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个老客户给我打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有点发愁:张老师,我们公司刚把二类医疗器械许可证给注销了,现在账面上的事倒是理得差不多了,可我手底下还有20多号人呢,下一步业务还没完全落地,这招聘到底还招不招?招什么人?说实话,这事儿我见得多了。医疗器械行业这几年变化太快,政策一调整、市场一波动,不少企业都得断臂求生,先把许可证注销了再说。但注销许可证不是关张大吉,尤其是对那些还想活下去甚至转个型的企业来说,员工招聘这道坎儿,迈不好可能直接把企业整趴下。<

注销医疗器械许可证,注销后如何处理企业员工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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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就以20年财税加人力资源管理的经验,跟大家聊聊注销医疗器械许可证,注销后如何处理企业员工招聘?这个问题。别看只是招人俩字,里头门道可不少,既要算经济账,也要看长远路,还得盯着政策红线。

先搞清楚:注销许可证后,企业到底还要不要招人?

很多人觉得注销许可证=企业要关门,其实不然。我见过两种典型情况:一种是彻底不干了,直接走企业注销流程;另一种是业务瘦身,把医疗器械这块砍了,转向其他领域,比如健康食品、医疗咨询,甚至干脆做起了医疗器械的上下游服务。这两种情况,招聘策略天差地别。

先说第一种:彻底不干了,企业准备注销。这种情况最简单——别招了,赶紧减人。但减人可不是让你随便让人走,这里面的坑我见过太多。比如去年有个做一类医疗器械的小公司,老板觉得许可证注销了,业务停了,直接给10个员工发了明天不用来了的通知,结果呢?劳动仲裁一波接一波,赔偿金加代通知金,最后赔的钱比公司账上剩下的现金还多。为啥?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写得明明白白,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么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要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你单纯因为不干了就让人走,属于违法解除,双倍赔偿跑不了。

如果是企业注销这条路,核心不是招聘,而是人员安置。优先考虑协商解除,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给经济补偿(N+1,或者2N if违法),帮员工找好下家,或者用竞业限制、培训服务期这些合法手段约束一下核心人员。记住,这时候省钱就是烧钱,合规才是第一位的。

再说第二种:业务转型,企业还在,只是不碰医疗器械了。这才是注销医疗器械许可证,注销后如何处理企业员工招聘?的核心问题——招不招?招什么?怎么招? 我见过两个极端案例:有个老板注销许可证后,觉得新业务肯定要新血液,直接把原来的研发、注册团队全裁了,招了一堆做电商的,结果新业务没做起来,老客户维护也没人懂,半年就黄了;另一个老板聪明,注销前就琢磨转型,把原来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员转岗去做医疗器械CRO(合同研究组织)的申报,同时招了几个懂临床监查的CRA,新业务反而越做越大。

如果要招,到底招什么人?别让惯性思维害了你

医疗器械行业有个特点:人员行业属性太强。比如做研发的,懂材料、懂生物相容性,但可能对食品法规一窍不通;做注册的,熟悉NMP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流程,但转到化妆品注册,就得重新学《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所以注销许可证后,招聘第一个要破掉的,就是招人还得找同行的惯性思维。

我之前帮一个客户做过转型咨询,他们原来是做二类医疗器械(比如医用口罩)的生产,许可证注销后想转向消毒用品领域。老板一开始想招有消毒用品生产经验的,结果市场上这类人少,薪资要得还高。后来我建议他:别盯着消毒用品经验,看看自己团队里有没有懂GMP(良好生产规范)有生产管理经验的人——医疗器械生产的GMP和消毒用品的GMP,很多底层逻辑是相通的!果然,他们原来的生产主管稍加培训,就能把消毒用品的生产线管起来;再招两个懂消毒配方研发的应届生(成本低,学习能力强),慢慢培养,半年就把新业务跑起来了。转型期的招聘,关键是能力迁移,而不是经验复制。

具体来说,可以从三个维度看要不要招、招什么人:

一是存量人员能不能盘活? 注销许可证前,肯定要先做人员盘点。哪些人的技能是通用型的?比如行政、人事、财务,这些岗位不管做什么业务都缺;哪些人的技能是可迁移的?比如医疗器械注册人员,懂法规、会写申报资料,转到药品注册、医疗器械CRO、甚至化妆品注册,稍微补点知识就能上手;哪些人是纯医疗器械专属的?比如某些高值耗材的研发人员,如果新业务完全不相关,可能就得考虑优化。盘活存量,能省一大笔招聘成本和培训成本,还能保留企业对业务的熟悉度。

