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现场】 <

企业注销时,如何处理员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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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北京,CBD某写字楼28层。王建国的办公室里,书架上整齐码放着《企业会计准则》《劳动法实务大全》等书籍,阳光透过百叶窗,在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羊绒衫,鼻梁上架着金丝边眼镜,正低头翻阅一份《某科技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听到敲门声,他抬头,露出温和的笑容:请进,今天咱们就聊聊企业注销时那些'绕不开'的事儿。\

对话嘉宾

王建国:资深财税专家,拥有20年企业注销与劳动合规咨询经验,曾任某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某财税科技公司首席顾问。擅长处理复杂企业注销中的劳动纠纷、税务清算等问题,口头禅是这个事儿啊,得掰扯清楚,以接地气、重实操的咨询风格著称。

一、注销≠一散了之:绩效考核不是走过场

访谈者:王老师,您好!很多企业主可能觉得,公司都要注销了,员工绩效考核是不是就没必要了?直接结算工资、发经济补偿金不就行了吗?

王建国:(放下茶杯,笑起来)这个事儿啊,得掰扯清楚!企业注销时,绩效考核不仅有必要,而且很重要。我见过太多企业栽在这上面——有家餐饮连锁店,注销时嫌麻烦,直接按N(员工工作年限×月工资)给经济补偿金,结果员工集体仲裁:我连续三年都是优秀员工,凭什么按平均工资算?最后企业多赔了80多万,还闹上了热搜。

访谈者:为什么注销时绩效考核反而更重要?

王建国:你想啊,企业注销意味着劳动关系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未结工资的发放、甚至某些隐性福利(比如年终奖、项目奖金),都离不开绩效考核这个标尺。《劳动合同法》第47条说经济补偿金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但平均工资怎么定?是基本工资,还是包含绩效?这就需要绩效考核来量化。我常说:注销就像搬家,绩效考核就是'打包清单'——啥该留,啥该扔,清清楚楚,才不会漏了东西,更不会丢了人。

二、不同企业,不同考法:国企、民企、外企的差异化处理

访谈者:那不同类型的企业,比如国企、民企、外企,在注销时处理绩效考核,会有哪些差异呢?

王建国:(手指轻轻敲着桌面)差异可不小。国企讲究程序正义,考核流程必须滴水不漏。我之前帮某央企子公司做注销清算,他们连员工年度考核表的签字页都复印了三份——一份存档,一份给劳动局,一份给员工。理由很简单:万一以后有人翻旧账,咱得有证据证明考核是公平的。

民企呢?(笑了笑)民企老板往往觉得我的公司我做主,但实际最容易出问题。有家互联网公司注销时,老板说:绩效考核?不就是打分吗?我看着给!结果技术部10个员工,8个拿了优秀,2个拿了合格。那两个合格的员工不干了:我们项目拿过行业大奖,凭什么比不上天天摸鱼的?后来一查,老板是按谁听话给谁高分打的分,没任何依据,最后只能重新考核,多花了20万调解费。

外企(竖起一根手指)最注重契约精神。他们的绩效考核体系通常很完善,KPI、OKR、360度评估啥都有,而且每年都会让员工签字确认。所以外企注销时,处理绩效考核反而最省心——直接调出系统里的历史记录,按合同约定的绩效挂钩比例算就行。比如某外企规定年终奖=基本工资×1.5×绩效系数,员工绩效是A,系数就是1.2;是B,就是1.0。注销时直接套公式,员工很少争议。

访谈者:看来企业平时的考核基础很重要?

王建国:没错!我常说:注销时的绩效考核,不是'临时抱佛脚',而是'平时功夫'的检验。平时考核规范,注销时就能从容应对;平时糊弄,注销时就得'还债'。

三、未考核的绩效怎么算?年终奖、季度奖的折账难题

访谈者:实践中最常见的问题可能是未考核的绩效——比如企业注销时,年度绩效考核还没做,或者季度奖、年终奖的考核周期还没结束,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王建国:(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这个问题啊,得分两看:已发生的绩效和未发生的绩效。

