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接手这个项目时,ODI公司的注销债务重组正像一团缠满荆棘的毛线球<
.jpg)
那天是周一早晨,我刚把泡好的枸杞菊花茶放在办公桌角,财务总监李总的电话就追了过来,声音里裹着焦灼:小陈,赶紧来我办公室,ODI公司的注销项目卡壳了,债务处理公告刚发出去,债权人就炸了锅。
我抓起笔记本冲进总监办公室,推开门时,一股混合着咖啡因和焦虑的空气扑面而来。李总正烦躁地转着笔,办公桌上摊着一份《ODI公司债务处理暨注销公告》,旁边散落着几份债权人函,红色的严正抗议字样像血滴一样刺眼。角落里,资深会计张姐戴着老花镜,正用红笔在一沓债务清单上划着,眉头拧成个川字。
陈默,你之前做过几个清算项目,但ODI这个情况特殊,李总把笔往桌上一拍,他们有海外ODI背景,涉及跨境债务,公告一发,国内债权人觉得我们偏袒境外方,境外债权人又嫌我们流程太慢,现在两边都在施压,再拖下去,别说注销了,怕是集体诉讼都来了。
张姐抬头推了推眼镜,叹了口气:我核了三遍债务清单,国内债权人有12家,主要是供应商和银行,合计1.2亿;境外3家,是ODI时投出去的股东借款和项目融资,折合人民币8000万。最麻烦的是那家境外债权人CVC,他们刚发来函,说如果两周内没方案,就要申请资产冻结。
我接过清单,指尖划过密密麻麻的数字,突然想起三年前第一次处理债务重组时,老会计对我说的一句话:数字是死的,但握着数字的人是活的,重组不是算术题,是解方程——解的是人心。此刻,ODI这团毛线球,正需要找到那个解开人心的结点。
第一天:风暴眼中的清单与争吵
上午九点,会议室里挤满了人。法务部的小王抱着厚厚的《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嘴唇发干:公告已经发了,根据规定,清算组要在6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现在才过去5天,我们还有时间沟通,但债权人情绪激动,怕是不好谈。
时间?他们给我们时间了吗?李总的声音陡然拔高,CVC的律师昨天就发来邮件,说我们的公告‘不符合国际清算惯例’,要求优先清偿境外债务!这不是开玩笑吗?国内债权人知道了,非得闹翻天不可。
张姐突然开口,声音不大,却让会议室安静下来:我查了ODI当年的备案材料,他们境外投资用的是境内母公司的担保,债务结构里,境内银行贷款有抵押物,供应商欠款大多有账期,唯独CVC的借款,是股东增资不到位形成的‘明股实债’,这个性质得先厘清。
明股实债?法务部小王眼睛一亮,那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股权,按清算顺序,股权在债权之后清偿,这就能和国内债权人解释了。
李总却摇头:解释?CVC能听吗?他们投了钱,现在公司要注销,他们肯定想优先拿回钱。再说了,就算法律上站得住,跨境执行起来,麻烦得很。
会议不欢而散时,已经过了午饭时间。我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想起刚入行时带我的师傅说过:做财税,不能只盯着报表,得抬头看路,看政策,看人心。ODI的注销,就像在雷区里跳舞,每一步都得小心翼翼。
第二天:债权人桌上的拉锯战
周二上午,国内最大的债权人——工商银行信贷部刘经理直接杀到公司。他一进门就黑着脸:陈经理,你们ODI的公告我看了,抵押物的评估报告呢?我们的3亿贷款可是有厂房和设备做抵押的,现在评估价多少?能覆盖多少?
张姐赶紧递上评估报告:刘经理,这是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厂房评估价2.1亿,设备8000万,合计2.9亿,基本能覆盖您的贷款。
基本?刘经理冷笑,‘基本’是多少?是100%还是80%?现在公司要注销,我们银行的风险怎么控制?如果其他债权人先拿钱,我们抵押权怎么保障?
这个问题像一记重锤,砸在每个人心上。我想起去年处理的一家制造企业清算,就是因为抵押物处置顺序没理清,最后银行和供应商打起了半年官司,企业资产贬值不说,还闹出了。
刘经理,您放心,我接过话头,根据《企业破产法》,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我们会严格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关于债务重组,我们有个初步想法:对于有抵押的债权,优先用抵押物变现清偿;对于普通债权,可以考虑分期清偿,或者用ODI持有的境外子公司的股权抵债,虽然股权现在不值钱,但未来可能有升值空间。
股权抵债?刘经理眉头松了松,这个得看股权质量。我话放这儿,如果两周内拿不出让大家都满意的方案,我们银行会启动资产保全程序。
送走刘经理,李总一拳砸在桌上:麻烦!一个个都是大爷!张姐却叹了口气:小陈说的分期和抵债,其实是目前最可行的办法,但关键是怎么平衡各方利益。
第三天:境外债权人的最后通牒
周三下午,CVC的代表律师大卫通过视频会议加入了谈判。屏幕里的金发男人戴着金丝眼镜,语气礼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强硬:根据我们和ODI签订的股东协议,如果公司注销,股东借款应优先于其他债务清偿,这是国际惯例。
但你们的借款被我们认定为明股实债,法务部小王立刻反驳,根据中国法律,这种情况下,你们应作为股东承担剩余风险,而非债权人优先受偿。
大卫笑了,笑容里没有温度:中国法律?我们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适用的是开曼法律。而且,如果你们坚持这个观点,我们会向国际投资仲裁庭提起申诉,你们ODI的母公司,恐怕会面临更大的麻烦。
这句话像一颗,让会议室瞬间陷入死寂。跨境债务的复杂性在这一刻暴露无遗——法律适用、国际仲裁、母公司连带责任……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李总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看了看我,眼神里带着一丝求助。我想起上周翻阅的ODI投资框架协议,突然发现一个细节:大卫先生,我记得协议里有一条,如果发生争议,应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对吗?
