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十年财税,见过企业从注册到注销的全流程,也踩过不少坑。最近总有老板问我:公司执照被吊销了/注销了,之前签的著作权许可合同,是不是就不用管了?保证也不用办了?说实话,这事儿在咱们日常工作中太常见了,很多老板觉得人没了,债就没了,但放到著作权这事儿上,可没那么简单。今天我就结合几个真实案例,跟大家掰扯掰扯:企业执照吊销或注销后,著作权许可保证到底要不要办,怎么处理才最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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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清楚:吊销和注销,可不是一回事儿
在聊著作权之前,得先明确两个概念——营业执照吊销和营业执照注销。很多老板把这两个词混着用,但法律意义上,它们的区别可大了去了。
吊销,说白了是被动死亡,通常是企业因为违法经营(比如长期不年报、偷税漏税、虚假注册等)被市场监管部门强制剥夺经营资格。这时候,企业主体资格虽然没了,但法人资格还在——就像人被送进ICU,生理机能停止了,但法律上还没宣告死亡。这时候,企业的债权债务得由清算组负责处理,著作权作为无形资产,自然也在清算范围内。
注销呢,是主动死亡,是企业自己决定不干了,完成清算、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后,主体资格彻底消灭。这时候,企业就像自然死亡,债权债务了结,剩下的财产(包括著作权)怎么处理,得看清算协议和法律规定。
你看,不管是吊销还是注销,企业消失后,都不是拍拍屁股就走人的。尤其是著作权这种无形的、长期的资产,处理不好,很容易惹官司。
吊销后:清算组得把著作权烂账捋清楚
先说吊销这种情况。我去年就遇到过一个案子,特别典型。
上海某科技公司,2018年因为连续两年没年报,执照被吊销了。公司法定代表人老王觉得反正执照没了,公司也没了,就带着团队另起炉灶,新开了一家科技公司,继续用之前吊销公司的软件著作权。结果呢?之前吊销公司的债权人(之前被拖欠软件许可费的客户)把老王和新公司告了,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为啥?因为吊销后,公司的清算组还没成立(或者说老王压根没清算),之前签的软件著作权许可合同还没到期,客户有权继续履行合同。老王作为原公司的股东,在未清算的情况下就用原公司的著作权搞新公司,这叫法人人格混同,法院当然要判连带责任。
这事儿给我的教训是:执照被吊销,不是免责金牌,反而是清算倒计时。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被吊销后15天内就得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著作权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清算组必须得盘清楚——
1. 哪些著作权是公司的? 比如员工在职期间开发的软件、委托别人创作的作品,都得确认权属。如果是股东个人投入的,得有书面协议,不然很容易被认定为公司资产。
2. 正在履行的许可合同怎么办? 没到期的,得看合同有没有约定企业主体消灭后合同自动终止。如果没有,清算组得跟被许可方协商:要么解除合同、退还剩余许可费,要么继续履行,由清算组收取许可费。
3. 有没有侵权风险? 比如之前许可给别人的著作权,到期后对方还在用,清算组得发函催告,不然可能构成怠于行使权利,导致公司资产流失。
我之前还处理过一个更坑的:某设计公司2020年被吊销,清算组是几个老员工凑的,压根没想起公司还有个卡通形象著作权许可给了一家奶茶店。结果2023年,奶茶店用这个卡通形象开了100家分店,赚了不少钱。原公司的债权人(之前被拖欠工资的员工)知道后,把清算组和奶茶店一起告了,要求把许可费拿来还债。最后清算组赔了钱,还吃了官司——说白了,就是没把著作权当回事儿。
执照吊销后,著作权许可保证不仅要办,还得赶紧办。清算组得主动梳理所有著作权,跟被许可方确认合同状态,该终止的终止,该继续的继续,千万别等别人找上门才后悔。
注销后:权利义务概括承受,注销≠免责
再说说注销这种情况。相比吊销,注销是主动清算,理论上该处理的都处理了,但著作权许可保证是不是就一了百了了呢?还真不一定。
我2021年遇到过一个文创工作室,注销时清算组挺负责,把所有著作权都列了清单:3个原创插画著作权、1个音乐著作权,还有2个正在履行的插画许可合同(许可给某电商平台,期限到2025年)。清算组跟电商平台签了补充协议,明确工作室注销后,许可权利由清算组承接,剩余许可费由清算组收取,电商平台也签字确认了。后来工作室注销,清算组按时收到了剩余许可费,债权人也都拿到了钱,整个过程特别顺利。