已发生的绩效,比如员工已经完成季度目标,但公司还没发季度奖;或者年度考核周期已过,但还没出结果。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支付。我去年处理过个案例:某贸易公司6月决定注销,员工主张第一季度季度奖还没发,公司说公司都没了,哪来的奖?员工一气之下申请劳动仲裁。我们调取了公司的《员工手册》,里面明确写了季度奖按季度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周期为自然季度,次月15日发放。第一季度已经结束,考核结果其实早就出来了(只是公司没发),最后仲裁判公司支付季度奖,外加25%的补偿金。

未发生的绩效呢?(眉头微蹙)比如公司10月决定注销,员工主张年终奖应该按10个月算。这种就比较复杂了。我的建议是:看劳动合同或公司制度有没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年终奖按全年出勤比例发放,那就按比例折算;如果没有约定,就参考当地司法实践。比如北京、上海通常支持按比例折算,但深圳有些法院认为年终奖是对全年工作的激励,公司注销不能剥夺员工权利,可能会判按全额支付。

访谈者:有没有印象深刻的案例?

王建国:(眼睛一亮)有!去年有个科技公司,12月30日决定注销,员工要求发全年年终奖。公司老板觉得离年底就差1天,凭什么发?员工说我这一年天天加班到10点,就差这1天?我们介入后,发现劳动合同里写年终奖按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虽然公司注销了,但考核周期已经完成,员工也完成了全年KPI,最后我们建议公司按1/12的比例发放年终奖——员工拿到了钱,公司也避免了更大的赔偿。老板后来跟我说:早知道这么麻烦,平时考核规范点,注销时哪有这些事儿?

四、挑战性问题:企业能以考核不达标为由少付补偿金吗?

访谈者:说到这里,我想问一个有点尖锐的问题:有企业想通过员工绩效考核不达标为由,少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操作合规吗?您遇到过类似案例吗?

王建国:(身体向后靠在椅背上,沉默了几秒)这个问题啊,我得先说结论:不合规,而且风险极大。

我见过个极端案例:某制造企业要注销,老板给HR下指令:给所有员工都打'C级'(不合格),这样经济补偿金就能按'最低工资标准'算了!HR没经验,真这么做了。结果员工集体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后,要求企业提供考核不达标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业绩数据、改进计划什么的。企业啥都拿不出来,最后不仅按实际平均工资补了补偿金,还被罚了20万。

访谈者:为什么这种操作行不通?

王建国:(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个闭环)绩效考核不是拍脑袋打分,得有个闭环:目标设定→过程跟踪→结果评估→反馈改进。每个环节都得有证据。比如你说员工销售业绩不达标,那得有销售目标、实际业绩、业绩分析报告;你说员工工作态度不好,那得有考勤记录、客户投诉记录、谈话记录。没有这些,单凭老板一句话他不合格,法律是不认的。

(说到这里,专家停顿了一下,若有所思地望着窗外的写字楼)其实我挺理解这些企业老板的想法——注销时现金流紧张,想省点钱。但他们忘了:劳动法保护的是劳动者,但约束的也是企业。你今天想钻空子省10万,明天可能就要赔20万;省了20万,后天可能还要赔50万。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

五、员工不配合考核怎么办?留痕!留痕!还是留痕!

访谈者:那如果员工不配合绩效考核呢?比如拒绝签字、提供虚假数据,企业注销时又必须完成流程,怎么平衡?

王建国:(啪地一拍桌子)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我常说:不怕员工闹,就怕没证据!员工不配合,企业得学会留痕。

去年有个案例:某销售团队注销时,有个员工拒绝在绩效考核表上签字,理由是我对业绩数据有异议。企业HR急得团团转:他不签字,这考核表不就无效了吗?我教他们三招:

第一,书面沟通。给员工发《绩效考核确认函》,写清楚考核结果、计算依据,要求他在3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认可。快递寄送,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

第二,会议纪要。如果员工拒绝签收,就组织个绩效沟通会,让部门经理、HR、员工三方在场,把争议点列出来(比如员工主张A项目业绩应计入,但公司规定B项目才算),让员工在会议纪要上签字,他不签就写员工拒绝签字,让其他参会人签字证明。

