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咱们财税从业者最头疼的事儿,除了老板们合理避税的奇思妙想,就是企业注销时的烂摊子了。尤其是合同纠纷,这玩意儿就像埋在公司账本里的定时,平时不吭声,一到注销就炸得人措手不及。我见过太多老板拍着桌子说公司都注销了,谁还管以前的事儿,结果呢?工商局、税务局卡着流程不让走,供应商天天上门讨债,员工仲裁书送上门……注销公司合同纠纷,说白了就是公司临终前的债务清算,处理不好,别说顺利注销,搞不好还得吃官司。今天咱们就聊聊,遇到这种事儿,政府部门调解到底有哪些门道?怎么通过调解协议把纠纷解决掉,让公司体面退场?<

注销公司合同纠纷,政府部门调解有哪些调解协议纠纷解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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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找对门——调解申请的正确打开方式

很多老板一遇到合同纠纷,第一反应是打官司,但说实话,注销期间公司主体都快没了,诉讼周期长、成本高,最后可能赢了官司输了钱。其实政府部门的调解,才是性价比之王——免费、快速、不伤和气。但问题来了,该找哪个部门?

这得看合同类型。比如买卖合同、服务合同这类商事纠纷,直接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商事调解委员会就行;要是劳动争议,比如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那得找人社局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涉及建筑工程、房地产的合同纠纷,可能需要住建部门介入;要是合同里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仲裁机构也会提供调解服务。

我之前接过一个案子,客户是做服装批发的,公司注销时还欠供应商20万货款。供应商不干,直接把公司告了。老板当时急得跳脚:账上就剩5万了,哪还得起20万?我让他先别慌,带着合同和供应商的催款记录,去了市场监管局商事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一看,合同确实没约定违约金,而且公司注销前确实没付清货款,但供应商也愿意分期收款。最后调解下来,供应商同意5万一次性结清,公司注销后不再追究。你说,要是直接打官司,这20万可能一分都拿不回来,还拖个一年半载。

这里得提醒一句:申请调解得带齐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合同原件、纠纷说明、对方联系信息。缺一样都可能被退回,白跑一趟。

调解不是和稀泥,这些硬核流程得走完

有人觉得调解就是双方坐下来聊聊,太天真了。政府部门的调解,有一套标准流程,每一步都得按规矩来,不然调解协议签了也没用。

首先是受理。调解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受理,出具《调解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比如已经起诉了、或者合同约定了仲裁),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见过有老板拿着已经法院立案的案子去调解,直接被打了回来——法律有明确规定,诉讼中的纠纷不能再调解,除非法院委托。

其次是调查。调解员可不是吃干饭的,他们会主动联系双方,了解纠纷来龙去脉。比如合同是怎么签的?钱付了多少?货有没有交付?有没有违约行为?有时候甚至会去公司注册地看看,或者调取工商档案,核实公司注销进展。我之前处理过一个装修合同纠纷,业主说公司装修质量不达标,公司说业主没付尾款。调解员直接去现场拍照取证,还找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报告,最后发现确实是施工工艺问题,公司这才松口,同意减免30%尾款并赔偿损失。

然后是调解。这是最关键的一步,一般会先背对背调解,分别做双方工作,等双方都有松动了,再面对面谈。调解员会摆事实、讲法律,比如《民法典》里关于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的规定,还有《企业破产法》里清算组处理未了结合同的条款——公司注销前,清算组得通知合同相对人,对方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要是没回应,清算组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我见过一个老板,一开始死咬着合同没到期,我不付钱,调解员把《民法典》第563条(合同法定解除情形)拍在他面前,他才明白,公司注销本身就是客观情况变化,合同确实可以解除。

最后是达成协议。要是双方都同意了,调解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写清楚纠纷事实、双方权利义务(比如多少钱、什么时候付、怎么付)、违约责任(比如逾期付款要加付利息)。这份协议得双方签字盖章,调解员签字,加盖调解委员会的公章——这玩意儿才有效力。