这就是注销的正确打开方式:提前规划,把著作权许可的尾巴处理干净。根据《民法典》规定,企业注销后,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由清算组概括承受——也就是说,之前签的著作权许可合同,如果没到期,清算组就是新的权利人,有权继续收许可费,也有义务履行合同(比如保证著作权不侵权)。
但现实中,很多企业注销时根本顾不上著作权。我见过一个餐饮公司,注销时清算组只忙着处理税务和工商,忘了公司还有个Logo著作权许可给了一家加盟商。结果加盟商继续用这个Logo开店,后来发现Logo其实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被权利人起诉。清算组已经解散了,没人承担责任,加盟商只能自认倒霉——但这对企业来说,是不是资产流失?肯定是啊!注销前,著作权许可的收尾工作必须做:
1. 梳理所有著作权:哪些是自己创作的,哪些是许可的,哪些正在履行合同,列个清单。
2. 通知被许可方:注销后,谁是新的权利人(清算组),合同怎么履行,剩余费用怎么结算,都得书面通知对方。
3. 办理著作权变更登记(如果需要):比如著作权从公司转移到清算组,或者从清算组转移到新的权利人(比如股东),最好去版权局做个变更登记,避免后续纠纷。
这里有个专业术语叫权利义务概括承受,简单说就是企业没了,但没处理完的事儿,由清算组接着干。著作权许可作为未了结的债权债务,自然也在这个范围内。注销后不是不用办保证,而是保证的责任主体从公司变成了清算组——清算组得确保之前的许可合同继续有效,著作权没侵权,没给公司留下烂摊子。
行政工作中的痛点:企业不重视,部门难协同
干了十年财税,我发现处理这类问题时,最大的痛点不是法律不懂,而是企业不重视和部门难协同。
很多老板觉得注销就是走个流程,税务清了就行,知识产权?那是以后的事儿。我见过一个科技公司注销时,清算组把服务器、电脑都卖了,就是没想起服务器里还有客户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还没交付)。结果客户找上门,要求要么交付软件,要么退款,清算组只能赔钱——说白了,就是没把著作权当资产。
还有部门协同的问题。企业注销时,市场监管部门只看清算报告全不全,税务部门只看税款清没清,没人盯着著作权处理了没。我之前跟版权局沟通过,他们说企业注销不归我们管,除非有人举报侵权。结果就是三不管,企业自己漏了,就出问题。
怎么解决?我的经验是:提前介入,把著作权处理放进注销清单。比如在企业申请注销时,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加一项知识产权清算情况说明,让企业列一下有没有著作权、正在履行的许可合同有多少。税务部门在清算时,也可以提醒企业别忘了无形资产。虽然这会增加一点工作量,但能避免后续更大的纠纷——毕竟,著作权侵权动辄几十万,比注销时多填几张表可贵多了。
前瞻性思考:未来,知识产权清算会越来越重要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著作权这类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的占比越来越高。我见过不少互联网公司,账上没多少固定资产,但软件著作权、内容著作权价值几千万。未来,企业注销或吊销时,知识产权清算可能会成为必选项——就像现在税务清算一样,必须由专业机构出具报告。
随着数据产权AI生成内容著作权这些新问题的出现,企业注销后的著作权处理会更复杂。比如,用AI生成的画作,著作权归公司还是员工?公司注销后,这个著作权怎么处理?这些问题现在法律还没明确规定,但未来肯定会遇到。企业现在就得提前规划:在劳动合同里明确职务作品的权属,在委托合同里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避免注销时扯皮。
对我来说,这十年财税工作最大的感悟是:财税和知识产权,从来不是两张皮。企业注销时的税务清算,和知识产权清算,本质上都是资产清理——只不过一个是有形的钱,一个是无形的权。只有把这两者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帮企业善始善终。
最后说句大实话
不管是执照吊销还是注销,企业消失后,著作权许可保证不是要不要办的问题,而是怎么办好的问题。清算组得负起责任,企业得提前规划,部门得协同监管。别等出了官司、赔了钱,才想起著作权这事儿。
毕竟,企业可以消失,但留下的权利和责任,总得有人扛。你说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