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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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企服务公司办公室,新手顾问小王(刚入职3个月)正愁眉苦脸地翻阅一份《国企注销及遗留债务处理方案》,资深财税专家张老师(从业13年)端着茶杯走进来。
小王:(抬头,一脸迷茫)张老师,我……我有点懵。咱们这个国企客户要注销了,但之前有个租赁合同纠纷还没执行完,对方公司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法院都把冻结通知书发来了。现在公司都要注销了,这个执行程序到底还管不管啊?直接注销不行吗?反正公司都没了……(声音越来越小,带着点是不是我问了个傻问题的不安)
张老师:(笑着把茶杯放在桌上,拉了把椅子坐下)哈哈,小王啊,你这问题问得傻得可爱,但特别实在!我刚入行那会儿,比你还懵,觉得注销就是一了百了,结果差点捅了篓子。来,你先别急,咱们慢慢捋——注销国企就像给一艘要拆的老船办后事,船舱里还有没卸完的货(执行案件),你不能直接拆船板,得先把货处理干净,不然船厂(工商局)敢让你拆吗?(比喻,缓解紧张感)
小王:(眼睛一亮)哦!您的意思是,注销前必须先把执行程序处理完?可执行程序长着呢,公司注销流程也有时间要求,这咋办啊?总不能一直拖着吧?
张老师:(点点头)对,这就涉及到中止执行和注销后执行主体确定了。我当年刚接手一个国企注销案,也以为必须等执行完才能注销,结果拖了半年,被领导批评效率低下。后来请教老法官才知道,法律上是有缓冲地带的——在注销前,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执行,等注销完成,再由清算组或上级主管单位作为被执行人继续执行。这就像你搬家,东西没搬完,得先找个临时仓库(清算组)存着,不能直接扔了,对吧?(个人经历,拉近距离)
小王:中止执行?那是不是就是暂停一下,不管了?等注销完了再继续?
张老师:(摆摆手)可别这么想!中止不是终止,不是不管,而是换个方式管。比如,国企注销前,必须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上级主管单位、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人组成(注意,不能全是公司原班人马,我当年就犯过这错误,清算组里全是原财务,结果执行款被他们挪用了,差点被纪委调查……)。清算组成立后,要去法院办被执行人变更手续,把执行主体从注销中的国企变成清算组。这样,执行程序就能无缝衔接,不会因为公司注销就卡死。(强调主体变更的重要性,用个人错误警示)
小王:(赶紧拿笔记下)清算组……变更被执行人……那执行款给谁呢?总不能给清算组自己留着吧?
张老师:(赞许地看了小王一眼)警惕性不错!执行款必须专款专用,而且必须上缴国库——这就像公款姓公,一分都不能私用。我当年有个客户,清算组想把执行款留在公司账户里备用,结果被法院直接冻结了账户,还写了书面检讨。所以啊,执行款到账后,第一时间要申请法院划到国库,同时保留好缴款凭证,不然审计部门查起来,麻烦可大了。(强调资金合规性,用反面案例提醒)
小王:哦!那租赁物呢?如果租赁物是执行标的,比如要抵债或者拍卖,注销过程中咋处理?比如我们这个案子,对方公司要的是我们租的厂房,厂房现在还在出租,租客还没搬走,这咋整?
张老师:(身体前倾,语气认真)租赁物处理是重头戏,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这就像你卖房子,房子里还住着租客,你不能直接把人赶走,得先解决租客的去向。具体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租赁物是国企自有的(比如自己盖的厂房),要拍卖抵债。这时候必须提前30天通知租客,明确租赁物要拍卖,租客要么行使优先购买权,要么在拍卖后搬离。我之前遇到过个棘手案子:租客说我在这租了8年,孩子就在附近上学,搬走我工作都没了,结果法院暂停了拍卖,让我们先和租客谈补偿。后来我们算了笔账:要么给租客3个月租金作为搬迁费,要么帮他们找同等条件的厂房,最后才谈拢。所以啊,别光想着快点拍卖,租客的民生问题也得考虑,不然容易激化矛盾。(举例说明,强调沟通的重要性)
第二种,如果租赁物是国企从别人那租来的(比如转租),那更复杂了。这就像二房东跑路了,租客找谁要押金。这时候要看原租赁合同里有没有禁止转租条款——如果有,国企作为转租方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那就要看国企在转租时有没有尽到审查义务(比如有没有核实原出租方同意转租)。我当年处理过一个案子:国企把从集体土地租来的厂房转租给小企业,结果原出租方说我没同意转租,起诉国企违约,最后国企赔了100多万,注销时执行程序还没结束,清算组只能用剩余国有资产来赔。所以啊,国企转租一定要签好合同,明确原出租方同意转租,不然就是定时。(区分情况,用二房东比喻让新手易懂)
小王:(皱着眉)优先购买权?啥意思?租客还能优先买国企的厂房?这合理吗?