调解协议签了就完事?别急,司法确认才是定心丸

很多老板觉得,签了《调解协议书》就万事大吉了,大错特错!我见过太多案例:调解协议签了,对方拿到钱反悔,说当时是被逼的,或者公司注销后,对方又找公司原股东追责。为啥?因为单纯的《调解协议书》没有强制执行力,对方要是耍赖,你还是得去法院起诉。

一定要做司法确认!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可以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审查后,认为协议合法有效的,会出具民事裁定书,这份裁定书和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方要是再不履行,你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用再打官司。

我之前帮一个客户做过司法确认。公司注销时欠供应商15万,调解协议约定分3个月付清,供应商担心公司注销后没钱还,我们带着《调解协议书》去了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审查后出具了裁定书,结果第一个月到期,供应商果然没收到钱,我们直接拿着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了公司原股东的账户,钱很快就追回来了。你说,要是没做司法确认,这15万可能就打水漂了。

不过这里有个坑:司法确认必须在调解协议达成后30天内申请,过期了法院就不受理了。而且,要是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比如约定不用付利息但法律规定要付),或者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法院也不会确认。

注销公司合同纠纷,调解不成还有这些退路

不是所有纠纷都能通过调解解决。比如对方狮子大开口,明显不合理;或者公司账上确实没钱,对方不同意分期;再或者调解员觉得双方差距太大,无法达成一致。这时候怎么办?

其实调解不成,不代表没退路。可以尝试再次调解,换个调解员或者换个调解机构,有时候换个思路就能谈拢。可以走行政裁决,比如某些涉及市场秩序的合同纠纷,市场监管局可以作出行政裁决,虽然不能直接强制执行,但可以作为后续诉讼的证据。还是得走诉讼或仲裁,虽然麻烦,但这是最后的保障。

我见过一个极端案例:公司注销时,客户要求退还50万服务费,但公司已经提供了服务,客户说服务没用,拒绝付款。调解了3次都没成,最后客户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公司退还20万,客户承担30%诉讼费。虽然公司输了,但也比客户要求的50万少多了。所以说,调解不成也别慌,法律还是站在讲道理的人这边的。

20年经验注销前做好这3件事,纠纷少80%

说了这么多,其实最好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是预防纠纷。我做了20年财税,见过90%的注销合同纠纷,都是因为注销前没做好这3件事:

第一,全面梳理未了结合同。公司决定注销后,清算组要立刻列出所有正在履行的合同,逐一通知对方,询问是否继续履行。要是对方不回应,30天后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赔偿对方损失(比如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千万别偷偷注销,不然对方起诉你恶意逃避债务,股东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保留书面沟通记录。不管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还是协商调解,一定要用书面形式(邮件、微信、快递),保留好发送记录。我见过有老板口头说同意分期,事后不认账,最后只能吃哑巴亏。

第三,提前预留债务清偿资金。很多老板觉得注销就是把公司注销掉,账上钱花完就行,大错特错!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方案要明确债务清偿顺序,比如欠税、欠职工工资、欠供应商货款……要是钱不够,得按比例分配,不能先还自己人的钱。

说实话,注销公司就像送老人最后一程,处理不好,麻烦不断;处理好了,才能体面退场。政府部门调解,就是咱们注销时的急救包,用好了,能省不少事。但记住,调解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顺利注销,不留后患。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对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有何影响?服务见解:财务凭证不完整是企业注销时的硬伤,可能导致税务清算无法通过,被认定为偷税漏税,不仅影响注销进度,还可能面临罚款。而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无形资产,若在注销前未妥善处理(如转让、注销或作价入股),可能引发后续纠纷,比如原股东被追责,或知识产权被他人侵权。加喜财税通过专业梳理财务凭证,协助企业补全缺失资料,确保税务合规;针对知识产权问题,提供转让方案、价值评估及法律风险规避服务,帮助企业彻底解决注销遗留问题。更多详情可访问加喜公司注销官网:https://www.1104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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