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背景】 <

上海公司注销,注销后如何处理公司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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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三点,陆家嘴某律所的会议室里,阳光透过百叶窗在长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中飘着淡淡的咖啡香。本次访谈聚焦上海公司注销后著作权处理这一专业话题,我们邀请到三位不同背景的嘉宾:深耕知识产权领域15年的律师王明远、曾处理过20余起公司注销案的企业法务李娟,以及通过收购注销公司著作权实现业务扩张的创业者张磊。访谈由财经记者林小主持,围绕法律框架、实操难点与市场实践展开。

【访谈实录】

第一部分:基础认知——注销≠著作权消失

林小(访谈者):首先感谢三位到场。很多创业者可能觉得公司注销了,著作权自然就没了,这种理解对吗?

王明远(律师,语速沉稳,偶尔停顿思考):错,大错特错。著作权是人身权+财产权的结合体,公司作为法人,享有的是著作财产权,这部分权利不会因为公司注销而自动消灭。根据《著作权法》和《公司法》,公司注销前,必须对著作权——比如软件、设计稿、商标图案等——进行清算处置,否则可能引发权属纠纷。

林小:能具体说说清算处置包含哪些步骤吗?

王明远:简单说三步:第一,梳理著作权清单,明确哪些是公司原创的(比如自主研发的软件代码),哪些是受让的(比如买来的插画版权);第二,评估著作权价值,尤其是有市场潜力的核心资产;第三,通过转让、拍卖或赠与等方式确定权利归属,不能一注销了之。

李娟(企业法务,语速较快,带点实战感):对,我们之前遇到一个案子,一家设计公司注销时,把员工创作的LOGO著作权忘了处理,结果原股东后来用这个LOGO开新公司,被原公司债权人起诉,说侵犯了清算财产权,最后赔了50多万。所以啊,注销前没处理就是埋雷。

林小(追问):如果清算组没处理这些著作权,法律后果是什么?

王明远(轻轻敲了敲桌子):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或者未处理公司未了结债务,导致债权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著作权作为公司财产,如果没处置,债权人有权主张权利归属,甚至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第二部分:实操难点——清算组、股东与受让方的博弈

林小:从实操角度看,公司注销时处理著作权,最头疼的问题是什么?

李娟(叹了口气):是没人管。很多小公司注销时,老板想着赶紧关门完事,清算组要么是临时拼凑的财务、行政,不懂著作权,要么就是干脆跳过这一步。我见过最离谱的,一家科技公司注销时,把服务器里的软件代码直接格式化了,后来发现这套代码能卖200万,肠子都悔青了。

张磊(创业者,语气直接,带着点江湖气):我们就是捡漏的一方。两年前我们收购了一家注销的广告公司,看中的就是他们手里的一个短视频著作权。当时清算组说随便拿,别找我们就行,我们后来花5万块做了公证转让,现在这个版权给我们带来了上千万的流量,值了!

林小(打断):张总,您当时怎么判断这个著作权的权属是干净的?有没有踩过坑?

张磊(笑):踩过啊!第一次收一家注销公司的软件著作权,没做尽调,后来发现代码里嵌了第三方的开源协议,人家告我们侵权,赔了80万。现在学乖了,必须查三个东西: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没有质押或转让记录、原始创作合同——尤其是员工签字的《职务作品协议》,很多公司注销时根本找不到这些文件。

王明远:补充一点,受让方最容易忽略的是著作权人身权。比如软件的署名权,虽然公司注销后财产权可以转让,但人身权一般由原创作人享有,受让方使用时不能随意篡改作者信息,否则可能侵犯人格权。

林小:清算组在处置著作权时,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吗?

李娟:必须的!根据《公司法》,清算方案要经股东会确认。著作权处置涉及重大财产,得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如果小股东有异议,可能还要走评估程序。我们之前处理一个案子,大股东想低价把著作权卖给关联公司,小股东直接起诉,最后法院判转让无效,重新公开拍卖。

第三部分:深度探讨——未处置著作权的沉没成本与市场机会

林小:如果公司注销后,著作权一直没被处置,比如原清算组解散了,这些权利算谁的?

