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十年财税,见过企业起高楼,也见过楼塌了。最让人头疼的不是账目乱、税务补,而是那些带不走的宝贝——尤其是专利权。前两天还有个老客户打电话,说公司要注销了,名下有3个实用新型专利,股东们吵得不可开交:有人说专利是公司资产,该拍卖分钱,有人说这专利是我当年用个人电脑搞出来的,该归我。其实这种事太常见了,尤其是那些夫妻店或者兄弟创业的公司,一开始就没把权属当回事,等到要注销了,才发现埋雷了。今天我就结合这十年的实务经验,跟大家聊聊注销企业时专利权归属到底该怎么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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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搞明白:专利权到底是谁的?
很多人以为专利申请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其实这事儿没那么简单。根据《专利法》,专利权属于申请者,但申请者是谁,得看是不是职务发明。这可不是我瞎说,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白纸黑字规定的: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这里有两个关键点,我一般跟客户解释时会用土话打比方:
一是执行本单位任务,就像你给公司打工,本职工作是搞研发,那你在上班时间搞出来的专利,肯定是公司的。就算你偷偷摸摸在工位上搞的,只要能证明是本职工作或单位交付的任务,就跑不了。比如我2019年遇到一个案例,某机械公司的工程师老王,本职是设计自动化设备,他在公司项目组的要求下搞了个传送带防卡死装置,申请了专利。后来公司效益不好要注销,老王说这专利是我业余时间搞的,结果我们翻出他的劳动合同(写明负责自动化设备研发)、项目会议纪要(有他参与该装置研发的记录)、甚至打卡记录(那段时间他经常加班到深夜),最后法院还是判专利归公司。
二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这个主要是关键。不是说你用了公司的电脑就算,得是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比如某生物科技公司要注销,有个研发员小李说专利是我在家用个人设备搞出来的,但后来发现,他实验用的核心菌株是公司从国外引进的,没这菌株根本搞不出专利;而且他提交的实验报告里,有公司实验室的测试数据(盖了公司公章)。这种情况下,就算设备是自己的,也属于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专利权还是公司的。
所以第一步,必须先判断专利是不是职务发明。不是职务发明的,专利权自然归发明人个人;是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企业——企业注销了,这专利就成了无主之物吗?也不是,这就涉及到后续处置了。
二、企业注销后,专利权到底归谁?
企业注销,相当于法人资格终止,那它名下的资产(包括专利权)怎么处理?这得看企业是正常注销还是破产注销,流程不太一样。
(一)正常清算注销:专利权跟着清算走
大多数企业注销是正常清算,也就是先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债权债务,然后申请注销。这种情况下,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属于公司财产的一部分,自然要纳入清算范围。但这里有个问题:专利权不能直接分给股东,得先变现或者转移。具体来说有两种方式:
1. 清算组接收专利权,后续处置
如果清算组在注销前没找到合适的受让方,专利权可以暂时由清算组接收。等清算程序结束后,清算组可以拿着法院出具的确认清算报告的裁定书(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销通知书),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把专利从原公司名下变更为清算组指定的接收方(比如某个股东,或者第三方机构)。
我2021年处理过一个案例:某软件公司要注销,名下有个智能客服系统发明专利,股东们都想拿,但谁都不愿意出钱买。最后我们建议清算组先把专利权变更到自己名下,然后通过挂牌交易的方式卖给另一家科技公司,所得钱款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整个过程花了3个月,虽然麻烦,但至少没让专利烂在手里。
2. 股东受让专利权,按份额分配
如果股东们对专利权有共识,也可以在清算阶段就由股东受让。比如某科技公司有3个股东,专利评估值100万,A股东占股60%,B占30%,C占10%,那么A可以出60万买下专利,B出30万,C出10万,专利权变更到各自名下。这里要注意:受让价格得公允,不能为了避税就故意做低价格,否则税务局可能会核定征收。我见过有企业把100万的专利作价10万转让给股东,后来被税务局稽查,补了20万的税和滞纳金,得不偿失。
(二)破产注销:专利权纳入破产财产清偿
如果企业是破产注销,那专利权的处置就得跟着《企业破产法》来了。破产程序中,所有资产(包括专利权)都由管理人接管,优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最后受偿。
这里有个难点:专利权是无形资产,变现可能没那么容易。我2020年处理过一个破产案例:某制造企业破产,名下有个节能电机发明专利,评估值500万,但市场上一直找不到买家。管理人后来想了个办法:把专利许可给同行业企业使用,收取许可费,用许可费清偿债务。虽然变现慢了点,但总比让专利闲置强。
破产企业的专利权处置,还要注意别除权的问题。如果专利权之前被抵押给了银行,银行就该优先受偿。我见过有企业破产时,银行主张用专利权抵债,结果其他股东不乐意,说专利是我们研发的,凭什么抵债,最后管理人只能委托第三方评估,按评估价优先偿还银行,剩下的才分给股东。
三、实务中最头疼的3个问题:怎么破?
