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RO注销工资支付争议解决访谈:资深财税专家陈建国的实战经\<

外国公司RO注销,工资发放如何处理工资支付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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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场景:深秋午后,北京CBD某写字楼会议室。落地窗外是车水马龙,室内茶香袅袅。受访者陈建国身着深灰色西装,领带微松,手里把玩着一支旧钢笔——这是他从业25年的老伙计。作为前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现任跨境财税争议解决中心创始人,他处理过200余起外国公司代表处(RO)注销案,其中工资支付争议占比超六成。访谈从具体问题切入,逐渐延伸至行业本质,陈建国的回答时而犀利,时而带着老派知识分子的温厚,这个事儿啊,得掰扯清楚是他的口头禅。

一、从欠薪跑路到合规注销:最常见的问题往往最基础

记者:陈老师您好,很多外国公司RO在注销时,工资发放容易出岔子。您能先说说,实践中最常见的问题是什么?

陈建国(放下钢笔,身体前倾):最常见?没钱了——这三个字我听了25年。要么是RO账上现金不够发工资,要么是母公司说RO是独立核算的,我们不管,要么就是员工突然发现,工资表上少算了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去年有个案子,德国一家RO注销,账上剩8万块,欠了12个员工三个月工资,加起来40多万。员工来找我时,眼睛都红了:我们跟着公司干了五年,说散就散?

记者: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RO和母公司到底谁该担责?

陈建国(拿起桌上的《民法典》,翻到第74条):看这儿,法人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的,由法人承担。说白了,RO没钱,母公司必须兜底。但实践中难就难在先以分支机构财产承担——很多RO注销前,早就把资产转到母公司了,账上就剩个空壳。这时候员工得证明母公司恶意转移资产,不然执行起来特别费劲。

(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眼神变得深邃)我当年刚入行时,遇到过一个日本RO,注销前三个月把账上200万全部咨询费转给了母公司。员工仲裁赢了,但母公司说那是正常业务往来,最后我们通过银行流水追踪,发现那笔钱根本没进入咨询公司账户,而是直接进了母公司高管个人账户——这才让母公司乖乖还钱。这个事儿啊,得掰扯清楚:不是看合同怎么写,得看钱怎么走。

二、跨境工资的税务与外汇陷阱:比欠薪更隐蔽的风险

记者:如果RO涉及外籍员工,工资从母公司跨境支付,这时候问题是不是更复杂?比如外汇管制和税务?

陈建国(突然笑了):复杂?简直是雷区中的雷区。去年有个美国RO,给中国员工发工资时,直接从母公司账户打美元到员工个人卡,结果被外汇管理局罚了20万——为什么?因为RO没有外币支付资质,员工也不是外籍常驻人员,属于变相逃汇。更麻烦的是税务:母公司支付时扣了10%美国税,但员工在中国没办理税收抵免,相当于被双重征税。

记者:这种情况下,RO注销时,工资发放该怎么操作才合规?

陈建国(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个流程图):第一步,确认支付主体。如果是RO给中国员工发工资,必须用人民币,通过RO对公账户走;如果是母公司直接发,得先让RO向外汇局申请跨境工资支付额度,还要签《服务合同》,证明这笔钱是RO员工的劳务报酬。第二步,税务清算。RO得先补齐员工的个税、社保,母公司那边要出具《完税证明》,不然员工拿不到钱。

(他放下笔,指着流程图上的税务清算节点)我见过最离谱的案子:一个法国RO注销时,说员工的个税已经由母公司代扣了,结果我们查中国税务系统,根本没申报。最后母公司补了300万税款,还滞纳金,注销流程硬是拖了半年。这个事儿啊,得记住:中国的税,必须在中国交;中国的外汇,必须按中国的规矩来。

三、争议焦点:母公司有限责任的破局之道

记者:有个争议点一直存在:有人说RO只是代表处,不是独立法人,注销时母公司可以有限责任为由不担责。您怎么看?

陈建国(身体靠在椅背上,手指轻轻敲着桌面):这是企业最爱玩的文字游戏,但法律不认。去年有个韩国RO,注销时母公司发声明:RO资产不足,与我司无关。员工把我们告了,我们直接把母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法庭上,律师拿出RO和母公司的邮件记录——母公司每月都在审批RO的工资表,甚至直接给RO员工发过年度奖金。最后法院判:母公司对RO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他停顿了一下,眼神变得严肃)但难点在于举证。很多母公司会说RO是独立运营的,员工很难证明母公司实际控制RO。我有个诀窍:查RO的公章备案。如果RO的公章是母公司中国区总部刻的,或者合同上盖的是母公司授权RO章,那母公司就跑不掉。去年有个日本RO,我们就是这么打赢的——他们连采购合同都是母公司签的,还说RO独立?

记者:如果RO资产真的不足,员工能不能直接申请执行母公司财产?

