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每年都有不少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因为战略调整、经营不善等原因走到注销这一步。注销流程里,资产清算、税务注销这些环节大家都会盯着,但有一个隐形雷区——员工档案处理,往往被老板们忽略。可一旦处理不好,轻则被劳动监察部门罚款,重则可能引发劳动仲裁,甚至影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征信。我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因为档案没处理好,注销完公司还被告上法庭的例子,今天就跟大家好好聊聊,上海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时,员工档案到底该怎么处理。<

上海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时如何处理公司员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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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到底要存多久?很多人以为公司注销了档案就能扔,大错特错!

先说个我去年遇到的真事。有个做外贸的C公司,注销时财务觉得员工都遣散了,档案留着占地方,就把2015年到2020年的员工档案当废纸卖了。结果半年后,有个离职3年的员工小王拿着当年的劳动合同去劳动仲裁,说公司没给他缴那几年的社保,要求补缴。这时候公司早就注销了,法人代表李总接到仲裁通知都懵了:公司都没了,还找我?最后法院判李总个人承担赔偿责任,赔了小王十几万。你说冤不冤?

其实这里面有个关键点:员工档案的保存期限,跟公司注销没关系,跟法律规定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七条,档案所属单位被撤销或者终止的,档案应当由其主管机关或者档案馆代管。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写得明白:企业职工档案保管期限,自职工离职之日起至少保存五年。上海这边执行得更严格,我接触过的劳动仲裁案例里,很多涉及离职超过5年的员工,只要档案里有原始劳动合同、工资记录,仲裁委还是会采信——毕竟口说无凭,档案为证。

所以啊,老板们记住一个死理:公司注销不是档案的终点站,最多只是中转站。档案的保存义务,不会因为公司注销就消失。

注销前必须做的三件事:梳理、核对、告知,一步都不能少

那上海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时,员工档案到底该怎么处理?根据我20年的经验,注销前必须把这三件事做扎实,不然后患无穷。

第一件事,全面梳理档案家底。别以为档案就是几份劳动合同,员工档案里可多了去了: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费凭证、离职证明、奖惩记录、培训记录……甚至员工的体检报告、请假条,只要跟劳动关系有关的,都得算进去。我见过有个公司注销时,漏掉了2018年几个员工的加班审批单,结果员工仲裁时主张加班费,公司拿不出原始记录,最后赔了8万。所以注销前,HR和财务得一起坐下来,把所有在职员工的档案列个清单,按离职时间排序,哪些已经过了保存期限,哪些还在期内,清清楚楚。

第二件事,核对档案完整性。光有清单不行,得逐份检查档案里的材料齐不齐。最容易出问题的就是劳动合同——很多小公司为了省事,员工入职时没签书面合同,或者签了但没给员工留存,原件自己又弄丢了。这种情况下,一旦员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公司可就麻烦了。我之前帮一个科技公司做注销审计,发现2019年入职的5个员工,有3个没签劳动合同,赶紧补签了倒签合同,才避免了11万的赔偿。还有社保缴费记录,得跟工资表对上,有没有少缴、漏缴的,这些都会影响档案的法律效力。

第三件事,告知员工档案去向。这点特别重要,但90%的老板都会忽略。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单位撤销或者终止的,应当告知员工档案的接收单位或者处理方式。怎么告知?最保险的是书面通知,通过EMS寄到员工最后留存的地址,保留好寄送凭证。如果联系不上员工,也得在公司公告栏、上海人社官网上发公告,告知档案移交情况。我见过个案例,公司注销时没通知员工,档案直接移交到人才中心,员工后来换工作需要档案,找不到,反过来告公司侵犯档案查阅权,最后公司赔偿了员工2万精神损失费。你说冤不冤?

档案送出去的三种方式:托管、移交、销毁,选对不踩坑

梳理、核对、告知都做完后,就该处理档案本身了。根据档案的类型和保存期限,有三种处理方式,大家听我慢慢说。

第一种,未到保存期限的档案,必须托管。哪些算未到保存期限?比如离职不满5年的员工档案,或者涉及正在仲裁、诉讼的员工档案(这个得等仲裁结束再说)。上海这边,托管一般有两个去向:一是公司注册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比如浦东新区的公司,可以托管到浦东人才;二是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这个适合档案数量多、或者有跨区需求的公司。托管要交多少钱?我查过最新的标准,人才中心每年每份档案收50-100元管理费,不算贵,但比扔仓库里安全多了。之前有个餐饮连锁公司,注销时把200多份未到期档案托管到徐汇人才,今年还有员工去查档案,说要是当时没托管,现在找都找不到了。

第二种,已到保存期限且无纠纷的档案,可以移交。移交对象一般是公司主管单位或者档案馆。如果公司是国企改制过来的,主管单位可能还有存档义务;如果是民营企业,没有主管单位的,可以移交到公司注册地的区档案馆。移交可不是把档案一扔了事,得办《档案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档案馆会给个《接收证明》,这个可是重要凭证,得和注销资料一起存档。我之前帮一个制造业公司做注销,移交了150份到期档案到宝山档案馆,档案馆的工作人员还夸我们档案整理得规范,省了不少事。

第三种,彻底没用的档案,才能销毁。什么档案才算彻底没用?比如离职超过10年,且没有任何劳动纠纷、仲裁记录的档案。销毁可不是拿碎纸机一剪了之,得按《档案销毁制度》来:先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申请,列出销毁清单,然后由法务、HR、财务联合审核,最后报公司负责人批准。销毁时得有两人以上在场,做《销毁记录》,签字确认。我见过个老板图省事,把到期档案直接当废品卖了,结果里面有个员工的工资表被别人捡到,员工拿着工资表去告公司拖欠工资,最后赔了3万。所以啊,销毁档案一定要留痕,别给自己埋雷。

最后提醒:注销时档案出问题,法人可能背锅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想告诉大家一个道理:上海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时,员工档案处理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档案处理不好,轻则被档案局罚款(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未按规定移交档案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重则引发劳动仲裁,法定代表人还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坐高铁、飞机,甚至孩子上学。

我经常跟老板们说:注销公司就像搬家,东西得一件件理清楚,该扔的扔,该留的留,该送人的送人。员工档案就是‘家里的老物件’,看着没用,关键时刻能救你的命。别等注销完了,才发现档案成了定时,那就晚了。

加喜财税服务见解:财务凭证不完整与知识产权的连锁风险

财务凭证不完整会直接影响员工档案的完整性,比如工资发放记录缺失,可能导致档案中的劳动关系证明链断裂,增加劳动纠纷风险;而企业注销时若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未妥善处理,可能被员工主张职务发明权益,间接影响档案中的权属证明。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服务企业注销时,会同步梳理财务凭证与员工档案的关联性,确保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从源头规避风险,让企业注销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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