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现在企业老板们最头疼的事,除了赚钱,可能就是处理僵尸企业了。有些公司早就没业务了,执照还挂着,占着资源不说,每年年报、记账还得花钱。最近就有个做食品的老总找我喝茶,愁眉苦脸地说:公司打算清算注销了,这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不是也得跟着一起注销?我听说隔壁同行想把公司分立成两家,许可证能直接用吗?还是得重新申请?说实话,这种问题我每年都要遇到几十次,很多老板要么觉得注销就完事了,要么以为分立了老证还能用,结果要么多跑冤枉路,要么直接被市场监管局罚款。今天我就以20年财税老炮儿的经验,跟大家好好掰扯掰扯:僵尸企业清算注销、分立时,食品生产许可证到底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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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注销:许可证跟着主体消失,不注销麻烦可不小
先说清算注销。咱们得明确一个事儿:食品生产许可证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跟你公司的主体资格绑得死死的。简单说,公司都没了,许可证自然也得跟着消失。我见过不少老板,觉得注销营业执照就完事儿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扔在一边不管,结果呢?去年有个做糕点的客户老李,公司早就清算完了,营业执照也注销了,但他觉得留着许可证总没坏处,没去办注销手续。结果半年后,市场监管局系统筛查时发现他无证生产,直接找上门——虽然他公司都注销了,但许可证状态还是有效,系统显示他有能力生产却没报备,最后罚了1万,还把他拉进了食品行业失信名单。你说冤不冤?
这里得引用个硬性规定:《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写得明明白白: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证书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说白了,公司清算注销,主体资格没了,许可证必须跟着注销,不然就是无证生产的嫌疑,哪怕你公司已经不存在了。
不过这里有个细节得提醒大家:清算注销时,许可证注销得跟营业执照注销同步走。我一般建议老板们,在清算组成立后,就去市场监管局申请许可证注销,同时走营业执照注销流程。别等营业执照都注销完了,才想起许可证没弄,那时候再跑,市场监管局可能会让你补一堆材料,比如清算报告、税务注销证明,甚至要公示公告,折腾起来没完没了。
分立:看分家后能不能继承老证,关键在这几点
比清算注销更复杂的是分立。很多老板想把僵尸企业盘活,或者把优质业务剥离出来,就会选择公司分立——比如把原来的食品公司分成A、B两家,A继续做原来的饼干,B做新的糕点。这时候问题来了:A公司能不能直接用原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B公司要不要重新申请?
我先说结论:分立后,如果新公司完全继承原许可的生产条件,可能不用重办;但凡有一项变,就得重新申请。 这可不是我瞎说的,是《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食品生产者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变更申请书、与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文件……企业分立、合并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者迁址、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这里的关键是变更还是重新申请。怎么判断?我给大家总结三个硬指标:
第一,生产场所变不变? 原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写的是XX市XX区XX路1号厂房,分立后A公司还在这个地址生产,没搬,那大概率可以申请变更;但B公司租了新的厂房,哪怕就在隔壁,地址变了,生产场所的布局、卫生条件可能就不一样了,必须重新申请。
第二,生产设备和工艺变不变? 比如原公司做的是手工面包,分立后A公司还是用原来的烤箱、搅拌机,工艺流程也没变,那许可证可以延续;但B公司上了新的生产线,做起了工业化面包,设备、工艺都升级了,这属于重大变化,不重新申请根本过不了关。
