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帮一个老客户收拾烂摊子——他们公司注销三年了,当初没顾上处理名下的几个商标,结果现在发现有人抢注了其中一个核心商标,想维权却处处碰壁。挂了电话,我叹了口气。干商标这行十几年,类似的场景见得太多了:老板们忙着注销公司,总觉得商标放着就行,殊不知注销商标这事儿,处理不好就是后患无穷。<

注销公司商标后,商标专用权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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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商标专用权这东西,就像公司的无形房产证。公司注销了,这房产证不能随便一扔就完事,得搞清楚它现在归谁、还能不能用、别人能不能抢。今天我就以一个踩过不少坑的老商标代理人的身份,跟大家聊聊注销公司商标后,商标专用权到底该怎么处理。这里面既有法律条文,更多是这些年我帮客户擦屁股攒下的血泪经验。

注销后商标去哪儿了?三种命运分岔路

先说个基础概念:商标注销,简单说就是商标局把某个注册商标从在册名单里划掉。但划掉之后,商标专用权可不是直接消失得无影无踪,它的走向得分情况看——我总结过,大概有三种命运。

第一种最常见,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被他人捡漏注册。咱们国家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只要商标被注销,且没有其他障碍(比如在先权利),任何人都能重新申请。我之前遇到个做服装的小雅服饰,2019年公司注销时,名下有个雅尚商标(第25类服装)没管。结果2021年,一家新公司抢注了这个商标,还做得风生水起。小雅的原股东知道后想维权,可商标早在2020年就被核准注销了,专用权早就没了,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用自己原来的牌子,你说憋屈不憋屈?

第二种命运:进入公共领域,但有隐形门槛。有些商标注销后,看似谁都能用,但别忘了商标法还有禁止恶意抢注和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比如我去年处理的一个案子:某食品公司注销后,其乡味浓商标(第30类食品)因未续展被注销。半年后,有人想注册这个商标,但原公司的股东能证明乡味浓是他们用了十年的老字号,在当地消费者中有一定知名度。最后商标局以可能损害在先权利为由,驳回了抢注申请。所以啊,注销商标不是无主之物,想捡漏也得掂量掂量有没有历史包袱。

第三种命运:原权利人复活权利。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确实存在。比如公司注销时,商标是因为程序瑕疵被误注销的(比如公司注销时商标局没收到清算报告,或者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商标被注销),原股东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撤销注销决定,恢复商标专用权。我有个客户就遇到过这种奇葩事:公司注销时,法务把商标转让协议弄丢了,导致商标局认为转让不成立而注销。后来我们通过当年的转账记录、合作邮件等证据,证明转让是真实发生的,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注销,商标权利失而复得。不过这种操作成本高、周期长,一般不建议大家赌这个概率。

踩过的坑:这些细节没注意,差点让商标复活变麻烦

聊完命运,得说说实操中容易踩的坑。干这行久了,我发现很多客户对商标注销的理解还停留在填个表、交个钱的层面,结果往往因为细节问题,把注销变成了麻烦。

第一个坑:注销前不清仓,商标僵尸化。我见过太多公司注销时,只盯着固定资产、银行存款,把商标当破铜烂铁扔在一边。其实商标得分类处理:核心商标(比如公司主打产品用的)尽量转让出去,闲置商标可以考虑主动注销(别等被别人撤销才动)。去年有个做机械的客户,注销时把一个精密轴承的商标(第7类)扔那儿没管,结果被同行盯上,抢注后反过来起诉他们侵权——没错,公司注销了,但如果还在用这个商标,就可能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我当时就提醒客户:注销公司不是‘跑路’,商标该处理就得处理,不然后患无穷。

第二个坑:转让时主体不适格,白忙活一场。想把注销公司的商标转让出去?先得解决谁来卖的问题。根据《公司法》,公司注销后,商标权利应由股东继承,或者由清算组处置。但实践中,很多股东直接以个人名义签转让协议,结果商标局以转让主体不适格驳回。我之前帮一个客户处理过:三个股东注销公司后,想转让商标,其中两个股东偷偷签了转让合同,结果第三个股东不认,闹到法院最后转让失败。后来我们只好先让股东们签一份《商标权归属协议》,明确由其中一个股东作为权利人,再提交转让申请,这才搞定。所以说,转让商标前,主体资格这一关必须过,不然就是瞎耽误功夫。

第三个坑: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定时。商标注销后,如果原股东还在用这个商标,或者商标被抢注后三年没人用,就可能会被别人提撤三(即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我有个客户就吃过这个亏:公司注销后,原股东觉得商标还在自己手里,继续用老商标生产产品,结果被新商标权利人起诉侵权。最后法院判决:公司注销后商标专用权已消灭,原股东使用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赔了对方20万。这件事给我敲了警钟:商标注销后,要么彻底不用,要么通过合法途径恢复权利,千万别偷偷用,否则就是给自己埋雷。

最后一步:别让注销变成权利真空

说了这么多,其实核心就一句话:注销公司商标,本质是避免权利真空。商标不是一张纸,它承载的是商誉、市场认知和商业价值。处理不好,轻则丢掉市场,重则惹上官司。

那么具体该怎么做?我给几个实在的建议:

第一,注销前摸清家底。把公司名下的商标列个清单,分分类:哪些是核心商标(必须保住的),哪些是闲置商标(可以放弃的),哪些是可能涉及历史问题的(比如有没有被许可、有没有质押)。我一般建议客户做个《商标资产评估》,哪怕不卖,也得知道哪些商标值钱,哪些是累赘。

第二,核心商标优先转让。能转让的尽量转让,关联公司、上下游合作伙伴、甚至竞争对手,只要有人愿意接,都比扔那儿强。转让时记得签《商标转让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最好做一下公证,免得后续扯皮。

第三,保留使用证据。就算商标要注销,也得把过去的使用证据(合同、发票、宣传材料、产品照片)存好。万一以后有人抢注,或者遇到撤三,这些证据就是你的救命稻草。我见过太多客户因为没证据维权失败的,实在可惜。

第四,注销后定期监控。如果商标对公司还有情感价值(比如创始人的心血),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监控商标动态,看看有没有人抢注。一旦发现,及时提异议或无效宣告,别等别人做大了再后悔。

说到底,商标专用权的处理,本质是对商业价值的尊重。公司可以注销,但商标承载的故事、记忆和市场认可,不该随着工商注销而消散。我见过太多老板在注销公司时,看着商标证书叹气:当年注册费了好大劲,现在说没就没了。其实只要处理得当,这些商标完全可以换个活法,继续在市场上发光发热。

最后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你注销了公司,那些陪伴你创业起步的商标,你会选择放手,还是想办法让它延续生命?毕竟,商标的价值,从来都不在于那张纸,而在于它背后的人和故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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