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注销,商标续展调解书如何处理?——一场关于知识产权身后事的深度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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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场景】
午后阳光透过外滩某文创园区共享会议室的百叶窗,在原木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玻璃墙外,黄浦江的货轮缓缓驶过,与室内的低声讨论形成奇妙的和声。本次访谈围绕上海公司注销时名下商标续展与调解书处理展开,三位不同领域的受访者——知识产权律师李维、商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陈璐、经历过注销商标纠纷的企业创始人周明,将从专业、实务与经验三个维度,拆解这一常被忽视的关键小事。
一、开场:从被遗忘的商标说起
访谈者(以下简称访):今天想聊一个很多上海企业主可能没想过的问题——公司注销时,名下还没续展的商标怎么办?尤其是如果涉及调解书,处理起来会更复杂吗?
李维(律师,语言严谨,逻辑清晰):这个问题背后是商标权的生命周期管理。很多企业注销时,要么把商标当废品扔了,要么以为自动失效,其实不然。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其权利转移或注销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尤其是如果涉及未决的续展调解,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权属纠纷,甚至让企业创始人承担连带责任。
陈璐(代理机构负责人,语速快,带点上海口音,实战经验丰富):对呀!我们上周刚接了个case,浦东一家科技公司注销时,商标还有3个月到期,他们以为公司注销了商标就归国家了,结果被前员工偷偷抢注,现在原老板想用回商标,得花大价钱买回来。这种捡漏的太多了!
周明(企业创始人,语气温和,带点感慨):我踩过这个坑。2018年公司注销时,商标还有5年有效期,当时忙着清算资产,根本没想起它。两年后想做新项目,发现商标被别人用了,一查才知道没办注销,现在还在打官司……早知道就该先处理商标的事。
二、基础问题:公司注销,商标到底归谁?
访:先从最基础的开始——公司注销后,名下商标的法律地位会怎么变化?是自动失效,还是可以转移?
李维: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注销前,必须通过清算组处理所有资产,包括商标权。所以商标不会自动失效,而是有两种合法路径:转移给股东(作价入股或转让)或依法注销(无人受让时)。关键在于,清算组必须在注销前完成商标的处置,否则清算程序不合法,股东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访:如果商标还没到期,但公司要注销,续展和处置可以同步进行吗?
陈璐:理论上可以,但实操中容易踩坑。商标续展有续展期(期满前12个月)和宽展期(期满后6个月),如果公司在续展期内注销,清算组应该优先办理续展,否则一旦进入宽展期,不仅要多交500元延迟费,还可能因为超期导致商标被注销,前功尽弃。
周明(插话):我当时就是没搞清楚这个时间节点。公司注销公告期是45天,商标续展要3-4个月,结果等续展材料递上去,商标已经过了有效期,只能走宽展,多花了钱不说,还差点被异议。
李维:这里要提醒一个法律风险——如果清算组未在注销前处理商标,导致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原企业股东虽然不是商标权人,但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张字号权或商品包装装潢权益,不过举证难度大,维权成本高。
三、核心问题:涉及续展调解书时,该怎么处理?
访:今天的重点之一是续展调解书。什么情况下会产生续展调解书?它对商标处置有什么影响?
李维:续展调解书通常出现在两种场景:一是商标权人与他人存在商标权属纠纷,通过法院或调解组织达成和解,约定续展后的权利归属;二是商标续展过程中,商标局以存在争议为由驳回申请,当事人通过调解补正材料。比如,A公司注销前,商标被B公司提出异议,双方在法院调解下约定若续展成功,商标转让给B公司,这种调解书就是处置商标的关键依据。
陈璐:对,我们去年就遇到一个更复杂的。静安区一家餐饮公司注销时,商标正在续展,同时有个加盟商起诉他们商标侵权,法院调解书写明若续展成功,商标以1元价格转让给加盟商。结果清算组没看到这份调解书,直接把商标挂在网上拍卖,差点引发二次诉讼。
访:如果公司注销时,续展调解书还没生效(比如还在履行期内),该怎么处理?商标能直接转让吗?
李维:不能。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商标转让必须经商标局核准,且涉及法院调解、判决的,必须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调解书约定了履行期限(比如转让款付清后办理过户),在期限届满前,商标权仍属清算组,但清算组必须遵守调解书的约定,不能擅自处置。否则,可能构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会被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被罚款。
周明(追问):那如果公司注销了,调解书还没履行,谁来当主体去执行?股东可以吗?
