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港做招商的第八个年头,我办公室墙上还挂着一张2020年拍的照——当时临港新片区刚挂牌满一年,我们招商团队带着十几家科创企业站在滴水湖边,背景是开放创新、智慧生态的标语。照片里有个小伙子,抱着个装满专利证书的箱子笑得特别开心,他们公司做的是新型半导体材料,刚拿了三项发明专利。后来呢?后来行业遇冷,公司解散清算,那箱子专利差点成了废纸。但再后来,在咱们临港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帮忙对接下,专利被一家上市公司收购,团队核心成员还拿着这笔钱在临港新注册了家公司。这事儿让我琢磨了好久:上海内资公司解散时,专利权到底该怎么继承?是任其沉睡,还是能像种子一样,在新的土壤里重新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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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继承:法律条文是骨架,企业实操得填肉
说实话,刚做招商那会儿,我总觉得公司解散和专利权是八竿子打不着的概念——企业好好的,谈什么解散?但临港作为科创策源地,企业迭代速度快,三年五年换一批太正常了。2019年我碰到第一家解散的科创企业清源科技,做环保水处理的,手里有五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挺硬,但创始人因为家庭原因突然撤资,公司只能清算。清算组找上门来问我:专利怎么处理?直接抵债吗?
我当时就愣住了。翻出《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处理公司财产,包括知识产权;《专利法》第15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但可以转让和怎么转让好,完全是两码事。清源科技的专利,有三项是和高校联合研发的,专利证书上权利人是公司+大学;有两项是纯职务发明,发明人是公司技术总监。清算组一开始想打包卖,结果评估机构一查,联合研发的专利得经过高校同意,纯职务发明的专利,发明人还有优先受让权——这哪是打包卖,简直是拆!
最后折腾了三个月,才把专利处理完:联合研发的专利,高校同意以100万转让给下游环保企业;纯职务发明的专利,技术总监掏80万买走,自己成立了个小公司继续做。算下来,专利变现180万,但清算成本(评估费、律师费)就花了20万,股东们分到的钱缩水了一大半。创始人后来跟我喝酒,苦笑着说:早知道这么麻烦,当初就该把专利继承的事儿写进公司章程。
这话让我记到现在。很多企业,尤其是科创企业,总觉得章程是摆设,研发时一门心思攻技术,根本没想过万一公司解散,专利怎么办。其实专利继承就像遗嘱,平时不立,真到身后事,留下的全是麻烦。法律条文是骨架,但企业得用自己的肉去填充——比如章程里明确专利归属、发明人收益分配,甚至提前约定解散时专利的处置方式。这些细节,比喊一百句重视知识产权都管用。
临港科创企业的专利继承痛点:不是不想管,是不知道怎么管
临港的科创企业,有个特点:轻资产、重研发,专利往往是最值钱的家当。但解散时,这家当最容易变成烫手山芋。2022年我碰到个更典型的例子——一家做AI算法的深瞳智能,团队都是海归博士,拿了临港的人才创业补贴,研发了一套工业质检算法,申请了两项发明专利,估值一度冲到两千万。后来因为融资没跟上,投资人撤了,公司只能解散。
清算组找到我的时候,都快哭了:专利评估费太贵了!找机构评估要30万,我们公司账上只剩50万,评估完还剩多少?而且就算评完价,谁要啊?我们这公司都注销了,专利证书上还是‘深瞳智能’,买家不怕后续纠纷吗?
这事儿我太理解了。临港很多初创企业,创始人都是技术出身,对专利运营一窍不通。他们以为专利=钱,但不知道专利能变成多少钱,取决于你怎么运营。深瞳智能的专利,问题就出在专利状态上——算法专利需要不断迭代,他们解散前半年就没钱交年费了,专利已经处于滞纳期;而且专利说明书里写的技术方案,和实际应用的场景有差距,买家担心买了之后用不起来。
我当时建议他们先别急着评估,先做两件事:一是赶紧把年费交了,保住专利有效性;二是找临港科创协会帮忙,对接下游制造企业,看看有没有企业愿意先试用,后购买。没想到歪打正着,一家做汽车零部件的企业看中了这套算法,愿意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合作:先给50万许可费,等产品量产了,再按销售额的2%支付专利使用费。清算组一听,乐了:比一次性卖掉划算多了!
后来我跟不少企业说,专利继承不是甩卖,得讲究策略。比如专利是活的(能持续迭代),就适合许可+分成;专利是死的(技术成熟但市场小),就适合一次性转让;专利涉及核心技术的,甚至可以考虑专利池打包运营。关键是,企业得提前知道有路可走,而不是等到解散了才抓瞎。
政策与实操的温差:临港能不能给专利继承加点临港温度?
这几年临港新片区的政策红利不少,比如《临港新片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办法》,对专利评估、质押融资都有补贴;还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能帮企业打专利官司。但说实话,很多企业解散时,根本不知道这些政策长什么样,更不知道怎么用。
今年初我碰到个正面案例——锐芯微电子,做MEMS传感器的,解散时手里有七项发明专利。清算组一开始愁眉苦脸,说评估费太高,而且没人接盘。我想起临港有个专利开放许可平台,就建议他们试试。没想到平台工作人员特别给力,不仅帮他们对接了三家专业评估机构(政府补贴了60%评估费),还主动联系了临港本地的科创飞地,帮他们找买家。最后一家做物联网的企业看中了这些专利,以专利许可+优先购买权的方式合作:先给300万许可费,三年内如果企业觉得技术好用,再以800万买断所有权。
清算组拿到钱那天,特意给我送了面锦旗,上面写着临港服务,温暖如家。说实话,我挺自豪的。但自豪之余,我也在想:为什么非要等到企业解散了,我们才被动服务?能不能在企业刚落地临港时,就把专利继承规划纳入招商服务包?比如给企业做知识产权体检,提醒他们提前立专利遗嘱;在企业出现解散风险时,提前对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帮他们把专利盘活?
毕竟,一个科创企业的专利,可能关系到整个产业链的升级。比如锐芯微电子的MEMS传感器专利,说不定就能帮临港的物联网企业少走五年弯路。专利继承,不只是清算资产,更是延续创新基因。咱们临港要打造世界级科创中心,就得让这些创新基因活得更久一点。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翻出了2019年到2023年的招商笔记,里面记了17家解散企业的专利处置情况。有的专利成功转化,成了新企业的种子;有的专利因为没人管,最后过期失效;还有的专利,因为权属纠纷,打了三年官司。看着这些记录,我突然有个疑问:当一家科创企业的专利权在解散时被成功继承,它是否还能延续原有的创新轨迹,继续在临港的科创生态中发光发热?或者说,我们这些临港招商人,除了引进来,是不是更应该思考:怎么让每一项专利,无论企业生死,都能成为临港科创的永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