二是新业务缺什么‘短板’? 转型不是拍脑袋,得想清楚新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比如从医疗器械生产转向医疗器械第三方检测,那缺的就是懂检测标准、会操作检测设备的工程师;从卖医疗器械转向做医疗信息化,缺的就是懂医疗流程、会写代码的程序员。这时候招聘就要精准打击,找到能补齐短板的人。我见过一个老板,转型做医疗AI,非要招有AI经验又有医疗经验的人,结果这种人市场上凤毛麟角,薪资开到年薪百万都没招到,最后不如招个AI算法工程师,再找个退休的医生做顾问,反而效率更高。

三是未来3-5年的业务规划是什么? 招聘不能只看眼前,得看长远。如果新业务是短期过渡(比如清库存、处理遗留问题),那就少招人,用兼职、外包;如果是长期转型,那就要提前布局梯队建设,比如招一些应届生做储备,培养成新业务的核心骨干。我有个客户,注销医疗器械许可证后转向健康咨询服务,一开始招了5个有医疗背景的销售,结果业务做大了,发现缺懂线上运营会做内容营销的人,又得重新招,白白浪费了半年的发展窗口期。

招人的时候,这些坑千万别踩(财税+人力双视角)

作为做了20年财税的,我必须提醒:注销医疗器械许可证后的招聘,不只是人力资源的事,更和财税合规深度绑定。这里有几个高危坑,企业很容易栽跟头:

第一个坑:灵活用工的滥用。 有些企业觉得转型期业务不稳定,想多用兼职劳务派遣来降低成本,尤其是对新业务人员。但《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有严格限制,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使用,而且用工比例不能超过10%。我见过一个公司,新业务招了20个人,15个都是劳务派遣,结果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不仅要补缴社保,还要支付双倍工资,最后赔了几十万。如果新业务是长期核心岗位,还是得签正式劳动合同,该交社保交社保,别想着钻空子。

第二个坑:经济补偿金的税务处理。 无论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是企业注销遣散员工,都会涉及经济补偿金(N)。很多企业觉得给员工钱就行,但这里面的税务处理很关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的部分,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而且可以减除费用(每年6万元)。但企业支付时,如果没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或者把经济补偿金做成工资薪金发(导致员工多缴税),都可能引发税务风险。去年有个客户,注销时给员工赔了500万,没分开算3倍免税部分,被税务局追缴了个税加滞纳金,差点没缓过来。

第三个坑:知识产权归属的隐性风险。 注销医疗器械许可证后,如果涉及业务转型,原来员工的职务发明知识产权(比如专利、技术秘密)归谁?《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但如果企业注销时,没明确这些知识产权的处理方式,新业务可能就面临无米之炊。我见过一个案例,公司注销医疗器械许可证后,转型做同类产品的研发,结果原来的研发人员拿着专利证书来说专利归我个人,企业想用还得买,最后只能花大价钱买回来,或者放弃这块业务。招聘时一定要和员工明确原有知识产权归属,注销前也要做好知识产权的梳理和处置。

注销许可证不是终点,招聘是转型的起跑线

说实话,注销医疗器械许可证,注销后如何处理企业员工招聘?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有的企业可能需要大换血,有的企业可能需要小修小补,有的企业甚至可能暂时不需要招人。但核心逻辑就一条:以业务为导向,以合规为底线,以成本为考量。

作为财税从业者,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人员处理不当倒在转型的路上。注销许可证只是去掉了枷锁,能不能跑起来,还得看人这个核心资产怎么用。别急着招人,先想清楚:企业要去哪里?现有的人能不能跟上去?新业务缺什么人?招来的人成本多少、风险多大?把这些想透了,招聘自然就顺了。

最后想说的是,医疗器械行业的监管越来越严,市场变化也越来越快,注销许可证可能只是企业生命周期中的一个节点。不管是主动转型还是被动调整,只要把人的问题处理好,企业总能找到新的出路。毕竟,生意可以变,但活下去的逻辑,从来都没变过。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服务见解

在处理企业注销及人员安置业务中,我们常遇到企业因财务凭证不完整,导致员工遣散时的经济补偿金核算、个代扣代缴等环节出现漏洞。例如某医疗器械企业因部分采购发票缺失,无法准确证明员工工资基数,最终在劳动仲裁中被认定为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额外承担了双倍赔偿。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在企业注销时若未明确处置方式,专利、商标等可能面临被员工主张权利或贬值的风险,影响企业整体清算价值。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建议,企业应在注销前完成财务凭证的全面梳理,确保员工薪酬、补偿金等数据有据可依,同时提前规划知识产权的转让或清算,避免法律与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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