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港搞招商十二年,经手的企业少说也有两百家,从拿地即开工的闪电战,到扩产时亩均效益翻倍的高光时刻,再到企业因市场变化、战略调整不得不解散的谢幕演出,算是看着一批批企业起起落落。要说哪种情况最让人头疼,不是招商时谈不拢的地价博弈,也不是投产后的环保督查,而是企业解散时突然冒出来的安全生产事故——这事儿就像拆,稍有不慎,就是一地鸡毛,还可能把自己炸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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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刚来临港那会儿,总觉得企业解散和安全生产是两条平行线,企业都准备关门大吉了,谁还顾得上安全?结果2019年碰上的第一个案子,就让我彻底改了观。那是一家做精密电子元件的小厂,因为订单转移到东南亚,决定提前解散。清算组找了家第三方公司来处理设备,结果工人在拆一条老化生产线时,液压管突然爆裂,高温液压油喷出来,把工人手臂烫伤了。事故不大,但问题来了:企业已经进入清算程序,账上没钱,老板说公司都注销了,找谁要去?工人闹到招商局,指着我说你们引进的企业,安全不管谁管?我当时就急了,赶紧联系应急、人社、法院,最后硬是协调原股东个人垫付了医疗费,又从清算财产里扣了部分赔偿款。这事儿折腾了一个多月,我熬了好几个通宵,才把两边安抚下来。
后来我复盘这个案子,才发现自己犯了个想当然的错误——企业解散不等于安全责任终结,反而因为人员流失、设备老化、管理松懈,成了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咱们临港的企业,很多涉及危化品、高温高压设备、精密机械,平时生产时安全弦绷得紧,解散时反而容易松懈,觉得反正要关了,随便弄弄,结果就出事。所以从那以后,我招商时不仅看企业的亩均效益,更会盯着他们签《投资协议》时,把解散安全预案写进去——这可不是走过场,是实打实的风险前置。
解散不是甩包袱,安全账本得先算明白
企业解散时处理安全事故,最核心的原则是什么?我总结就八个字:责任不悬空,清算不甩锅。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尤其是涉及多方利益时,每个都想当甩手掌柜。
2021年,我碰上一个更复杂的案子。一家做贸易的企业,因为上游供应商出问题资金链断裂,宣布破产清算。清算组进场后,发现仓库里还堆着几十桶未使用的易制爆化学品,按照规定必须由专业公司处理,费用至少80万。这时候企业账上只剩50万,清算组说没钱,处理不了,原股东则表示公司资不抵债,我们个人也没义务掏钱。更麻烦的是,这些化学品堆在仓库里,夏天高温挥发,随时可能出事。应急部门下了整改通知书,企业却拖着不动。
我当时作为招商部门的对接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方面,临港对危化品管理是零容忍,万一出事,整个园区的安全评级都要受影响;企业确实没钱,逼急了可能直接跑路。后来我想了个笨办法:联合应急、环保、法院,开了三次协调会,最后达成一个四方协议——清算组先从剩余固定资产(比如办公设备、车辆)里拍卖凑30万,政府从安全生产专项补贴里先垫付20万,原股东承诺分期偿还这20万,同时要求清算组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理公司,全程录像存档,处理完才能办理注销。
这事儿拖了两个月,总算摆平。但说实话,我心里一直有个疙瘩:如果当初招商时,我们在《投资协议》里就明确涉及危化品的企业,解散时必须提前预留安理专项资金,或者要求原股东提供安全责任担保,是不是就能避免这种被动?毕竟咱们临港现在推全生命周期管理,企业的安全生命周期,不该只从投产算起,更该延伸到解散后的最后一公里。
事故处理不是一锅端,责任链条得一根根拆
企业解散时的安全事故,往往不是单一原因造成的,可能是设备老化、操作不当、管理缺失,甚至是历史遗留问题。这时候处理事故,不能一刀切地让企业或清算组全扛,得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把责任链条拆清楚。
