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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企业,专利权终止后如何申请专利许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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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阳光透过百叶窗洒在会议室的圆桌上,空气中飘着淡淡的咖啡香。本次访谈围绕企业注销后专利权终止的许可问题展开,我们邀请到了三位不同背景的嘉宾:知识产权律师李明、曾经历企业注销的科技创业者张伟,以及通过许可获得专利技术的初创公司CEO陈琳。访谈以对话+追问的形式展开,逐步深入这一专业领域。

第一部分:法律视角——专利权终止后的许可可能性

访谈者:首先想请教李律师,企业注销后,专利权会直接失效吗?很多人可能觉得公司没了,专利自然也没了,是这样吗?

李明(律师,语速沉稳,习惯用首先其次串联逻辑):这个误区很常见。根据《专利法》第44条,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或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企业注销后,如果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主体,专利权会因为主体消亡而终止——但请注意,终止不等于无效。专利权终止后,技术方案会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原专利权人(或其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仍可以对终止前的专利进行许可操作。

访谈者:终止后的专利还能许可?这不是矛盾吗?毕竟专利已经没有排他性了。

李明(微微停顿,手指轻敲桌面):不矛盾。这里的关键是清算组的主体资格。企业注销后,清算组是处理剩余财产的法定机构,它可以在清算范围内,对原企业的专利(包括已终止的专利)签订许可合同。这种许可有特殊性:只能签订普通许可,因为专利权已经终止,原权利人无法再主张独占或排他——相当于把一个没有围墙的技术授权给他人使用,但可以约定不向同行业竞争者再许可。

张伟(创业者,突然插话,带着方言口音):李律师,我们公司去年注销,手里有个专利因为没缴年费终止了,清算组现在想找家公司许可,这合同能签吗?会不会有法律风险?

李明(转向张伟,语气肯定):能签,但要注意两点:第一,清算组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通知书》和清算报告,证明其有权处置剩余财产;第二,合同里要明确许可标的为已终止专利,许可性质为普通许可,避免对方误解为独占许可。去年有个案例,某清算组签了独占许可,结果被许可方发现其他公司也在用,起诉清算组违约,最后法院认定合同部分无效——这就是没写清楚许可类型的后果。

访谈者:如果专利是因为未缴年费终止,有没有办法恢复权利?恢复后许可会不会更有利?

李明(眼睛一亮):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专利权人因未缴年费导致终止的,可以在终止之日起2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恢复权利,补缴年费和滞纳金即可。恢复权利后,专利就回到有效状态,这时候就可以签订独占、排他或普通许可,甚至可以转让——相当于给专利复活的机会。不过要注意,恢复权利需要正当理由,比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未缴费,或者清算组因内部流程延误,理由不充分的话可能被驳回。

第二部分:实践视角——创业者踩过的坑与解法

访谈者:张总,听说您去年注销了公司,手里有3个专利,其中一个已经终止,另一个正在申请恢复。能分享一下您的经历吗?过程中最难的是什么?

张伟(靠在椅背上,叹了口气):别提了,咱们小公司创业时不懂专利,觉得申请了就有用,结果3个专利都没好好维护。公司注销时,清算组找律师一问才知道,其中一个专利因为3年没缴年费,早就终止了;另一个专利去年刚缴年费,但还有2年到期。最难的是找买家——人家一听专利终止了,第一反应就是这技术谁都能用,我花钱买许可干嘛?

访谈者:那您是怎么说服对方的?有没有什么谈判技巧?

张伟(摆摆手,露出苦笑):技巧谈不上,主要是算账。我们那个终止的专利是节能传感器技术,虽然专利终止了,但技术方案本身有优化空间,我们清算组手里还有完整的实验数据和工艺流程。就跟对方说:你买的是‘现有技术+后续优化支持’,我们不仅许可你用现在的技术,还派以前的工程师帮你改进,相当于花普通许可的钱,买了‘半定制化’服务。最后还真谈成了,许可费比预期低了30%,但总比彻底扔掉强。

陈琳(突然开口,语气带着兴奋):张总,其实我们就是那家买家!我们初创公司做智能家居,正缺传感器技术,重新研发至少要半年,成本太高。张总他们团队提供的技术支持太关键了,工程师帮我们调试了两个月,产品性能提升了20%。虽然只是普通许可,但对我们来说,时间成本比独占性更重要。

访谈者:张总,您刚才提到技术支持,这在终止专利的许可中常见吗?有没有遇到过只许可技术,不提供支持的情况?

张伟(点点头,表情认真):常见!尤其是原企业注销后,核心团队都散了,很多买家担心买了技术没人会用。所以我们合同里特意加了技术协助条款:约定原研发团队在许可后6个月内,提供每月10天的现场指导,费用包含在许可费里。不过也有例外,之前有个专利,原研发工程师跳槽到竞争对手那儿了,我们只能把技术资料打包给对方,许可费直接打了五折——这就是人走茶凉的代价啊!

第三部分:受益者视角——为什么选择已终止专利的许可?

访谈者:陈总,作为被许可方,您为什么选择已终止专利的许可?直接申请新专利不是更干净吗?

陈琳(身体前倾,语速加快):主要是快和便宜!我们公司成立才两年,研发预算有限,那个节能传感器技术,如果重新申请专利,从检索、撰写到授权,至少要18个月,费用加上代理费要10万以上。而张总的许可费才5万,还包含技术支持——相当于用一半的钱,省了一年时间,产品提前上市抢占市场了。

访谈者:那您有没有担心过专利终止后,其他公司免费使用的风险?毕竟普通许可不排他。

陈琳(笑了笑,拿起咖啡杯):担心啊!所以我们合同里加了最惠待遇条款:如果清算组未来以更低价格向同行业公司许可,我们要么享受同等价格,要么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我们做了专利稳定性分析,发现这个专利虽然终止了,但之前没有无效宣告记录,技术方案也比较扎实——说白了,就是赌这个技术短期内不会有更优替代方案,就算别人用,我们也能靠先发优势抢占市场。

李明(适时补充):陈总的做法很专业。对于被许可方,终止专利的许可确实有低成本、快落地的优势,但必须做好三件事:一是尽调(专利稳定性、权利瑕疵),二是合同约束(最惠待遇、违约责任),三是技术落地(确保能实际实施)。去年有个案例,某公司买了终止专利的许可,结果发现技术方案有根本性缺陷,无法量产,起诉清算组违约,最后因为合同里没写技术验收标准,只拿回了部分许可费。

访谈终止专利的许可,是废品利用还是价值重生?

三个小时的访谈接近尾声,窗外的阳光已经转为暖橙色。李明从法律层面厘清了终止≠无效的核心逻辑,张伟用亲身经历道出了清算组如何盘活沉睡专利,陈琳则展示了初创企业如何借力低成本技术实现快速成长。

关键结论逐渐清晰:

1. 对原权利人(清算组):专利权终止后并非一文不值,通过普通许可仍可回收部分价值,但需注意主体资格、许可类型和合同细节,优先考虑恢复权利以提升许可层级;

2. 对被许可方:终止专利的许可是性价比之选,但必须做好尽调、合同约束和技术落地评估,避免低价陷阱;

3. 对行业:这种现象反映了中小企业专利管理的短板——与其在注销后被动处置,不如在经营中主动规划,比如提前质押、许可或转让,让专利成为活资产。

正如张伟在访谈结束时所说:专利的本质不是‘一纸证书’,而是‘解决问题的技术’。哪怕公司注销了,只要技术还有用,就该让它‘流动’起来。或许,这就是对专利价值最好的诠释——无论处于何种法律状态,只要能创造效益,就值得被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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