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在上海做企业服务这些年,我见过太多公司注销时栽在人力资源咨询合同上的坑。有次帮一家初创公司清算,老板拍着胸脯说我们合同都到期了,没啥麻烦,结果一查档案,2019年签的员工培训合同还有3个月才到期,对方律师拿着合同来索赔违约金,最后硬是拖了两个月才注销完,多花了20多万冤枉钱。这事儿让我明白:公司注销时,HR咨询合同不是附加题,而是必答题——处理不好,轻则拖延注销,重则惹上官司,甚至影响股东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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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到底该怎么处理?结合我这的经验,今天就掰开揉碎了讲讲,全是实操干货,希望能帮你少走弯路。
合同梳理:先别急着解约,这三步走比啥都重要
很多公司一想到注销,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把所有合同都停了,尤其是HR咨询这种服务型合同,觉得公司都没了,还管那么多干嘛。大错特错!我见过有公司直接给HR咨询供应商发了个公司注销,合同终止的邮件,结果对方反手就把他们告了,理由是单方解约构成违约,需支付剩余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违约金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够你注销流程多跑好几趟。
第一步,永远是全面梳理。别只盯着最近签的合同,翻翻档案柜里所有和HR咨询相关的玩意儿:员工外包合同、薪酬核算服务协议、猎头合作合同、员工培训合同、甚至是一些口头协议的会议纪要。我一般会让客户列个清单,包含五个关键信息:合同主体(是你公司签的,还是子公司签的?)、合同期限(什么时候到期?还有多久到期?)、服务内容(是干啥的?招人?算工资?还是处理劳动纠纷?)、付款节点(付到哪个月了?有没有尾款没结?)、解约条款(合同里有没有写提前解约怎么算违约金?)。
记得去年帮一家制造业公司处理注销,他们自己梳理时漏了2018年签的员工背景调查服务合同,当时觉得早就用完了,结果对方说合同里写了‘服务期限为2年,自动续约’,你们单方终止要赔剩余期限的费用。最后花了3万多才和解——你说冤不冤?清单列完之后,最好找个法务或者专业人士(比如我哈哈)帮你看一眼,别自己想当然。
第二步,分类处理。不是所有合同都要一刀切终止,得分情况:
- 到期或即将到期(1个月内)的:不用慌,自然终止就行。但记得提前和供应商说一声,比如发个书面通知合同将于X月X日到期,我司注销后不再续签,免得对方说你没通知,我们安排了服务你没用。
- 未到期但服务可暂停的:比如薪酬核算服务,如果公司注销后不再需要发工资,可以和供应商协商暂停服务,注销恢复后再结算——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大部分供应商都不同意,所以重点还是看解约条款。
- 未到期且服务无法暂停的:这是重点,比如猎头服务(已经推荐了候选人但还没入职)、员工培训(已经开了课但没上完)。这种必须提前协商,别等注销流程走到一半才想起来。
第三步,证据留存。所有沟通都要留痕!邮件、微信、会议纪要,最好让对方盖公章确认。我有个习惯,每次和供应商协商解约,都会先发个书面函,写清楚我司因注销原因,拟提前终止XX合同,依据合同第X条,我们愿意支付X违约金,请确认是否同意。对方如果回复同意,或者不回复但接受了付款,那就有证据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正好知道雷在哪,提前找律师应对。
说实话,这一步最考验耐心。我见过有客户嫌麻烦,电话里和供应商说好了赔5万,合同终止,结果对方事后反悔,说电话里没说清楚,要赔10万,最后只能打官司。别怕麻烦,书面沟通永远比口头靠谱。
协商解约:别让情面掏空你的注销预算
梳理完合同,就到了最头疼的协商解约环节。很多老板这时候犯难:供应商合作这么多年,不好意思撕破脸,我跟你说,注销时情面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你不好意思,对方可好意思狮子大开口。
我一般会告诉客户,协商的核心就三个字:有理有据。啥叫有理?公司注销是法定事由,属于不可抗力的一种(虽然法律上不算严格不可抗力,但司法实践中通常会酌情减免违约金),你有正当理由终止合同。啥叫有据?合同条款、付款凭证、沟通记录,这些都是你的武器。
