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服务工作指南:破产清算注销中如何处理企业未付供应商仓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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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小王 × 资深财税专家王老师)
小王:(挠头,一脸困惑)王老师,我们公司最近接了个破产清算的案子,老板让我负责处理未付供应商仓储费这事儿。我查了点资料,但越看越糊涂……破产了是不是就不用还钱了?这些仓储费是不是可以随便抹掉啊?
王老师:(笑,倒了杯水递给小王)别急别急,刚开始接触破产清算都这样。你这问题啊,就像问人是不是睡着了就不用吃饭了——破产清算不是赖账,而是按规矩还钱,只不过得按法定顺序来。来,坐下慢慢说。
一、破产清算中,未付仓储费到底算什么债?
小王:哦?那它算普通债务吗?我听说有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这些仓储费能排上号吗?
王老师:(手指轻轻敲桌子)这个问题问到了关键。首先得明确:供应商仓储费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你想想,仓储费是供应商给你提供了仓储服务,你还没付钱,这本质上就是欠款,对吧?
但这里有个坑要注意:如果你们的仓储合同里约定了抵押担保,比如你们把仓库里的货物抵押给了供应商,那这部分仓储费就升级成有财产担保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不过这种情况很少见,大多数仓储费都是无担保的普通债权。
小王:啊?那要是供应商没签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和发货单,这钱还用还吗?
王老师:(挑眉)这就问到实操里最头疼的事了!没有书面合同,但有实际履行的证据——比如供应商的入库单、你们的签收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说仓储费下月付之类的),甚至银行转账记录(如果之前付过部分),这些都算有效证据。
我刚开始做这行时,就吃过亏。有个案子,供应商拿着手写的仓储费欠条来申报,我们清算组觉得字太潦草,没公章不认,结果人家直接起诉到法院,最后法院判我们败诉,连本带息赔了更多。所以啊,有没有合同不重要,有没有证据证明服务真实发生才重要。
小王:(赶紧拿笔记下)记下了记下了,证据为王!
二、清算组成立后,仓储费要怎么接手处理?
小王:清算组成立了,是不是直接让供应商把账单拿来,我们记个账就行?
王老师:(摆摆手)哪有那么简单!清算组的第一步,是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公告(公告期45天)。
仓储供应商属于已知债权人,必须单独发通知,不能只靠公告。我见过新手清算组图省事,只发了公告没单独通知,结果有个供应商没看到公告,过了申报期来闹,最后清算组被法院罚款,说未尽到合理通知义务。
小王:那供应商申报债权时,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王老师:至少得有这几样:(1)债权申报表(写明金额、形成时间、有无担保);(2)证明债权的证据(仓储合同、发票、入库单、付款凭证等);(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这里有个小技巧:让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对方只开了普通发票,或者没开发票,清算组在审核时会更严格——毕竟税务上,没有发票的费用很难税前扣除,破产清算中也会被质疑真实性。
小王:那我们清算组怎么审核这些仓储费呢?会不会有供应商虚报金额?
王老师:(笑)问得好!审核就像查案,得三步走:
第一步对单据:看合同、入库单、发票能不能对上。比如合同约定每月仓储费1万元,入库单显示3个月共入库300吨,发票开了3万,这就对得上;如果合同没约定单价,入库单也没写数量,只凭一张欠条说要5万,那就要打问号了。
第二步核真实性:必要时联系供应商的经办人,甚至去仓库实地查——比如看监控录像、问仓库管理员某年某月某日有没有XX公司的货。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供应商报了10万仓储费,结果我们查仓库台账,发现那段时间他们仓库根本没开门营业,最后只认了2万。
第三步算利息:普通债权的利息,只能算到破产申请受理日(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日期),之后不能算。有些供应商会要求算到实际清偿日,这是不合法的,得跟他掰扯清楚。
三、和供应商沟通时,怎么软硬兼施避免纠纷?
小王:(叹气)王老师,我这两天跟供应商沟通,他们个个都跟债主似的,说今天不付钱就起诉我们,搞得我头都大了。破产清算哪有钱立刻还啊?
王老师:(拍拍小王肩膀)别慌,供应商着急是正常的,他们怕钱打水漂。这时候你得学会换位思考,同时守住法律底线。
沟通技巧1:先共情,再讲规矩
你可以跟供应商说:王总,我们也理解您不容易,仓储费拖了这么久。但公司确实资不抵债了,现在走的是法定破产程序,所有债权人都是按顺序拿钱的,我们也没办法优先给您付。您要是配合申报债权,等资产处置完,该多少我们一分不会少;要是现在闹,耽误了申报期,最后可能什么都拿不到,对吧?
沟通技巧2:别空口画饼,要给预期
供应商最怕等不到结果。你可以告诉他:我们正在评估资产,预计3个月后能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到时候会公布清偿比例。您现在先把材料准备好,申报上去,一有消息我们第一时间通知您。
我曾经犯过这样的错误:有个供应商天天来办公室闹,我嫌他烦,就说再等等,肯定有钱,结果他以为我在敷衍,直接去法院举报我们清算组不作为。后来我学乖了,直接把《破产财产处置方案》给他看,告诉他仓库正在拍卖,成交款一到账就优先付职工工资和税款,剩下的才分给你们,他才安静下来。
小王:那要是供应商就是不配合,既不申报债权,也不提供材料,怎么办?
