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搞企业的人都知道,这里政策活、机会多,但企业说注销就注销,尤其是这几年经济波动大,不少老板觉得不干了就清算完事。可我干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注销时冒出来的陈年旧债,其中租赁合同纠纷里的执行异议和律师费问题,绝对是重灾区。前几天还有个老板电话里跟我哭诉:公司都注销半年了,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之前租的办公室欠了半年租金,房东连律师费一起要,还要执行我名下房子!这到底算谁的啊?说实话,这种事在自贸区太常见了,今天我就以过来人的身份,掰扯掰扯注销上海自贸试验区企业时,怎么处理租赁合同纠纷里的执行异议和律师费问题,希望能帮大家少走弯路。<

注销上海自贸试验区企业,如何处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异议律师费用?

>

执行异议:股东不是背锅侠,但前提是你要干净

先说说执行异议这事儿。很多老板以为公司注销了,债务就黄了,大错特错!根据《公司法》第186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才能股东分配。也就是说,清算时没处理完的债务,股东是要在未分配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但关键是,清算程序得合法,否则股东真可能被拉下水。

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自贸区某科技公司,股东老张觉得公司没业务了,就找了家代理公司简易注销,连债权人公告都没发,直接把公司注销了。结果半年后,之前的办公房东找上门,说欠了8个月租金加水电费15万,还有2万律师费。房东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老张的个人账户。老张急了,跑来问我:公司都注销了,凭什么找我?我让他把清算资料拿过来一看,好家伙,租赁合同根本没在清算财产清单里,连债务申报环节都没有房东的影子。这种情况下,执行异议很难成立——因为你清算时就没尽到通知义务,股东明显有过错。

但反过来,如果清算程序没问题呢?比如另一家贸易公司,注销前3个月就在报纸上发了公告,还书面通知了所有已知债权人,包括房东。房东当时没吭声,等公司注销后突然跳出来要钱,还主张律师费。这种情况下,股东提执行异议的胜算就大很多。法院会审查清算程序是否合法,债务是否已申报。如果清算组已经尽到通知义务,股东未分配财产也分配完了,那债权人只能找清算组追责,股东一般不用背锅。不过这里有个坑:清算组成员如果是股东,且没履行勤勉义务,比如没查清公司债务,那清算组成员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啊,注销时别光想着走流程,清算报告、债务申报、公告记录,一样都不能少。

律师费:房东要天价,法院不一定买账

再说说让人头疼的律师费。租赁合同纠纷里,房东经常把律师费和违约金、欠租金打包要,很多老板一看对方请了律师,就觉得这钱非给不可。其实不然,律师费能不能支持,关键看三点:合同有没有约定、是不是必要合理、有没有证据。

先说合同约定。我见过不少租赁合同,房东为了占便宜,条款写得特别狠:乙方任何违约行为,需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律师费、诉讼费等。这种条款看似公平,但到了法院,如果律师费明显过高,法官可能会调整。比如之前有个案子,房东欠了3万租金,合同约定律师费5万,法院最后只支持了2万,理由是律师费超过实际损失,且明显不合理。所以签合同时别乱签,律师费条款最好约定按实际发生金额,但不超过XX比例,别让对方漫天要价。

再说必要合理。什么是必要?就是这笔律师费是不是为了维权必须花的。比如房东自己去要账,对方不给,才请律师起诉,这算必要。但如果房东一开始就抱着打官司赚钱的心态,故意把纠纷扩大化,那律师费可能被认定为不必要。什么是合理?就是收费标准得符合《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比如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不能超过政府指导价上限。我见过一个极端案例,房东欠租2万,律师费开出了8万,理由是律师跑了10趟法院,法院直接驳回了律师费请求,觉得太离谱。

最后是证据。很多房东主张律师费,却拿不出律师费发票、委托合同,只给个付款凭证,这很难让法院采信。我之前帮一个客户抗辩过,房东说律师费花了3万,结果我们查了律师所的收费记录,发现这个案子他们只收了1万,另外2万是其他案件的费用。最后法院只支持了1万。所以啊,遇到对方要律师费,一定要让他拿出铁证,不然别轻易认账。

财税视角:注销前算好账,比事后打官司划算

作为财税从业者,我总觉得,企业注销时的租赁纠纷,很多都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与其事后花几十万打执行异议、律师费官司,不如注销前把账算清楚。

第一,租赁合同一定要清理干净。别以为公司注销了,合同自动终止,《民法典》第725条写得明明白白: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就算公司注销了,新股东(如果有)或者清算组,还得继续履行合同。所以注销前,要么和房东协商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要么把租金结清,拿到无欠费证明。我见过一个老板,注销前跟房东说我把欠的租金给你,你给我个结清证明,房东答应了,结果注销后房东反悔说还有押金没退,最后又扯皮半年。所以协商一定要有书面协议,白纸黑字写清楚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第二,清算财产要预留债务。很多老板注销时想着赶紧把钱分了,结果债务冒出来,钱已经分了,只能股东掏腰包。正确的做法是,在清算财产里预留一笔或有债务资金,比如根据租赁合同期限,预估可能产生的违约金、律师费,留足这部分钱再分配。虽然可能亏一点,但总比事后被执行强。

第三,别信代理公司包注销的鬼话。自贸区有些代理公司为了拉业务,说不管有没有债务,都能帮你注销干净,这种千万别信!《公司法》第205条规定,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如果清算时隐瞒债务,导致债权人损失的,清算组成员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我见过一个老板,听信代理公司的话,没申报债务就注销了,结果被债权人告到法院,股东赔了30多万,代理公司早就跑路了。

写在最后:注销不是终点,责任才是起点

说实话,处理了20年企业注销,我最大的感受是:做生意有赚有赔,但诚信和合规永远是底线。很多老板觉得注销就是结束,其实清算程序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股东的个人责任。尤其是自贸区的企业,很多涉及跨境业务、政策试点,清算时更要注意细节,比如债务申报的期限、公告的媒体选择、清算报告的审计等,一步错,可能就满盘皆输。

最近遇到一个客户,注销前专门请律师和会计师一起梳理债务,包括租赁合同、供货欠款、员工社保,甚至连可能发生的违约金都预估了,预留了50万资金作为或有债务池。最后注销后半年,果然有个老供货商来主张货款,但因为预留了资金,很快就解决了,股东一点没受影响。这才是聪明的做法——与其事后花大价钱打官司,不如事前花小钱买安心。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在处理企业注销业务时,经常遇到客户因财务凭证不完整导致清算受阻的情况。比如租赁合同只有口头约定,租金支付没有银行流水,或者发票丢失,这些都可能成为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把柄。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的影响也常被忽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若未在清算中妥善处置,可能被认定为遗漏财产,导致股东承担相应责任。我们建议企业提前规划,确保财务凭证完整,知识产权依法评估或转让,避免注销后遗留法律风险。如需专业注销服务,欢迎访问加喜公司注销官网:https://www.110414.com,我们将为您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需要专业公司注销服务?

我们拥有十年公司注销经验,已为上千家企业提供专业注销服务,无论是简易注销还是疑难注销,我们都能高效解决。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