去年帮一家互联网公司处理注销,他们签了家HR咨询公司做组织架构调整咨询,年度服务费50万,刚付了30万,公司就要注销了。供应商直接说提前解约要赔剩余20万+30%违约金,共26万。我当时就笑了,拿出合同翻到解约条款:若因甲方(我方)单方原因解约,需支付剩余未履行服务费用,并按剩余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算下来,只需要赔20万10%=2万违约金+已付30万(服务已完成部分)?不对,已付30万是已完成服务的费用,不需要退,只需要赔未完成部分的违约金2万。供应商一看我们合同条款记得这么清楚,立马怂了,最后赔了3万(含一点协商成本)就解决了。
协商前一定要把合同吃透!尤其是解约条件违约金计算方式这些条款,很多供应商就是利用企业不懂合同,故意抬高违约金。我见过最离谱的合同,写着提前解约需支付剩余合同总额100%的违约金——这种合同,签的时候脑子进水了?注销时必须重点砍价。
砍价也是有技巧的。别上来就说我没钱,不赔了,没用。你得先共情,再讲理。比如可以说:我们公司确实经营不下去了,注销流程已经开始了,现在账上没钱,实在赔不起。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按合同最低标准赔,或者分期支付?如果对方不同意,那就亮底牌:你要是坚持要高价,我只能走法律程序,到时候法院大概率会支持‘合理违约金’,可能比你现在要的还少,而且诉讼费、律师费你也要出一部分,何必呢?
记得有个客户,和HR培训公司协商时,对方非要赔10万,客户觉得太高,我让他先拖着,同时去法院起诉确认合同解除,并要求酌情减少违约金。法院开庭前,对方慌了,主动降到5万——这就是以打促谈。这招慎用,耗时耗力,适合金额大的情况。
别忘了服务对价。如果供应商没完成多少服务,别傻乎乎按剩余合同总额赔,要按已完成服务成本算。比如你签了10万的培训合同,只上了2万块的课,那最多赔2万10%=2000违约金,剩下的8万对方没提供服务,凭什么赔?
遗留问题:那些甩锅的供应商,怎么接招?
协商过程中,最怕遇到甩锅的供应商——明明是他们没做好服务,却说是你公司配合不到位,要你赔钱。我见过有HR咨询公司,给客户做劳动合规咨询,结果没提醒客户签劳动合同,员工仲裁输了,反过来让客户赔咨询费损失——这简直是无理取闹!
遇到这种情况,别慌,记住谁主张,谁举证。供应商说你没配合,导致服务无法完成,那就让他拿出证据:比如邮件记录显示你没提供资料,或者会议纪要显示你拒绝了合理建议。如果没有证据,那就是空口白话,不用理他。
去年有个客户,和HR外包公司解约,外包公司说你们没按时提供员工考勤表,导致我们没发工资,员工闹了,要赔5万损失。我让客户翻银行流水和考勤记录,发现考勤表早在1个月前就发过去了,而且工资也正常发了——这就是供应商在碰瓷。最后我们发了律师函,对方就没再吭声。
还有一种情况,供应商玩消失。你发邮件、打电话都不回,却突然发个律师函过来,说要赔钱。这时候,千万别慌,更别默认赔钱。你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在报纸上发个解除合同通知,告诉对方我司已单方解除合同,如有异议,请在X日内起诉。如果对方不吭声,超过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就不能再追责了。
对了,注销时别忘了合同终止证明。所有协商好的解约,都要让供应商出个书面证明,写清楚合同已于X年X月X日解除,我司确认收到X元款项,无其他争议。这个证明很重要,是税务部门、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交的清税证明材料之一,没有它,注销流程可能卡住。
其实,很多注销时的麻烦,都源于公司日常运营中的合同随意签、管理不到位。比如签合同时不看条款,解约时留不住证据,档案里找不到原始合同——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到了注销时都会变成定时。
与其等到注销时手忙脚乱,不如平时就做好合同管理:签合同时让法务把关,定期梳理合同台账,重要沟通留书面记录,档案分类整理好。这些事平时花点时间,注销时就能省下大把精力。
最后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当公司走到注销这一步,我们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还过去的债?那些被忽略的合同条款、被敷衍的沟通记录、被随意丢弃的档案,会不会成为压垮注销流程的最后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