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场景:某企业服务公司办公室,新手小林拿着一沓文件愁眉苦脸,资深专家张老师刚泡好一杯茶,笑着招呼她坐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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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张老师,我最近接了个活儿,帮一家法国公司的上海代表处(RO)办注销。客户说他们没什么债务,结果我昨天整理档案时,发现一份三年前的《担保函》,他们给国内供应商的货款做了担保。现在供应商还在,客户却说注销了不就没事了?这担保到底用不用管啊?我有点懵,是不是多此一举?
张老师:(放下茶杯,笑)哎哟,小林啊,你这问题可太新手了,但问得特别实在!我刚开始做这行那会儿,也觉得注销就是画句号,前面的事能不管就不管。结果呢?(摇摇头)有次客户RO注销,我没查到担保,注销半年后,供应商直接把客户德国总部告了,总部反过来找我问责,那叫一个惨!
小林:(瞪大眼睛)啊?都注销了还能告总部?
张老师:对啊!这就像你租的房子到期要退租,结果发现你之前给隔壁邻居的借条还没收回来——邻居拿着借条找你现在的房东,房东能不管吗?(叹气)RO虽然不是独立法人,但它背后是总公司,担保要是没解除,总公司就得背锅。所以啊,这多此一举,恰恰是最关键的一步都不能少!
小林:那……RO到底能不能对外担保啊?我查了《民法典》,好像说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担保,得法人授权?可代表处连公章都没有,怎么签的担保函?
张老师:(点头)嗯,这个问题问到根儿上了!RO的法律地位比较特殊,它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当于总公司的前哨站。但实践中,很多RO会以负责人签字+总公司授权书的形式签担保合同,就像总公司派了个特使去盖章,特使没公章,但有尚方宝剑(授权书),这担保在法律上就有效,总公司得认。
小林:那如果客户说我们没给总公司发过授权书,这担保是RO负责人自己签的,算不算无效?
张老师:(挑眉)这可就麻烦了!我之前遇到过个日本客户,RO负责人为了冲业绩,没跟总部打招呼就给供应商担保了,结果供应商到期不还钱,债权人直接把RO和总公司一起告了。法院怎么判的?(停顿一下)说负责人签字时有没有授权,债权人不知道,但担保函上有RO抬头和负责人联系方式,债权人合理相信有授权,最后总公司还是赔了钱!
小林:(捂嘴)啊?那岂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张老师:是啊!所以咱们做服务,不能光听客户说没授权,得刨根问底。就像医生看病,不能只听病人说我没事,得翻病历、做检查。你让客户把RO成立以来的所有对外文件都拿出来——不光是担保函,还有合同、往来邮件,甚至负责人的微信聊天记录,都得查!万一藏着暗雷,注销后炸了,咱们可兜不住。
小林:查到担保了,那怎么解除啊?直接找供应商说我们要注销,你把担保函还我们?供应商要是不同意呢?
张老师:(笑)你这想法太天真了!供应商凭什么同意?担保就像给供应商的保险单,现在你要撕保单,他能乐意?(拿起笔在纸上画)你想想,供应商最怕什么?怕总公司跑路,怕担保没了钱要不回来。所以咱们得给供应商吃定心丸:
第一步,先摆证据。告诉供应商:我们正在办理注销,根据《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办法》,所有对外债权债务必须清理完毕,包括担保。这是我们的《注销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你们可以去工商局查。——这叫亮底牌,让供应商知道这事不是我们能说了算,是规定。
第二步,再谈好处。比如:你们要是同意解除担保,我们总公司可以给你们出《担保解除确认函》,明确说‘注销前无其他担保’,以后万一有纠纷,总公司配合你们走法律程序。或者我们帮供应商和债务人重新签还款协议,让总公司做连带责任担保——虽然总公司注销后主体没了,但现在还没注销,这招能稳住供应商。
小林:那要是供应商油盐不进,就是不同意呢?
张老师:(叹气)这就得硬碰硬了。我之前有个客户,RO给供应商担保了200万,供应商说除非还钱,不然免谈。后来我们查到,债务人其实是供应商的关联公司,根本没想还钱。我们就直接把供应商和债务人一起告了,法院判担保无效,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供应商承担过错责任——最后供应商怕了,主动同意解除担保。
小林:啊?还能直接告供应商?这会不会把关系搞僵?
