、园区等多个部门。如果信息不通畅,企业就会卡在中间。
小林:那技术评估环节呢?
李建国:技术评估是硬骨头。环保局会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核查企业污染物是否真正清零、历史遗留污染是否治理到位。风险在于——(翻文件)评估标准不统一。比如同样是废水排放口封堵,有的专家要求用混凝土彻底浇筑,有的认为焊死就行,企业来回改,耽误时间。
王莉:(点头)对!我们当时评估,第三方说废气处理设施的活性炭未拆,属于潜在排污风险,可活性炭是耗材,根本没装过!最后找了检测公司出证明,才过了这一关。你说这算不算过度评估?
张建军:(突然拍桌子)那你们评估的时候,为什么不听听我们周边居民的意见?那个食品厂注销前,我们根本不知道要公示!等发现他们偷偷排污,去找环保局,人家说注销已完成,无法追溯!
李建国:(沉默片刻)这涉及到公众参与缺失的问题。现在的公示主要在环保局官网,很多居民根本不会去看。而且,公示期短、反馈渠道不畅通,导致民情无法及时反馈到审批流程中。
小林:现场核查环节,有没有可能走过场?
王莉:(抢话)太有可能了!我们上次注销,环保局核查的人来了,就围着厂区转了一圈,看了看大门锁了,就签字了。根本没进车间,不知道我们偷偷留了个小排污口!后来被群众举报才查出来。
李建国:(皱眉)这确实是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我们市环保局审批处一共5个人,去年要处理200多份注销申请,平均每个人40多份。现场核查至少要2个人,加上路上时间,根本查不过来。有时候只能抽检,这就给了企业可乘之机。
小林:最后一道决定公示,公示后是否意味着注销彻底完成?企业还有没有可能死灰复燃?
张建军:(激动)当然可能!那个食品厂注销后,把设备偷偷卖给了一个乡镇企业,结果在新地方偷偷生产,污染更严重!你们注销的时候,难道不要求企业承诺设备不转移、污染物不外流吗?
李建国:(摇头)目前法规没有明确要求设备去向追溯。注销审批主要关注当前是否排污,对设备后续转移缺乏监管。这其实是全流程监管衔接断裂的问题——注销完了,监管就断档了。
三、风险的根源:制度、执行还是人?
小林:三位觉得,这些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制度不完善,还是执行不到位?
李建国:(推了推眼镜)制度层面有漏洞。比如《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注销情形的规定比较原则,像企业破产怎么界定、停产的标准是什么,都没有细化。不同地方执行起来,尺度就不一样。
王莉:我觉得是企业主体责任没压实。有些企业把注销当成甩包袱,想着注销了就不用管历史污染了。其实应该像李老师说的,注销前必须做土壤污染调查,治理达标才能注销,不然以后出了问题,还是政府兜底。
张建军:(冷笑)我看就是环保局怕麻烦!公示贴在犄角旮旯,群众提意见没人理,现场核查走个过场——说白了,就是重审批、轻监管。你们要是真把每个注销企业都查清楚,还会有这么多假注销、真排污吗?
李建国:(没有反驳,反而点头)这位同志的话有道理。执行中的形式主义确实是风险放大器。比如有的地方为了提高注销效率,简化核查程序,甚至先批后查,这就把风险直接留给了环境。
四、破局之路:如何避开暗礁?
小林:针对这些风险,三位有什么改进建议?
王莉:首先得给企业减负!现在注销材料太多,很多重复的,比如环评批复验收监测报告,环保局系统里都有,为什么非要企业再交一遍?能不能搞一窗受理、数据共享?
李建国:我补充两点:一是细化技术标准。比如排污口封堵到底怎么封,污染物清零的标准是什么,最好出台地方细则,让企业和评估机构都有章可循。二是强化部门协同。注销前,应该让发改、工信、园区等部门先出联合确认函,企业不用来回跑,审批效率也能提上来。
张建军:(提高音量)必须让群众参与进来!公示不能只贴在官网,得在厂区门口、社区公告栏贴大字报!还要设24小时举报电话,群众提了意见,环保局必须在7天内回复!不然我们老百姓怎么监督?
李建国:(点头)公众参与是防腐剂。其实法规已经要求注销决定公示,但公示的有效性不够。比如公示内容要通俗,不能全是专业术语;反馈渠道要畅通,不能只留个邮箱。
王莉:还有,注销完了不能撒手不管!应该建立注销后抽查机制,比如每年随机抽10%的注销企业,回头看有没有偷偷排污、设备有没有转移。这样企业才不敢钻空子。
张建军:对!而且要严惩造假!企业如果伪造材料、隐瞒排污,不仅要罚款,还要把法人列入黑名单,终身禁入环保行业!
【访谈者手记】
三个小时的访谈,像一场风险排查。李建国的严谨让我看到制度设计的留白,王莉的吐槽暴露执行中的梗阻,张建军的愤怒则戳中了监管的盲区。排污许可证注销,看似是企业与环保局的告别,实则是环境责任的交接棒——如果审批流程中材料审核不严、技术评估模糊、现场核查流于形式、公众参与缺位,那么注销可能只是污染的暂停键,而非终止符。
走出会议室时,夕阳正给环保局的徽章镀上金边。但我知道,那些隐藏在审批流程中的暗礁,还需要更细的法规、更实的执行、更活的监督才能一一避开。而真正的灯塔,或许就在张阿姨那句群众监督不是麻烦,是帮你们把好关里。
【访谈总结】
排污许可证注销审批的风险,本质上是制度完善度执行严谨性监管穿透力的综合考验。核心风险点集中在:
1. 材料真实性风险:企业伪造、隐瞒材料,部门间信息不共享导致核验困难;
2. 技术评估风险:标准不统一、过度评估或评估不足,影响审批公正性;
3. 现场核查风险:监管力量不足、流程形式化,导致假注销蒙混过关;
4. 公众参与风险:公示渠道单一、反馈机制缺失,民情无法有效融入监管;
5. 全流程衔接风险:注销后缺乏动态监管,设备转移、污染反弹等问题失控。
改进方向需多方发力:制度层面细化标准、明确责任;执行层面简化流程、强化协同;监管层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唯有让注销审批从形式合规走向实质兜底,才能真正守住环境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