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失联困局:当企业清算陷入僵局,债权债务如何破局?——专访资深财税专家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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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场景:
上海陆家嘴某写字楼28层,落地窗外黄浦江景开阔。办公室内,书架上整齐排列着《企业破产法》《税法实务》等书籍,桌上摊开一份泛黄的清算案例卷宗,茶杯里飘着龙井的清香。受访者陈建国,上海某知名财税事务所合伙人,从业30年,擅长企业清算与重组,说话带点上海口音,口头禅是这个事情啊,得从根上看。记者小王带着录音笔落座,访谈在午后的阳光中开始。
一、股东失联:企业清算的死结在哪里?
小王:陈老师您好,最近遇到不少上海企业因股东失联导致清算决议无法通过的案例。比如一家贸易公司,两位股东,一位移民国外失联,另一位想清算但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企业就这么僵着。这种情况企业最直接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陈建国:(放下茶杯,身体微微前倾)小王啊,你这个问题问到了点子上。股东失联,表面看是人找不着,根子上是公司治理出了漏洞。最直接的风险,是企业主体资格悬空——公司没注销,营业执照还在,每年要年报、报税,股东失联没人管,税务一查就是非正常户,罚款、滞纳金像滚雪球一样滚起来。
更麻烦的是债权债务烂尾。企业欠供应商的钱,供应商找不到股东,只能起诉公司,法院判决后公司没钱执行,供应商成了僵尸债权人;反过来,别人欠公司的钱,失联股东不催收,诉讼时效过了,血本无归。我见过一个极端案例,上海某食品公司股东失联三年,仓库里的货过期变质,污染了环境,环保部门一查,公司是责任主体,最后只能由另一股东垫付20万 cleanup费,这还没算欠的300多万货款。
(叹了口气)所以说,股东失联不是一个人的事,是整个企业的系统性风险。
二、破局之道:从找股东到找程序
小王:那具体到债权债务处理,股东失联后,企业既不能正常经营,也无法清算,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很被动。实务中通常怎么破局?
陈建国:(拿起桌上的案例卷宗翻了翻)老话说得好,解铃还须系铃人,但系铃人失联了,就得换个系铃人。核心思路是:用法定程序替代股东决议。
先说清算启动。《公司法》规定,清算由股东决议,但股东失联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说了,股东不能成立清算组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我去年处理过一个案子,上海某服装公司股东失联,债权人(布料供应商)直接向浦东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法院公告找了3个月股东,没找到,就指定了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组成清算组,这才把清算推起来。
再说债权处理。失联股东不配合,清算组就得主动出击。第一步是公告催收——在全国性报纸、法院公告网发债权申报通知,哪怕没人申报,也算尽到了义务。第二步是以房抵债或以物抵债。我见过一个案例,清算组发现公司有套闲置厂房,评估价500万,但欠了供应商300万,供应商不要钱,就要厂房,最后通过以物抵债把债务清了,厂房拍卖后剩下的钱再分给其他债权人。
(喝了口茶,眼睛亮起来)最关键的是债务打折谈判。股东失联的企业,往往资不抵债,这时候清算组要带着诚意跟债权人谈。比如欠100万,说现在只能还30万,不答应就一分没有,大部分债权人会妥协。我处理过一家机械公司,债务1200万,资产只有300万,最后跟债权人谈打三折,3年还清,居然有80%债权人同意了——毕竟,总比血本无归强。
三、真实案例:从僵局到重生的艰难突围
小王:您刚才提到很多实务操作,能分享一个印象深刻的案例吗?当时最大的难点是什么?
陈建国:(身体靠向椅背,陷入回忆)2018年,我接了个案子,上海某电子科技公司,三位股东,两位移民失联,一位留守股东想清算,但另外两位失联股东联系不上,股东会开不起来。公司欠了银行500万、供应商200万,还有员工工资100万,账上只有20万现金。
第一个难点是清算组难产。留守股东自己不敢清算,怕担责任;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法院说得先证明股东失联。我们带着律师去公安查出入境记录,去公证处做查证无果公证,前前后后花了3个月,法院才受理指定清算组申请。
第二个难点是财产被转移。清算组查账发现,失联股东在失联前半年,把公司一台价值80万的进口设备卖给了自己亲戚,价格才10万。我们赶紧向法院申请撤销该交易,花了半年时间,才把设备追回来。
第三个难点是债权人闹事。供应商天天来公司堵门,说不还钱就躺办公室。清算组只能一边安抚,一边走法律程序——该起诉的起诉,该仲裁的仲裁。公司资产(设备+存货)卖了320万,银行优先受偿200万,员工工资100万全付了,供应商剩下20万,按比例分了点。留守股东松了口气,说总算甩掉包袱了。
(说到这里,专家停顿了一下,若有所思)这个案子让我明白,处理股东失联的清算,耐心比聪明更重要。法律程序慢,债权人急,但你得一步一步来,每一步都要留痕——公告要发全,证据要固定,程序要合法,不然后患无穷。
四、争议焦点:强制清算的理想与现实
小王:有个争议点想请教您:有债权人认为,股东失联后,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但实践中法院受理后往往因无法形成清算组而驳回,这是为什么?企业该怎么办?
