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企业注销潮下的合同烂尾隐忧:多地频发纠纷,清算责任成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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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案件:某科技公司因经营不善注销,却留下与供应商未履行的500万元采购合同,供应商一怒之下将该公司股东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类似案件并非个例——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数据,2023年全国企业注销相关合同纠纷同比上升23%,其中未履行部分处理不当占比超六成。法律界人士指出,随着近年经济结构调整加速,企业注销数量攀升,如何妥善处理未完待续的合同,已成为企业家和法务必须直面的必修课。
【个人经验】从手忙脚乱到心中有数:我踩过的坑与总结的招
说实话,我第一次处理企业注销合差点栽了跟头。2022年,我所在的一家初创公司决定解散,作为法务,我的任务是清产核资。当时满脑子都是资产变现、债务偿还,却忽略了手里还有三份正在履行的服务合同:一份给客户的定制软件开发(刚启动,进度30%),一份与外包团队的UI设计(支付50%,未交付),一份与办公租赁方的场地合同(还有6个月到期)。
客户最先找上门,电话里直接炸了:合同签了钱付了,现在项目停了,你们是不是想跑路?我当时头都大了——注销流程都启动了,公司账户就剩百万现金,既要偿还银行贷款,还要给员工遣散费,哪有钱赔客户?后来还是老板提醒:清算组不是摆设,合同处理得按规矩来。我们赶紧成立清算组,逐份梳理未履行合同:软件开发合同,客户同意终止,但要求我们退还已支付款项的70%(因部分工作已完成);外包团队,我们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剩余50%费用,终止合作;租赁合同,我们找到下家接手,支付了违约金。折腾了两个月,总算把尾巴处理干净。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慌乱源于对清算义务的无知。企业注销不是一关了之,清算组得像清道夫一样,把未履行的合同扫干净——该协商的协商,该赔偿的赔偿,该告知的告知。不然,股东可能要背锅,我作为法务也难辞其咎。
【专家视角】清算义务是法定底线,处理不当等于埋雷
很多企业主认为‘注销=免责’,这是天大的误解。北京某知名律所合伙人李律师在接受采访时强调,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企业注销前必须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核心职责之一就是处理未了结的业务。未履行合同属于典型的未了结业务,清算组必须通知合同相对方,并根据合同性质(继续履行、解除或变更)协商处理。
李律师特别提醒:如果清算组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恶意逃避合同责任,导致债权人损失,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研究中心2023年的调研数据佐证了这一点:在68起企业注销合同纠纷中,52起因清算组未通知合同相对方引发,占比76%;其中89%的股东最终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这就像拆,清算组就是‘拆弹专家’,该剪的线必须剪,不能心存侥幸。李律师打了个比方,处理未履行合同,本质上是在平衡各方利益——企业想顺利注销,债权人想挽回损失,法律要求程序正义,缺一不可。
【读者问答】关于合同未履行,你可能想知道的5个问题
Q1:企业注销后,未履行合同是不是自动终止了?
A1:不是!合同是否终止,取决于清算组的处理。如果是单方履行完毕的合同(如租赁合同,企业已付租金但未到期),清算组可以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如果是双方均未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合同(如买卖合同,企业未交货),清算组必须与对方协商解除,并承担相应责任。简单说,注销≠合同消失,清算组得给合同画句号。
Q2:如果合同约定企业注销合同自动终止,这个条款有效吗?
A2:大概率无效。根据《民法典》第506条,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企业注销合同自动终止本质是逃避债务,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法院通常会认定无效。
Q3:未履行合同的处理顺序是什么?有没有优先级?
A3:有!根据《企业破产法》(参照适用清算)和《公司法》,处理顺序是:① 有担保的债权(如抵押合同);② 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等;③ 普通债权(包括未履行合同产生的赔偿);④ 股东剩余财产。未履行合同对应的债权属于普通债权,优先级低于职工债权,但必须和普通债权一起清偿,不能跳过。
Q4:如果清算组没钱赔偿未履行合同的损失,怎么办?
A4:股东可能掏腰包。根据《公司法》第190条,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清算组在处理合同时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如明知有能力履行却故意不履行),债权人甚至可以起诉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刺破公司面纱制度。
Q5:作为合同相对方,遇到企业注销未处理合同,怎么维权?
A5:三步走!第一步,查企业是否完成注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若已注销,看清算公告是否通知你;第二步,找清算组或股东协商,要求确认债务、提供担保;第三步,协商不成立刻起诉,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股东转移资产)。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拖久了可能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经验总结】处理未履行合同的三步走:梳理、协商、留痕
经过那次的踩坑,我总结了一套处理未履行合同的土办法,虽然不专业,但实用:
第一步:全面体检,摸清家底。把所有合同翻出来,用Excel列个清单:合同相对方、履行进度(已付/未付、已交付/未交付)、合同金额、违约责任、是否涉及担保。就像给企业做CT,不能漏掉任何病灶。
第二步: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合同分三类:① 可以和平分手的(如双方都未开始履行),发个《解除合同通知书》,协商赔偿(通常以合同履行可得利益为限);② 能继续履行的(如租赁合同,下家愿意接手),赶紧找接盘侠,变更合同主体;③ 争议大的(如定制开发,客户要求继续履行),要么降价协商,要么通过诉讼/仲裁解决。记住,协商永远比诉讼省钱,别动不动就撕破脸。
第三步:全程留痕,自证清白。所有沟通(邮件、微信、会议纪要)都要保存,解除合同要有书面协议,赔偿款要银行转账并备注合同解除赔偿。万一将来打官司,这些就是证据链,能证明你尽到了清算义务。就像我常跟同事说的:做了 ≠ 做好了,得让法律‘看见’你的努力。
【反思与展望】注销不是终点,而是负责任的终点
处理完那三份合同后,我常常想:企业注销,对创始人来说是解脱,但对债权人、员工、合作伙伴呢?它不该是甩包袱的借口,而应是负责任的收尾。
未来,随着企业合规意识增强,我相信注销前合同审查会成为企业的标配。就像买房要验房,注销也要验合同——只有把未了结的事理清楚,企业才能真正轻装上阵,创始人也能睡个安稳觉。
毕竟,商业社会的基石是信用,一次不负责任的注销,可能毁掉的是一家企业、一个人的信誉。愿每个注销的企业,都能把尾巴处理干净,给过去一个交代,给未来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