十年下来,我发现企业注销时的专利权纠纷,80%都源于历史遗留问题。这里分享3个我亲身经历的硬骨头,以及怎么解决。
问题1:专利申请时没签协议,发明人主张权利
案例:某食品公司2016年注销,名下有个食品保鲜包装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是公司的技术总监老刘。老刘说这专利是我用家里的电脑和材料搞出来的,跟公司没关系,要求把专利权转给他。但公司财务 records 显示,老刘在研发期间领过公司的研发材料费,而且专利说明书里的实施例和公司当时的产品测试报告高度一致。
怎么破:这种情况下,关键看证据链。我们帮公司整理了三组证据:一是老刘的劳动合同(写明负责食品包装技术研发);二是公司财务凭证(领料单、报销单,证明公司提供了研发材料);三是专利申请文件(发明人栏是老刘,但申请人栏是公司,且专利说明书里的技术方案与公司研发项目一致)。最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老刘的请求,确认专利权归公司所有。
感悟:很多企业初创时不懂专利权属协议,研发人员也觉得搞出来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其实只要在研发开始前,让研发人员签一份《职务发明声明》,明确研发成果归公司所有,就能避免很多纠纷。就算没签,平时注意保留研发记录(会议纪要、领料单、测试报告等),关键时刻也能自证清白。
问题2:专利权被私转,注销后才发现
案例:某互联网科技公司2022年要注销,清算组在梳理资产时发现,名下有个APP推荐算法发明专利,早在2020年就变更到了公司创始人张某个人名下,但公司账上没有任何专利转让收入。后来查证,张某是偷偷找了代理机构,用虚假的股东会决议办理的变更,把公司资产变成了个人资产。
怎么破:这种属于恶意转移资产,清算组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要求确认专利转让无效。我们当时帮客户收集了证据:一是公司章程(规定专利转让需经全体股东同意,但张某没召开股东会);二是代理机构的业务档案(显示提交的股东会决议是伪造的);三是张某的银行流水(没有收到转让款)。最后法院判决专利转让无效,专利权恢复到公司名下。
感悟:企业注销前,清算组一定要做资产全面清查,尤其是专利这种高价值无形资产。我一般建议客户去国家知识产权局拉一份专利登记簿副本,逐核对专利权人状态,避免被私转。代理机构也要选靠谱的,别为了省事找那些来路不明的代理,不然很容易被钻空子。
问题3:专利权归属不明,清算组不敢处置
案例:某外贸公司2018年注销,名下有个跨境电商物流系统发明专利,申请时写的是职务发明,但发明人栏有3个人:公司员工A、兼职顾问B、合作方C。公司注销时,清算组不知道该把专利权给谁,就一直拖着,结果专利年费没交,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视为放弃专利权。
怎么破:这种情况下,清算组可以先确定权属,再处置。我们建议客户先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专利权归属。法院审理后认定:A是公司员工,执行的是公司交付的研发任务;B是兼职顾问,但研发时用了公司的服务器和数据;C是合作方,但没提供实质性的技术贡献。最终判决专利权归公司所有。然后清算组拿着判决书,把专利权变更给其中一个股东,由他负责后续维护。
感悟:专利权归属不明时,千万别拖着,不然专利可能会因为未缴年费失效,造成资产流失。这时候要果断通过司法途径确认权属,虽然耗时耗力,但总比让专利烂掉强。
四、前瞻性思考:未来企业注销,专利权处置会更专业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越来越严,企业注销时的专利权处置,肯定会从边缘问题变成核心问题。我预见未来会有几个趋势:
一是专利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在很多企业把专利当成融资工具,未来注销企业的专利,可能会通过专利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处置,也就是把专利打包成金融产品,卖给投资者。这就要求财税人员不仅要懂专利权属,还得懂金融、懂法律。
二是专利托管机构的兴起。现在很多中小企业没有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未来可能会出现专门的专利托管机构,帮企业从研发到注销全程管理专利。比如企业注销时,托管机构可以帮着梳理专利权属、对接买家,甚至代缴年费,让专利活起来。
三是数据化工具的应用。未来可能会出现专利权属智能核查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专利申请文件、研发记录、财务数据,自动判断专利是不是职务发明,减少人为纠纷。我们财税人员也得跟上时代,学会用这些工具,提高工作效率。
十年财税路,我见过太多因为专利权属不清导致的企业注销纠纷。其实这些纠纷,很多都能在平时避免:企业成立时签好《专利权属协议》,研发时保留好证据,注销前做好资产清查。毕竟,专利权不是麻烦,而是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资产,处置好了,能为企业画上圆满的句号;处置不好,就可能变成定时,让股东们一拍两散。
最后想说,财税工作不只是算账,更是理关系——理清法律关系、理清利益关系、理清人情关系。把专利权属这件事理清楚了,企业才能死得明白,股东才能散得安心。这大概就是我们财税人的价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