陈建国:(眉头微皱,手指轻轻敲着桌面)这个问题啊,戳中了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确实规定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清算,但法院受理有隐形门槛——清算组可成立性。
你想啊,清算组得有股东代表、中介机构(律师、会计师)吧?股东失联了,哪来的股东代表?中介机构愿意干,但得有人牵头。法院会想:股东都失联了,清算组怎么组成?清算完了谁签字?所以很多案子,法院一看股东失联,直接就驳回了。
(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语气坚定)那企业该怎么办?两条腿走路:
一条是行政路径——找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第212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吊销了,清算主体就变成清算组,而不是股东,这就绕开了股东决议的难题。
另一条是司法路径——先宣告股东失联,再申请清算。我见过有聪明的律师,先去法院申请宣告股东失踪,法院判决失踪后,由其财产代管人参与清算,这样清算组就能成立了。
(笑了笑)这些路径都得靠证据支撑。我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股东失联的案子,证据链要完整——公安的失联证明、公证处的查证记录、市场监管部门的非正常户通知,一样都不能少。
五、深层追问:有限责任的边界在哪里?
小王:另一个争议问题: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失联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如何操作才能让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陈建国:(眼神变得严肃,身体坐直)这个问题触及了有限责任的边界。理论上,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但实践中,失联往往伴随着滥用有限责任——比如股东把公司财产转到自己口袋里,或者用公司名义给自己担保,失联就是为了逃避责任。
这时候,债权人可以申请揭开公司面纱,让失联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我去年处理过一个案子,上海某建筑公司股东失联,清算组发现,公司账上有200万其他应收款,都是借给股东的,而且没有利息、没有还款期限。我们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返还这笔钱,最后法院支持了,这200万就用来还债了。
(语气放缓)但操作起来很难。揭开公司面纱需要证明人格混同——比如股东和公司用同一个账户、同一个办公地址、同一套财务人员。我见过一个债权人,拿着股东和公司的微信聊天记录说他们关系好,就是人格混同,法院根本不认。债权人要利益最大化,得靠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请律师查财产,请会计师查账,把人格混同的证据做扎实。
(叹了口气)说到底,有限责任不是免死金牌。股东失联不是逃避责任的借口,只要做了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法律总会追责。
六、行业反思:从救火到防火
小王:从更深层次看,这类问题是不是也反映了企业在治理结构上的缺陷?对企业有什么警示?
陈建国:(拿起桌上的《公司法》翻了翻,眼神深邃)是啊,股东失联不是偶然事件,是治理缺陷的必然结果。很多企业是夫妻店兄弟档,股权结构简单,公司章程就是一张纸,股东之间权责不清,一旦有人撂挑子,整个公司就瘫痪。
对企业来说,防火比救火重要。我建议三点:
一是股权结构要清晰。别搞平均主义,比如两个股东各占50%,容易僵局;最好有一个大股东拍板,同时约定失联处理机制——比如股东失联超过6个月,其他股东有权代行其权利。
二是公司章程要有用。很多企业的公司章程是抄模板,其实可以根据行业特点定制。比如贸易公司,可以约定股东失联后,其股权由公司回购;科技公司,可以约定核心技术股东失联,公司有权终止其劳动合同。
三是财务要透明。股东失联后,最麻烦的是账目不清。如果企业平时就用财务软件记账,定期出审计报告,清算时就能快速理清债权债务,少走很多弯路。
(笑了笑)我常说,公司章程是企业的‘宪法’,把意外情况写进章程,才能避免一言不合就僵局。
七、寄语新人:做财税,要懂法律,更要懂人性
小王:对刚入行的财税新人,您有什么建议?
陈建国:(眼神变得温和,嘴角带着笑意)新人啊,别光盯着税法会计准则,懂法律,更要懂人性。股东失联的案子,表面是法律问题,背后是人心问题——失联股东怕承担责任,留守股东想甩包袱,债权人想拿回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九九。
我带新人,第一件事就是让他们听故事。我讲那个服装公司的案子,讲供应商怎么堵门,讲留守股东怎么掉眼泪,讲法官怎么调解。我说:你看,法律是冰冷的,但案子是热的。你要理解每个人的诉求,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
(拿起茶杯,望向窗外的黄浦江)第二件事是记案例。我有个案例本,30年攒了200多个,每个案子都写着难点解决方案教训。新人来,我就让他们抄,抄完了我问: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转过身,看着记者)做财税,要有原则,更要有温度。法律是底线,但不是目的。处理股东失联的案子,既要维护债权人利益,也要给失联股东留条路——比如他不是恶意失联,只是出了意外,能不能帮他把解除失联的程序走完?毕竟,商业的终极目标,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对立。
(放下茶杯,站起身)好了,小王,今天就聊到这儿。记住啊,做财税,别当账房先生,要做问题解决者。
访谈结束:
窗外的阳光已经西斜,陈建国的案例本上又多了一行笔记。走出办公室,记者小王感慨万千:原来,股东失联的困局背后,是法律、人性与商业逻辑的交织;而真正的财税专家,不仅是规则的解释者,更是困境的破局者。正如陈建国所说:这个事情啊,得从根上看,而根,永远是解决问题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