张老师:(笑了)这可不是潜规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房屋租赁中,租客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这就像你排队买奶茶,前面的人突然说我要加珍珠,你得等他加完、付了钱,才能轮到你。不过国企拍卖时,一般会提前15天在法院官网、厂房门口贴公告,写清楚拍卖价格、时间,租客要是没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5天内)书面主张优先购买权,就视为放弃了。所以啊,公告一定要发到位——不仅要贴在厂房门上,最好再拍个视频、找社区居委会盖章证明已通知,免得租客事后说我不知道,你们侵犯了我的权利。(解释法律依据,强调证据留存,用奶茶排队比喻降低理解难度)
小王:那如果租赁物处置完了,还是不够还债,比如执行款+拍卖款总共100万,但债务是150万,这差额咋办?
张老师:(叹了口气)这就是最头疼的执行不能问题。国企作为被执行人,财产不够还债时,法院可能会追加被执行人——尤其是国企,上级主管单位往往要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我当年遇到过个极端案例:国企注销后,法院裁定由国资委承担剩余50万债务,国资委直接把负责注销的经办人叫去谈话,问你们清查财产时是不是漏了什么?吓得我一身冷汗。所以啊,注销前一定要做彻底的财产清查:银行账户、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对外投资……一样都不能漏。如果确实不够还债,提前和上级单位沟通,看能不能挂账或者申请豁免,别等法院找上门了才着急。(强调风险防范,用个人经历增强说服力)
小王:张老师,听您这么说,感觉和法院沟通也有讲究吧?有没有啥小技巧?比如送材料、写说明的时候?
张老师:(神秘一笑)你问到点子上了!这可不是拍脑袋就能办好的。我总结几个实战技巧:
第一,给法院送材料时,别光送执行申请书中止执行申请书,最好附一份《注销及执行情况说明》,用表格列清楚公司负债情况、执行进展、已采取措施、下一步计划。法官每天那么多案子,没时间看长篇大论,表格一目了然,他们会觉得你很专业,很配合。我当年就这么干,法官直接说你们材料做得清楚,我优先处理你们的案子。
第二,评估机构一定要选法院认可+有国企经验的。别图便宜找小所,我当年犯过这错误:找了个没做过国企资产评估的机构,结果报告被法院打回来,说评估方法不对,重新评,多花了20万,还耽误了3个月。后来才知道,法院内部有评估机构名录,尤其是国企,最好选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机构,这样报告才硬气。
第三,和法官沟通时,多说我们正在积极处理,少说我们没办法。比如法官问租赁物啥时候能处置?,别说租客不肯搬,要说我们正在和租客协商搬迁方案,预计下周能给结果。这就像医生看病,病人说我肚子疼,医生更想听我昨天吃了什么、有没有拉肚子,而不是我就是疼。(分享行业技巧,用看病比喻沟通技巧)
小王:(长舒一口气)听您这么一说,我心里有点底了。不过我还是有点怕,万一中间出了岔子,比如漏了某个债务,或者租客闹事,咋办?
张老师:(拍拍小王的肩膀)怕正常!我刚入行时,拿着《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翻了一宿,就怕漏了条款。做企业服务,尤其是国企,就像走钢丝,既要懂法律,又要会沟通,还得有风险意识。但你记住:
第一,多请示汇报。遇到拿不准的,别自己扛,及时和领导、上级单位、法院沟通,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第二,多留痕。所有沟通、协商、通知,最好有书面记录(邮件、微信截图、会议纪要),签字盖章,免得事后扯皮。我当年就是因为没让租客在搬迁协议上签字,租客反悔说我没同意,最后只能重新谈判,多赔了5万。
第三,别怕犯错。谁还没踩过坑呢?我当年因为没提前通知原出租方转租,被起诉赔了20万,后来把这教训写进了《国企转租风险指引》,帮其他客户避免了同样的问题。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总结。(鼓励新手,强调总结经验的重要性)
小王:(眼睛里有了光)谢谢张老师!听您这么一说,我感觉没那么难了。我这就回去整理材料,先把清算组组建好,然后去法院沟通中止执行的事,再把租赁物处置的方案做细。有啥不懂的,我再向您请教!
张老师:(笑着端起茶杯)这就对了!做这行,既要低头拉车,也要抬头看路——低头是把流程做细,抬头是懂法律、懂人情。刚开始别追求完美,追求不出错。等你跑过3个国企注销案,就和我现在一样,看到这些问题,脑子里能自动弹出解决方案了。记住,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有啥随时来找我,咱们一起把客户的事办妥当了,也算是对国有资产负责,对咱们自己的职业负责嘛!(结尾鼓励,体现人文关怀和职业责任感)
(对话结束,小王拿着笔记,脚步轻快地走出办公室,脸上的迷茫已经换成了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