王老师:(笑)这种情况也有!法律规定,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也就是说,他晚申报,可能就拿不到钱了,这叫权利的懈怠。
你可以跟他说:王总,申报期是最后期限,过期了就算您放弃优先受偿权,到时候资产分完了,您再想申报,我们也没钱给了。您看,是现在把材料交了踏实,还是赌一把啊?
四、仓储费在清偿顺序里排第几?比例怎么定?
小王:王老师,我听说破产清偿有顺序,那仓储费能排在前面吗?比如比税款优先?
王老师:(正色)这个必须记清楚!破产清偿顺序是金字塔结构,从上到下依次是:
1.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比如抵押、质押的债权,优先用担保物变现的钱还);
2.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比如清算组的报酬、法院诉讼费、继续营业的必要费用——比如仓库还在存货物,产生的仓储费也算共益债务,优先还!);
3. 职工债权(工资、社保、补偿金,优先级很高!);
4. 税款债权(欠税);
5. 普通破产债权(包括仓储费、货款、民间借贷等无担保债权)。
看到没?仓储费作为普通债权,排第五,几乎是末班车。如果资产不够,可能只能拿回一点点,甚至拿不回。
小王:啊?那要是公司还有点钱,能优先付一部分仓储费吗?比如供应商是本地的小企业,怕他们倒闭。
王老师:(摇头)绝对不行!破产法规定,清偿顺序必须严格遵守,不能选择性清偿。你不能因为看着某个供应商可怜,就优先给他钱,其他债权人知道了,会联合起来告你损害债权人利益。
我见过一个清算组,因为和供应商老板是亲戚,偷偷优先付了10万仓储费,结果被其他债权人举报,法院裁定该行为无效,已经付的钱还要追回来,清算组成员还被追究了责任。所以啊,公平是破产清算的生命线,谁也不能搞特殊。
小王:那清偿比例怎么算呢?比如普通债权总共100万,资产只有50万,是不是每个人都拿50%?
王老师:对!同一顺序的债权,按比例清偿。比如普通债权有5家,总共100万,资产变现50万,那每家拿50%。但要注意: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用担保物变现的钱还,不够的部分,再按普通债权顺序清偿。
举个例子:你们公司有一批货抵押给了A供应商,抵押物价值20万,但欠A的仓储费是30万。那抵押物卖20万,先给A(有财产担保债权),剩下的10万,作为普通债权,和其他债权人一起按比例分。
五、处理仓储费时,税务上有哪些坑?
小王:王老师,最后一个问题!供应商给我们开了仓储费的发票,现在公司要注销,这些发票还能用吗?进项税额要不要转出?
王老师:(眼睛一亮)问到税务了,说明你进步了!这里有两个关键点:
第一:发票的命运
破产清算期间,公司处于待注销状态,但正常取得的合规发票依然有效。供应商开具的仓储费发票,只要真实、合法,清算组就可以用它申报债权,税务上也认可。
但要注意:如果供应商在破产申请后才开具发票,或者开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比如实际是仓储费,发票开成咨询费),税务上可能不认,这部分债权可能被剔除。
第二:进项税额的转出
企业正常经营时,取得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但破产清算期间,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所有进项税额都要转出(即不能抵扣,需要补税)。
我之前犯过一个大错!有个案子,清算组觉得反正公司要注销了,税不用交了,就没转进项税,结果税务稽查时发现,要求补缴20万增值税和滞纳金,差点把清算组的办公经费都罚没了。后来我才明白:破产不等于免税,税该交还得交,只是清偿顺序靠后。
小王:(赶紧记笔记)太重要了!发票合规、进项转出,这两个点绝对不能忘!
六、给新手的避坑指南
小王:(长舒一口气)王老师,听您这么一说,我好像有点明白了。处理破产清算中的仓储费,其实就是守规矩、重证据、会沟通、避税务坑对吧?
王老师:(笑着点头)总结得很对!再送你三个小锦囊:
1. 金字塔思维:记清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塔基,别想着越级;
2. 证据链思维:每一笔仓储费都要有证据闭环(合同+单据+发票),缺一环都可能出问题;
3. 同理心思维:供应商急,你可以理解,但法律底线不能破,用规则代替情绪沟通。
小王:谢谢王老师!我之前还以为破产清算就是甩锅,现在才知道这么复杂,这么讲规矩。
王老师:(拍拍小王肩膀)刚开始都这样,我当年第一次处理破产案子,连债权申报期和公告期都搞混,被法官当庭批评。但慢慢来,多问、多学、多总结,你比我当年强多了!
破产清算虽然难,但处理好了,能让企业体面退出,也让债权人公平受偿,这是件有意义的事。遇到问题别慌,随时来找我,咱们一起啃硬骨头!加油!
小王:(眼睛亮亮的)嗯!一定加油!谢谢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