是的。大卫点头。
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先尝试调解?我继续说,仲裁周期长、成本高,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我们理解CVC的诉求,也希望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大卫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们可以考虑调解,但前提是,你们的方案必须体现‘公平合理’。
挂掉视频会议,李总长舒一口气:小陈,刚才吓死我了,我还以为要打国际官司了。张姐却忧心忡忡:调解是好事,但CVC的‘公平合理’是什么?是要和国内债权人同比例清偿,还是要优先?
第四天:凌晨四点的方案与妥协
周四,整个项目组都陷入了白加黑模式。李总要求我们48小时内拿出债务重组方案,否则他亲自向集团辞职。张姐带着我们几个年轻会计,在办公室里铺开了债务清单,像将军排兵布阵一样,把每一笔债权的性质、金额、抵押情况、债权人诉求都列了出来。
国内债权人要安全,怕抵押物不够,怕其他债权人插队;境外债权人要效率,怕夜长梦多,怕法律风险。我一边敲击键盘,一边分析,所以方案必须兼顾‘安全’和‘效率’。
凌晨三点,办公室里只剩下键盘声和咖啡杯碰撞的声音。张姐的眼镜滑到了鼻尖,她揉了揉眼睛,突然说:我想起十年前处理过一个类似案例,当时也是国内国外债权人打架,最后我们搞了个‘清偿基金’,把所有资产变现后,按法定顺序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然后有抵押的优先受偿,剩下的普通债权,一部分现金清偿,一部分留债权的30%,等未来境外资产处置后再分。
这个点子像一道光,照亮了我们的思路。我们立刻调整方案:由ODI的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确保国内抵押债权的100%清偿;普通债权中的国内部分,现金清偿70%,剩余30%转为对母公司的长期债权,年化5%;境外债权CVC,由于存在明股实债争议,现金清偿40%,剩余60%转为对境外子公司的股权,由母公司协助处置。
方案出来时,天已经蒙蒙亮。李总看着方案,眼睛都红了:这个方案,母公司要担多少风险?
母公司需要额外承担约2亿的担保和留债责任,我回答,但这是目前能找到的平衡点——国内债权人拿到真金白银,境外债权人拿到部分股权和现金,母公司虽然短期有压力,但避免了国际仲裁和集团声誉风险。
李总沉默了很久,最后说:就这么定了,我去跟集团汇报,你们准备和债权人谈判。
第五天:阳光下的和解与注销
周一上午,债权人会议在酒店会议室召开。国内债权人看到方案后,虽然对30%的留债有疑虑,但有母公司担保,基本接受了;CVC的代表大卫看了方案后,皱了很久的眉头终于舒开:现金40%可以接受,股权部分,我们需要评估境外子公司的价值。
没问题,我们聘请国际评估机构,一周内出报告。我立刻回应。
会议结束时,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来,照在每个人紧绷的脸上,也照在桌上的债务清单上——那些曾经冰冷的数字,此刻仿佛有了温度。
两周后,评估报告出来,境外子公司股权价值约5000万,CVC最终接受了方案。ODI公司的注销程序得以顺利进行,当工商局核准注销通知书下来的那天,李总特意订了一蛋糕,上面写着财税无小事,平衡见真章。
张姐咬了一口蛋糕,笑着说:小陈,这次你可是立了大功,以后做跨境债务重组,记得多看看人心,不光是数字。
我想起这半个月来的战斗:刘经理的咄咄逼人,大卫的步步紧逼,李总的焦虑不安,张姐的严谨细致……原来财税工作,从来不是和数字打交道,而是和数字背后的人打交道。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个企业的存亡,一群人的生计,甚至是一笔跨境投资的信任。
ODI公司的注销项目结束了,但留给我的启示却很深:在复杂的财税世界里,法律是底线,政策是依据,但真正能解开难题的,永远是那份在规则之内寻找平衡的智慧,和站在对方角度思考的同理心。就像张姐常说的:算盘珠子要拨得响,得先看清楚,哪颗珠子该往左,哪颗珠子该往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