第三,第三方公证。如果员工还是不配合,最后一步就是找公证处,对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公证。虽然花点钱,但一旦发生争议,公证文书就是铁证。

访谈者:那员工提供虚假数据呢?比如销售业绩虚报。

王建国:(冷笑一声)虚假数据?那更得留证据!我之前帮一家电商公司做注销,有个销售虚报了50万业绩,公司怎么发现的?——有物流记录显示,那批货根本没发出去;还有客户的聊天记录,客户说我没买过这产品。最后公司拿着这些证据,调整了员工的考核结果,员工哑口无言,乖乖签字。

(专家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语气放缓)其实啊,员工不配合考核,很多时候是因为心里没底。如果企业平时考核就公开透明,员工知道自己为什么拿这个分,注销时自然就不会闹。我常说:考核不是'找碴儿',是'帮员工看清自己'。平时把工作做细了,注销时才能'好聚好散'。

六、从合规到人文:注销时绩效考核的终极价值

访谈者:最后想请教一个理念层面的问题:从您的经验看,企业注销时的绩效考核,核心价值是什么?是法律合规,还是人文关怀?

王建国:(望向书架上的一张合影——那是他早年处理某企业注销时,和员工们的合影)这个问题啊,我想起刚入行时的一件事。

那是2005年,我帮一家服装厂做注销清算。厂里有个老员工,干了15年,平时表现挺好,但厂里从来没做过正式考核。注销时,老板说按最低工资给补偿金就行。老员工急了:我每年都是先进工作者,厂里发的奖状堆了一屋子,凭什么按最低工资算?我当时刚入行,经验不足,只想着劳动合同没写先进工作者要加钱,结果老员工哭着走了。

后来我查资料、请教前辈,才明白:法律是底线,但人心是杆秤。企业注销时,绩效考核不仅是算账,更是还情——是对员工多年工作的一个交代。

现在我处理注销项目,都会建议企业加一步人文考核:比如给员工写一封感谢信,肯定他的贡献;或者对表现优秀的员工,额外给一笔忠诚奖。我去年处理的一个案例,企业给服务满10年的员工额外发了1个月工资作为感谢金,员工感动地说:没想到公司注销了,还记得我。后来不仅没闹仲裁,还帮企业介绍了不少客户。

(专家的声音低沉下来)注销不是终点,是企业对员工的最后一课。你平时怎么对待员工,注销时员工就怎么对待你。合规是基础,但人文关怀才是让企业走得体面的关键。

寄语行业新人:别怕复杂,拆弹要细心,更要走心

访谈者:作为资深专家,您对刚入行的财税新人有什么建议?

王建国:(拿起桌上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引》,翻到某一页)我给新人提三点建议:

第一,别只看条文,要看人。法律条文是死的,但人是活的。我见过有的新人,背《劳动合同法》背得滚瓜烂熟,但一遇到员工哭诉就手足无措。你要记住,你处理的不是案件,是人——他有家庭,有生活,你的每一个决定,都可能影响他的生计。

第二,多听故事,少做判断。每个企业注销案例,都是一个故事。多听老板怎么说,多听员工怎么说,多听HR怎么说。故事听多了,你自然就知道雷在哪儿,坑在哪儿。我常说:经验不是书本上学来的,是'听'来的,是'踩'出来的。

第三,记住三不原则:不侥幸、不敷衍、不推诿。企业注销时,企业老板可能想省点钱,员工可能想多要点,这时候你不能侥幸说不定能蒙混过关,不能敷衍差不多就行,不能推诿这不是我管的。你得站出来,把掰扯清楚的功夫做到位,既帮企业规避风险,也帮员工拿到应得的。

(专家合上书,露出笑容)最后啊,我送新人一句话:做财税,就像拆,每根线都得看清,但拆完得留个干净的地儿——对得起人,也对得起自己。

【访谈结束】

夕阳西下,办公室里的光线渐渐变得柔和。王建国起身和访谈者握手,说:今天聊得痛快。企业注销的事儿啊,说大是法律,说小是人情,归根结底,是'做事'与'做人'的道理。 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回荡着他常说的那句话:这个事儿啊,得掰扯清楚——这或许就是一位资深财税专家,对企业与员工最后一程最朴素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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