李维:这是个关键问题。公司注销后,主体资格消灭,但清算组尚未注销的,清算组是责任主体;清算组也注销的,股东可以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不过实操中,很多股东不知道这个,导致调解书执行不能。所以建议企业在注销前,务必把所有未决的法律文书(包括调解书)处理完毕,否则后患无穷。
四、实务操作:从清算到过户,每一步该做什么?
访:假设一家上海公司要注销,名下有个快到期的商标,还涉及一份未履行的续展调解书,具体该怎么操作?能给个流程吗?
陈璐:我来从代理机构的角度说说实操步骤,分三步走:
第一步:查清家底。先通过中国商标网查商标状态(是否在续展期、有没有被异议/无效宣告),再调取所有法律文书(调解书、判决书),确认调解书的具体条款——比如是否约定转让、转让价格、履行条件等。
第二步:同步推进续展+调解履行。如果商标在续展期,清算组要立即提交续展申请,同时附上调解书;如果调解书约定转让,要在续展核准后1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材料包括:转让申请书、清算组资格证明、调解书、双方身份证明等。
第三步:留存证据链。所有材料(续展申请、转让受理通知书、商标局核准公告)都要归档,尤其是清算组处置商标的决议(股东会决议),这是证明程序合法的关键,避免后续股东扯皮。
李维:补充一点法律细节:如果调解书约定商标以无偿方式转让给第三方,清算组需要提交清算报告,说明处置商标的原因和价格公允性;如果涉及有偿转让,必须确保转让款已支付,否则商标局可能不予核准。
周明:我当时就是少了留存证据这一步。清算时股东们口头说商标归我,没写决议,后来其他股东反悔,说我私自占有,最后只能靠银行转账记录和代理机构的证明才摆平。
五、风险提示:企业最容易踩的三个坑
访:结合你们的经验,上海企业在处理注销商标时,最容易踩哪些坑?
陈璐:第一个坑是以为商标不值钱。很多企业觉得小商标没人要,直接放弃,结果被别人抢注后,想用回商标要花10倍价钱。我们去年帮一家食品公司赎回商标,花了50万,而当初续展费才1000元。
李维:第二个坑是忽视清算组职责。有些股东认为公司注销了,清算组就散了,其实清算组在处置完所有资产(包括商标)前,不能注销。如果清算组没处理商标导致纠纷,股东要在未清偿债务范围内担责。
周明:第三个坑是不懂'优先购买权'。如果商标要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我有个朋友注销公司时,直接把商标卖给朋友,没告诉其他股东,结果被起诉侵犯优先购买权,转让合同被判无效。
访:那如果商标已经进入宽展期,公司还没注销,还有救吗?
陈璐:有救,但要加急!宽展期可以续展,但要多交500元,而且需要提交宽展理由(比如公司注销清算期间,未能及时办理)。如果商标已经被商标局驳回,可以依据调解书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成功率要看调解书的约定是否清晰。
六、商标是企业的无形遗产,注销前务必清零
访:能不能给上海企业主一个注销商标处理清单?
李维:简单说四点:
1. 时间优先:公司注销决议作出后,立即清查名下商标,列出清单(包括注册号、到期日、状态);
2. 法律先行:如果有未决纠纷(包括调解书),先解决纠纷,再处理续展和转让;
3. 程序合规:处置商标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转让价格要公允,保留所有书面材料;
4. 专业辅助:如果涉及复杂调解或跨区域转让,最好找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机构把关,避免省小钱吃大亏。
陈璐:补充一句,现在上海很多区市场监管局在办理公司注销时,会要求企业提供商标处置证明,所以提前处理商标,还能加快注销流程。
周明:从我的教训来看,商标不是公司注销的附属品,而是创始人十几年心血的无形遗产。哪怕公司不做了,商标该续展的续展,该转让的转让,别让身后事变成麻烦事。
【访谈后记】
三个小时的对话,从法律条文到实操案例,从专业术语到血泪教训,让公司注销商标处理这个看似小众的话题,变得鲜活而紧迫。李维的严谨、陈璐的干练、周明的坦诚,共同勾勒出上海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成长必修课——或许正如黄浦江的潮汐,企业的有形资产会随着注销而消散,但那些承载着品牌记忆的商标,唯有经过妥善处置,才能在新的主体下延续生命。而对于企业主而言,提前规划、专业把关,才是避免无形资产变成无形负债的终极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