去年,我遇到一个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案例。一家做冷链物流的企业,因为疫情后业务萎缩,决定关停清算。清算组为了省钱,找了家没有资质的野鸡公司来拆冷库的制冷机组。结果工人在切割铜管时,没排空制冷剂,导致管道爆炸,一名工人被碎片划伤,还造成了小范围的氨气泄漏。事故发生后,现场一片混乱,清算组说是施工方的问题,找他们去,施工方则说企业没说清楚管道里有东西。
我当时赶到现场时,氨气还没完全散尽,工人在急救室里呻吟,老板和施工方在走廊里互相推诿。我当场就火了,拍着桌子说:你们当这是菜市场讨价还价吗?人在医院躺着,环境还在被污染,现在不是分责任的时候,是先救人、先处置!后来我们联合应急、消防、公安,一边疏散周边群众,对氨气进行稀释处理,一边调取监控、查看施工合同,最终认定责任三方:企业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无资质作业,清算组未尽到监督义务。最后的处理结果是:企业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施工方承担连带责任,清算组因失职被罚款,并列入临港招商黑名单。
这事儿给我的触动特别大。企业解散时,很多人觉得反正要散了,能省则省,但安全这根弦,一旦松了,代价可能是血的教训。咱们招商人引进企业时,常说临港的营商环境是最好的,但最好的营商环境,不该只体现在拿地快、审批顺,更该体现在企业有困难时,我们兜底;企业有风险时,我们提醒——尤其是解散时的安全风险,这关系到临港的安全口碑,更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遗留问题不是烂尾楼,风险兜底得织密网
这些年,临港发展快,很多老企业搬迁或解散,留下的厂房、土地、设备,往往藏着安全定时。比如有些老厂的土壤被污染,有些设备的线路老化,甚至有些企业的安全档案都找不到了。这些问题不解决,就像烂尾楼一样,影响后续招商,更埋下安全隐患。
我印象最深的是2020年处理的一家机械厂解散案。这家厂子有20年历史,部分设备早就到了报废年限,但解散时清算图省事,把设备当废铁卖给了小作坊。结果小作坊在拆解时,一台冲床的制动系统失灵,导致工人伤残。家属找上门来,说这设备是你们厂子淘汰的,你们得负责!机械厂老板说都卖出去了,跟我们没关系。最后我们介入调查,发现机械厂在出售设备时,没有告知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也没有办理报废手续,最终法院判决机械厂承担主要责任,小作坊承担次要责任,同时要求招商部门牵头,对园区内所有淘汰设备进行排查。
这件事之后,我们联合应急、市场监管部门,搞了个解散企业安全风险兜底机制:企业申请解散时,必须先通过安全评估,包括设备状态、场地风险、危化品处置等;评估不合格的,不能进入清算程序;评估合格的,评估报告要存档,作为后续招商的安全说明书。我们还设立了安全风险专项基金,由政府、企业、保险公司共同出资,专门用于处理解散企业的突发安全事故——说白了,就是给安全风险买保险,避免企业解散时没钱赔、没人管。
说实话,这套机制推行起来阻力不小,有企业觉得增加麻烦,有部门觉得多此一举。但我想起2019年那个被烫伤的工人,想起2021年那些堆在仓库里的危化品,想起2022年那场爆炸的冷库——如果早几年有这套机制,是不是就能少很多纠纷,少很多伤害?毕竟,咱们临港要打造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安全是1,其他都是0,没有这个1,再多的0也没意义。
十二年来,我见过太多企业来了又走,但安全责任从来不能随企业解散而消失。招商时引进的不只是项目和GDP,更是一份份沉甸甸的安全承诺——当企业终将落幕,这份承诺,该如何被妥善安放?或许,答案就藏在每一份协议的条款里,每一次评估的细节里,每一次兜底的行动里。毕竟,临港的土壤,既要承载企业的成长,也要守护安全的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