王明远(推了推眼镜):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但核心原则是不能损害他人利益。如果著作权是公司原创的,且没有明确归属,理论上原股东可以按股权比例继承,但前提是清算程序合法,已清偿所有债务。如果公司有未清偿的债务,债权人有权优先主张著作权价值。

林小:现实中有没有著作权被遗忘的案例?

李娟:太多了!我认识一个设计师,她前公司10年前注销了,她当时创作的插画著作权没处理,最近发现一家大品牌用了这幅画,去维权才发现,原清算组早就解散了,股东也联系不上,最后只能通过著作权无主财产程序申请,耗时一年多才拿回权利。

张磊:对我们这种收购方来说,这种沉没资产反而是机会。但前提是风险可控。我们会专门做权属溯源,查从创作到注销的全流程文件,比如有没有员工离职时带走版权,有没有合作方主张共同著作权——之前有个项目,我们查到注销公司和第三方签过联合开发协议,著作权是共有的,最后只能放弃收购。

林小:从法律角度,有没有办法降低未处置著作权的风险?

王明远:建议企业注销前做知识产权体检,梳理所有著作权,能转让的尽快转让,不能转让的(比如涉及国家秘密的)按规定上缴或销毁。登记!一定要做著作权登记!很多企业觉得创作完成就有权利,但登记才是最直接的权属证明,注销时拿着登记证书处置,能避免90%的纠纷。

第四部分:跨界视角——创业者如何捡漏与避坑

林小:张总,从市场角度看,现在上海注销公司的著作权交易活跃吗?价格怎么样?

张磊:挺活跃的,尤其是互联网、设计类公司。价格主要看实用性和稀缺性。比如一个有成熟用户群的软件著作权,可能卖到原开发成本的5-10倍;但如果是纯艺术类的插画,可能几万块就卖。我们一般找专业的知识产权中介,他们手里有大量注销公司资产包,筛选效率高。

林小:普通人能参与这种交易吗?比如个人收购注销公司的著作权?

张磊:能,但门槛不低。首先你得有鉴别能力,知道哪些著作权有价值;其次资金要到位,核心资产动辄几十万;最后风险承受能力要强,万一买到有瑕疵的,可能血本无归。我们公司有专门的法务和律师团队做尽调,个人玩的话,建议从小额、低风险的资产开始,比如商标、简单的图文作品。

李娟(补充):个人收购还要注意税务问题。著作权转让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很多卖家注销时税务没清缴,受让方可能要背锅。之前有个案例,个人收购了注销公司的软件著作权,后来税务局查出来原公司欠税20万,最后受让方被迫代缴,得不偿失。

第五部分:总结与展望——让无形资产体面退场

林小:三位对正在注销或计划注销的企业,有什么建议?

王明远:别把著作权当麻烦事,它是企业价值的沉淀。注销前花点时间梳理、处置,既是对债权人负责,也是对原股东和创作人的尊重。如果自己不懂,一定要找专业律师或知识产权机构,这点钱不能省。

李娟:建立知识产权档案很重要!从公司成立起,就把创作合同、登记证书、变更记录都归档,注销时直接拿出来用,能少走很多弯路。清算组里最好懂点知识产权的人,别让财务或行政拍脑袋决定。

张磊:对企业来说,注销不是终点,著作权处置是最后一公里的价值变现;对市场来说,规范的处置能让优质资产流动起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希望以后能看到更多注销公司著作权交易平台,透明、高效,让买卖双方都放心。

林小:感谢三位今天的分享,从法律到实操,从企业到市场,让我们对公司注销后著作权处理有了更立体的认识。确实,当一家企业终结时,那些凝聚着创意与智慧的无形资产,值得被妥善对待——这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知识价值的尊重。

【访谈后记】

走出会议室时,夕阳已染红半边天。这场对话让我深刻意识到,公司注销从来不是一关了之的简单流程,尤其是著作权这类无形资产,背后牵涉法律、商业与个人权益的复杂交织。王律师的严谨、李姐的实战经验、张总的敏锐视角,共同勾勒出一幅注销企业著作权处置的全景图——它提醒每一位创业者:在商业世界中,有始有终,方能让价值延续。而对于市场而言,规范、透明的资产处置机制,或许正是激活沉睡知识产权的关键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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