第三,生产范围变不变? 原许可证上写的是糕点类(烘烤类),分立后A公司还是做这个,没问题;但B公司想做速冻面米制品,这属于新的生产类别,不在原许可范围内,必须重新办证。
我去年接过一个案例,某食品公司老板老王,想把公司分立成两家,A公司保留原有的饼干生产线,B公司做新的月饼礼盒。他一开始觉得都是食品生产,用一个许可证得了,结果B公司申请月饼生产时,市场监管局直接打回来:原许可证没有月饼类别,且B公司新增了无菌包装车间,设备、工艺都变了,必须重新申请。老王这才着急,找我帮忙补材料,前后折腾了两个月才拿到新证,耽误了不少订单。
这里我得提醒一句:各地市场监管局对重大变化的认定尺度可能不太一样。比如有的地方对设备更新卡得严,换了一台新烤箱都要重新审核;有的地方则相对宽松,只要核心工艺没变,设备微调可以走变更。所以分立前,最好提前跟当地市场监管局沟通,带上分立协议、场地证明、设备清单去咨询,别自己瞎琢磨,不然白忙活一场。
老板们最容易踩的三个坑,我见过太多人栽跟头
做了20年财税,我发现老板们在处理僵尸企业清算注销、分立时,最容易犯三个错,今天必须给大家扒一扒:
第一个坑:以为清算=注销,许可证不用管。 很多老板觉得,公司清算完了,营业执照注销了,就万事大吉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扔在抽屉里不管。我前面说了,许可证不注销,系统里还是有效状态,万一有人拿你的许可证去搞事情(比如伪造材料),或者系统筛查时发现你无证注销,都可能惹上麻烦。正确的做法是:清算组成立后,第一时间去市场监管局申请许可证注销,同步走营业执照流程。
第二个坑:分立时想当然,觉得老证能直接用。 我见过有老板分立后,新公司直接挂老许可证的照片、编号去印宣传册,结果被市场监管局以超范围生产无证使用罚款3万。许可证是跟主体绑定的,分立后主体变了,哪怕生产条件没变,也得先申请变更,拿到新许可证才能用。别嫌麻烦,这步省了,后面罚得更多。
第三个坑:忽略人员资质,以为设备场地不变就行。 食品生产许可证里,除了场地、设备,对人员的要求也很严。比如原许可证要求专职检验员3名,均有食品检验员证,分立后如果A公司只留了2名检验员,或者其中一人证过期了,那也属于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必须重新申请。我见过有个案例,分立后检验员离职了,老板没及时补,结果被查出关键岗位人员不符合要求,许可证直接被吊销。
最后说句大实话:处理僵尸企业,别想当然,多问多查
说实话,僵尸企业清算注销、分立,本身就是个麻烦事,再加上食品生产许可证这种特种行业许可,政策又细、各地执行又有差异,老板们很容易踩坑。我建议大家在处理前,先搞清楚三个问题:第一,公司是彻底注销还是分立存续?第二,分立后新公司的生产场所、设备、工艺、范围,跟原许可比,有没有变?第三,当地市场监管局对这类事项的具体要求是什么(比如要不要公示、要不要现场核查)?
别怕麻烦,提前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直接跑一趟市场监管局窗口,问清楚要什么材料、流程怎么走。我见过太多老板为了省几百块咨询费,最后被罚几万,还耽误了公司转型,实在不值。毕竟,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策,你说对吧?
上海加喜财税: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的影响,这些坑得避开
说到僵尸企业处理,除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还有两个问题老板们经常忽略:财务凭证不完整和知识产权处置。我见过不少企业,因为经营期间财务凭证丢失(比如发票、银行回单、成本核算表),导致清算时无法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税务局不认可清算所得,最后要么注销不了,要么被认定为偷税罚款。更麻烦的是知识产权,比如商标、专利,很多老板觉得公司注销了,东西也没用了,其实不然——商标可以转让,专利可以变现,如果不提前规划,很可能让这些无形资产烂在手里,甚至因为未及时续费被别人抢注。
上海加喜财税专注企业注销服务10年,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会先帮企业梳理财务凭证,通过银行流水、合同等辅助材料补全缺失环节;对于知识产权,我们会提前评估价值,协助客户通过转让、拍卖等方式变现,避免资产流失。如果你正面临僵尸企业清算、分立,或者财务凭证、知识产权有问题,不妨来加喜财税官网看看,https://www.110414.com,我们有专业团队帮你把麻烦事变成省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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