张老师:关系?关系能比钱重要吗?(笑)做企业服务,别总想着和气生财,有时候撕破脸反而是最快的办法。告之前得跟客户说清楚:打官司有风险,时间也长,你们要是能接受,咱们就告;要是想和平解决,咱们再试试其他招。——把选择权给客户,咱们只负责出方案。
小林:解除担保需要什么材料啊?客户总说我们不知道要准备啥,我总不能瞎猜吧?
张老师:(翻出笔记本)材料这事儿,我给你列个清单,照着要就行,保准不漏:
1. 担保合同原件:这个是命根子,没有原件,解除协议没法签。要是客户找不着,就让供应商提供复印件,再让总公司出个担保合同丢失说明,盖公章。
2. 总公司授权书:证明RO签担保是有组织行为,不是个人行为。要是授权书过期了,得让总公司重新出个追认授权书。
3. 债务人还款证明: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条,证明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要是债务人没还钱,就得让债务人出《承诺函》,明确还款时间和方式。
4. 担保解除协议:得写清楚担保合同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解除,双方再无纠纷,供应商和总公司都得盖章,RO负责人签字。
5. 工商局要求的《债权债务清理完结证明》:有些地方工商局会要求提供这个,才能注销。
小林:这么多材料,客户肯定嫌麻烦,有没有偷懒的办法?
张老师:(笑)你这孩子,还想着偷懒?不过啊,倒有个小技巧:让客户发个全公司邮件,主题是关于RO注销期间对外文件自查的通知,抄送给所有部门负责人,说所有涉及RO的合同、担保、函件,请在3天内交到行政部。这招叫广撒网,总比咱们自己翻箱倒柜强。我之前有个客户,用这招找出来一份藏在财务科抽屉里的担保函,差点就漏了!
小林:解除担保之后,是不是就能直接注销了?有没有什么潜规则要注意?
张老师:(放下笔记本,正色)潜规则?这可不能叫潜规则,得叫行业经验。我跟你讲几个坑,你记好了:
第一,时间差陷阱。解除担保和注销之间最好别超过1个月。我之前遇到过个客户,解除担保后,供应商反悔了,又去工商局举报,说他们有担保没解除,结果工商局把注销申请退回来了,又拖了两个月。所以啊,解除担保后,赶紧把材料交上去,别夜长梦多。
第二,人情债陷阱。有些供应商是客户的老朋友,不好意思逼人家解除担保。我之前有个客户,RO给朋友公司担保,朋友说咱们这么熟,不用解除了吧。结果注销后,朋友公司破产了,债权人拿着担保函找客户总部要钱,总部差点把客户服务团队开除了。所以啊,做服务得公私分明,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该走的流程一步都不能少。
第三,备案陷阱。解除担保协议得去商务局备案!有些地方工商局会查备案记录,没备案的话,注销通不过。我刚开始做那会儿,不知道这事儿,客户注销被卡了三次,后来还是商务局的人提醒我去备案,才搞定。
小林:张老师,听您说了这么多,我好像有点明白了,但还是有点慌——万一客户不配合,或者供应商不同意,怎么办啊?
张老师:(拍拍小林的肩膀)慌啥?我刚入行那会儿,比你慌十倍!(笑)做企业服务,就像闯关,每个客户都是不同的关卡,有的简单,有的难,但只要咱们按规矩来,多留个心眼,总能过去。
你记住,咱们不是给客户打工,是帮客户解决问题。客户不懂法,咱们懂;客户怕麻烦,咱们不怕麻烦。遇到问题,多跟同事商量,多查资料,实在不行,就找工商局、商务局的人咨询——他们虽然不会直接告诉你怎么办,但会给你提示,比如你们这种情况,需要提供XX材料。
还有啊,别怕犯错。我当年因为没查担保,被客户总部骂得狗血淋头,后来我把那次的教训写成笔记,每次做注销都拿出来看,再也没犯过同样的错。错误是最好的老师,只要咱们能从错误里学东西,就能越做越好。
小林:(眼睛亮起来)谢谢张老师!我好像没那么慌了。那我现在就开始,先让客户发邮件自查,然后逐个查担保合同,再跟供应商沟通……
张老师:(笑)对!就是这样!一步一步来,别着急。做企业服务,就像绣花,得细心,得耐心,还得有巧劲儿。遇到难缠的客户,就当是练手;遇到复杂的案子,就当是升级。
记住,咱们的工作,不只是帮企业关门,更是帮企业平稳落地。企业注销了,但咱们和客户的关系还在,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所以啊,把每个案子都做好,把每个客户都服务好,咱们这碗饭,就能越吃越香!
加油,小林!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