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了个咨询,老板老王在电话里急得直挠头:我公司想注销,听说有‘简易注销’,流程快,是不是就不用管员工社保了?我听说有些老板直接注销,员工社保没人管,真有这好事?我当时就乐了:老王啊,你这想法可危险,‘简易注销’听着简单,但社保这关要是没捋顺,麻烦比普通注销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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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给大伙儿掰扯清楚,啥是简易注销。简单说,就是针对那些没债务、没纠纷、没经营的公司,走个快车道——不用像普通注销那样交清算报告、登报45天,公示期缩短到20天,只要没人提异议,20天就能拿到注销通知书。听着是不是特省心?但注意啊,政策里写了两个前提:无债权债务和已结清所有税费。可很多老板就盯着税费了,把社保给漏了,这可就踩坑了。
我常说,社保和税费一样,都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注销前必须清零。你想想,员工社保里,公司承担的部分和个人承担的部分,加起来可不是小数目,要是欠着没缴,员工能乐意?劳动监察大队能不管?所以啊,简易注销的简易,指的是流程简化,不是义务简化。该缴的社保一分不能少,该处理的事一项不能漏。
血泪教训:两个因社保没处理好的注销案例
说到这儿,想起去年两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案例,都是因为注销时没把社保当回事,结果老板们赔了钱又惹了一肚子气。
先说第一个,做餐饮的张老板。他在城郊开了家小餐馆,疫情后生意不好,想着干脆关门。听朋友说简易注销快,也没多问,直接去政务大厅填了申请,想着反正也没欠别人钱,税务也清了,应该没问题。结果公示期第3天,前厨的小李(化名)找上门了,手里攥着工资条和社保缴费记录:张老板,我去年10月到12月的社保,公司一直没交,现在公司要注销,这社保怎么办?我老婆生孩子住院,社保卡里钱不够,正等着这钱报销呢!
张老板当时就懵了:我以为税务清完就没事了,社保……社保不是自动就停了吗?小李直接拨打了12333投诉,劳动监察介入后,不仅要求公司补缴三个月社保(公司部分+个人部分),还因为逾期缴纳,加收了0.5%的滞纳金,算下来多花了小两万。更麻烦的是,简易注销被叫停,得重新走普通注销流程,又拖了两个月。后来张老板跟我喝酒时直叹气:早知道这么麻烦,还不如一开始就找专业的人问问,省得最后钱没少花,还落个骂名。
第二个案例是反面教材,李姐的设计工作室。李姐做事特细致,注销前三个月就找到我,让我帮她梳理社保。我查了记录,发现有个员工小王(化名)离职时,失业金申领材料没交齐,社保系统里还显示失业待遇审核中。我跟李姐说:这得赶紧处理,万一公司注销了,小王的失业金就领不到了,到时候还得找你麻烦。李姐二话不说,让我联系小王补材料,又跑社保局把手续办完,确认小王能领到失业金了,才去申请简易注销。公示期没人异议,20天顺利注销。李姐后来跟我说:虽然多花了几千块补缴社保和跑腿,但员工没意见,我心里也踏实。做生意嘛,诚信比啥都重要。
你看,同样是注销,张老板想省事,结果费钱费时;李姐多走一步,反而顺利。这中间的差别,就在于有没有把社保当回事。
实操指南:简易注销前,社保这5件事必须搞定
那问题来了,公司要走简易注销,社保到底该怎么处理?结合我这些年的经验,总结出5个关键步骤,老板们记好了,一步都不能少。
第一,查清社保欠缴情况。这是最基础的!去社保局打印《社保缴费明细》,看看从公司成立到现在,有没有欠缴、漏缴的月份。别以为没员工就不用缴,哪怕公司就老板自己,也得交灵活就业社保,不然也算欠缴。我见过有老板说公司刚成立就没经营,社保没交,结果注销时被要求补缴,还滞纳金交了不少,冤不冤?
第二,处理员工未了结的社保权益。比如员工的工伤认定、生育津贴报销、失业金申领这些,要是还没办完,必须等所有流程走完才能注销。我之前有个客户,员工在离职前受了工伤,公司已经垫付了医药费,但工伤认定还没下来。老板急着注销,我跟他说:不行!工伤认定没下来,万一后续有治疗费用,公司得负责,注销了主体都没了,你让员工找谁?后来等工伤认定书下来,确认没额外费用了,才启动注销。
第三,补缴欠费+滞纳金。要是查出来有欠缴,赶紧去补!滞纳金也别想逃,从欠缴那天起,每天万分之五,日积月累可不少。别想着注销了就没人管,社保系统跟税务系统联网,你欠着社保,税务清税根本过不去,简易申请都提交不了。
第四,确认无员工欠薪和无社保纠纷。公示期20天,不仅是给债权人提异议,也是给员工一个反应时间。要是员工对公司社保有意见,会向社保局或劳动监察投诉,一旦核实,简易注销立马终止。所以最好在申请前,跟员工沟通好,确认没纠纷了再公示。
第五,拿到《社保清缴证明》。这是社保局开的结清证明,证明公司所有社保义务都履行完了。没有这个,就算税务清完了,注销申请也审批不下来。我见过有老板以为税务清完就行,结果卡在社保证明上,又跑了好几趟社保局,耽误了时间。
可能有老板会问:我公司早就没员工了,社保也停缴了,还需要搞这些吗?停缴不等于清缴!你得去社保局办社保账户注销,拿到证明才行。不然你公司名下还有个未注销的社保账户,万一有人用你公司名义搞事情,老板得背锅。
最后一句大实话:注销的快,不该用员工的权益换
做了十年企业服务,见过太多老板在注销时钻空子,想着反正公司没了,员工也找不到我。但现实是,社保欠缴、工伤赔偿这些,哪怕公司注销了,员工也能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最终责任人还是老板自己。
我常说,公司注销不是甩包袱,而是负责任。对员工负责,把该缴的社保缴了,该给的权益给了;对市场负责,不留下僵尸企业和欠费记录。简易注销的初衷,其实是给那些真正合规经营、想干净退出的企业一个便利,而不是给那些想逃避义务的人开绿灯。
回到最初的问题:简易注销对员工社保有影响吗?有!要是处理不好,影响可大了去了——员工拿不到社保报销,老板赔滞纳金还被告,注销流程卡壳,最后钱没少花,还落一身不是。
但只要提前规划,把该做的事做到位,简易注销真的能快且顺。毕竟,做生意,诚信是本,责任是根。注销了公司,但不能注销良心啊。
最后想问问各位老板:当我们追求高效注销的时候,是否真的停下来想过,那些曾经为公司付出的员工,他们的权益,我们真的守护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