陈建国(拿起钢笔转了转):能,但得快。根据《民事诉讼法》,员工拿到仲裁裁决后,要在6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很多员工以为RO注销了就没戏,其实母公司的财产就在那儿。我见过一个案子,RO注销后两年,员工才想起来执行母公司,结果母公司说超过执行时效,法院居然支持了——这个事儿啊,时间就是金钱,拖不起啊!

四、从对抗到共赢:争议解决的中国智慧

记者:除了法律途径,有没有更高效的方式解决争议?比如调解?

陈建国(突然来了精神):调解才是王道!我去年处理过一个英国RO注销案,欠了8个员工28万工资。员工要50万经济补偿,母公司只肯给10万。如果打官司,至少拖一年,员工拿不到钱,母公司注销也受影响。我们找了三方调解:工会、人社局、我们财税团队。先让员工算清楚法律能支持多少——加班费、经济补偿金,一共32万;再让母公司算清楚不付钱的代价——滞纳金、执行费、声誉损失。最后双方各让一步,母公司一次性付25万,员工撤回仲裁。

(他拿起桌上的调解协议复印件,指着上面的和解条款)你看,这里写了母公司自愿承担连带责任,员工放弃其他权利。这个事儿啊,得让双方都看到退一步海阔天空。法律是底线,但不是目的——员工要的是钱,企业要的是顺利注销,我们要的是案结事了。

记者:那您觉得,解决这类争议的核心是什么?

陈建国(眼神变得温和):是换位思考。企业觉得RO注销是正常经营行为,员工觉得我干了活就得拿钱,其实都没错。我们做调解时,先跟企业说:你们要是把员工逼急了,他们去闹税务局、外汇局,你们注销更慢。再跟员工说:你们要是狮子大开口,企业直接破产,你们一分钱都拿不到。去年有个德国RO的老总,跟我喝酒时说:陈老师,我以前觉得中国员工'难搞',现在才明白,他们要的不是钱,是'尊重'。这个事儿啊,得懂人心,比懂法更重要。

五、一个教科书式案例:从对抗到和解的启示

记者:能分享一个让您印象最深刻的案例吗?

陈建国(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泛黄的笔记本,翻到某一页):这是2018年一个美国RO的案子,我至今记得清清楚楚。RO有15个员工,欠薪80万,经济补偿金120万,母公司一开始说RO资产只有20万,爱告告去。我们员工方律师很厉害,直接申请了财产保全,把母公司在中国子公司的账户冻结了——这下母公司急了,他们的子公司每天流水几百万,账户一冻结,业务全停了。

(他指着笔记本上的记录,声音低了下来)后来我们坐下来谈,母公司说:能不能只付工资,不付经济补偿金?员工说:不行,我们跟着公司干了八年,公司说走就走?僵持了三天,我想了个办法:让母公司把RO的知识产权(比如商标、专利)无偿转让给员工。这些商标当时估值200万,员工可以自己运营,也可以卖了拿钱。最后双方都同意了——员工拿到了钱,母公司顺利注销,知识产权也没浪费。

(他合上笔记本,轻轻叹了口气)这个事儿啊,让我明白:争议解决不是你死我活,是各取所需。法律是框架,但创新思维才能打破僵局。

六、给行业新人的建议:守得住底线,懂得了变通

记者:您做了25年财税争议解决,对刚入行的年轻人有什么建议?

陈建国(拿起钢笔,在纸上写下底线和变通四个:第一,守得住底线。法律是红线,税务红线、外汇红线,绝对不能碰。我见过年轻人为帮企业避税,虚开发票,最后把自己送进去——不值当。第二,懂得了变通。每个案子都不一样,不能只靠法条模板。比如RO注销,有的企业讲情,有的员工讲理,你得找到情理法的结合点。

(他把纸推到记者面前,眼神里带着期许)第三,多跑现场,多听故事。我带徒弟时,总让他们去跟员工聊天,去企业看账本。员工为什么欠薪?是真没钱,还是企业想赖账?企业为什么注销?是经营困难,还是战略调整?只有把这些搞清楚了,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

(他看了看表,站起身来)最后说一句:做财税争议,不是给企业当,也不是给员工当壮丁,是当中间人,把复杂问题简单化,把对立利益统一化。这行苦,但看到员工拿到工资时露出的笑容,看到企业顺利注销时的感谢,就觉得值。

访谈结束:夕阳透过落地窗,洒在陈建国肩上。他拿起旧钢笔,放进西装口袋,背影有些佝偻,却透着一股坚定。或许,这就是资深财税专家的实战经——既有法律的严谨,也有人性的温度;既懂规则的边界,也懂创新的智慧。而对于外国公司RO注销中的工资支付争议,或许正如陈建国所说:这个事儿啊,得掰扯清楚,但更要掰扯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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