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的办公室,键盘敲击声在寂静中格外清晰。我盯着屏幕上那份被退回的合资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审批材料,第17次翻开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窗外雨声淅沥,像极了企业负责人电话里的叹息:我们按最高标准给了补偿,为什么还是卡在审批?这个问题,在我处理过的12家合资企业终止案例中,反复出现。我曾一度以为,这只是企业钻空子或部门不作为的简单博弈,但现在我开始怀疑,我们是否在政策与现实的裂缝里,遗忘了对人的真正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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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困局初现:当合法遇上合理
2022年夏天,我接手了长三角一家合资电子厂的终止咨询。这家企业由中资与台资共同出资,因产业链转移决定解散。我们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核算了经济补偿金,N+1的方案远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员工代表大会也全票通过。可材料递到劳动局后,审批意见栏里却写着员工工龄认定依据不足,需补充1998-2005年间社保缴纳记录。
问题来了。这家企业成立于1995年,早期存在大量临时工未签合同、未缴社保的情况。那些如今四十多岁的老员工,手里只有泛黄的工资册和手写的工作证明。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很无奈:政策摆在这里,没有社保记录,怎么认定工龄?企业总不能让员工‘无中生有’吧?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死抠条文。带着企业翻出90年代的财务档案,甚至找到了当时的车间主任做笔录,折腾了两个月,终于补齐了证据链。可审批通过那天,企业HR却告诉我:有三个老员工拿到补偿后哭了,说没想到为了这几万块钱,要把过去二十年的苦再倒一遍。
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我们追求的程序正义,可能正在异化为数字正义。我曾一度认为,只要企业按标准给钱、按流程办事,审批就该畅通无阻。但现在我开始怀疑:当政策把证据凌驾于事实之上,当合法与合理发生冲突,我们是否该反思——政策支持,究竟该支持什么?
二、传统之困:被一刀切困住的审批逻辑
在后续的案例中,我发现这种证据困境并非个例。比如某合资餐饮企业终止时,一名外籍高管以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为由主张额外一个月工资,劳动局最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支持了诉求。可事实上,该高管因疫情滞留国外,企业曾多次通过邮件沟通终止事宜,只是未采用书面通知的法定形式。
这让我想起王全兴教授在《劳动法》里的一句话:劳动法不是单纯的‘权利法’,而是‘生存保障法’。可现实中,我们的审批逻辑却常常陷入一刀切的窠臼。比如,无论企业规模大小、行业差异、历史背景, termination审批都套用同一套标准:补偿金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通知程序必须严格到书面送达,员工意见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更讽刺的是,这种一刀切反而催生了政策套利。我见过有的企业为了规避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宁愿多付一个月工资,也要快速终止;也见过有的员工利用社保记录缺失的漏洞,在多家企业间工龄碰瓷。传统做法试图用刚性规则消除不确定性,却没想到在复杂现实中制造了更多矛盾。
我曾一度认为,这种一刀切是提高效率的必然选择。但现在我开始怀疑:当政策为了可操作性而牺牲灵活性,当审批为了避免风险而拒绝个案考量,我们是否正在失去劳动法的温度?就像深夜独处时,我常问自己:如果我是那个拿着泛黄工资册的老员工,我会如何看待这些冰冷的条文?
三、政策之思:我们需要怎样的支持?
带着这些困惑,我重新梳理了合资企业终止审批的核心痛点:历史遗留问题的证据认定、特殊群体的差异化安置、政策执行中的弹性空间。这些问题,单靠企业自证清白或部门机械执法无法解决,需要政策层面的系统性支持。
是历史问题的柔性化处理指引。 合资企业很多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劳动用工制度不健全,临时工计划外用工普遍存在。政策能否出台《历史工龄认定指导意见》,允许在事实劳动关系清晰的前提下,通过工资流水、同事证言、档案材料等形成证据链,而非一味要求社保记录?就像我在电子厂案例中感受到的,当政策愿意倾听历史,企业才能真正放下包袱。
是特殊群体的差异化保护机制。 合资企业中常有外籍员工、技术骨干、孕期员工等特殊群体,他们的终止问题远超N+1的简单计算。比如外籍员工的签证终止、技术骨干的竞业限制、孕期员工的三期保护,都需要政策明确底线标准与弹性空间。我曾读过《中国劳动保障报》上的一篇文章,提到劳动监察不能只当‘裁判员’,还要当‘辅导员’。这句话让我顿悟:政策支持,不该是放水,而该是导航——告诉企业什么必须做,同时允许怎么做的创新。
是审批程序的透明化与前置化。 当前很多企业对审批流程一头雾水,反复折腾,根源在于政策公开不充分、标准不明确。能否建立终止审批清单制,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及认定标准?能否引入预审机制,在企业启动终止程序前,由劳动部门介入指导,避免后期材料反复补?就像财税工作中纳税申报辅导一样,审批不该是终点,而该是起点——通过前置服务,减少企业与员工的对抗,让终止过程更平稳。
四、未解的困惑:在规则与人性之间,我们该如何平衡?
经过这些案例的反思,我逐渐意识到:合资企业终止审批的政策支持,核心不是放松要求,而是精准施策;不是简化程序,而是优化服务。但新的困惑也随之而来:
当企业因不可抗力(如疫情、产业链断裂)无力足额支付补偿时,政策是否有缓冲机制?比如允许分期支付、政府垫付再追偿,既保障员工权益,又避免企业一刀切破产?
当僵尸企业终止时,如何平衡员工安置与资产处置的优先级?我曾见过某合资企业因厂房抵押导致补偿金无法落实,最终员工围堵政府。这种情况下,政策能否明确员工债权的清偿顺序,甚至设立企业终止风险基金?
更根本的是,当法律条文与社会公平发生冲突时,我们该如何选择?比如某合资企业因环保政策关停,员工要求同工同酬的额外补偿,但政策并无明确规定。这种法外之情,能否通过政策兜底或司法指导来回应?
这些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就像深夜独处时,我常想起一位老劳动监察员的话: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们不是在执行条文,而是在守护一个个家庭的生计。这句话让我明白:真正的政策支持,或许就是承认规则的有限性,保留人性的温度,在合法与合理之间,找到那条最艰难却最值得走的路。
让政策成为桥,而不是墙
天快亮时,我关掉了电脑。窗外的雨停了,空气里带着泥土的清新。我想起电子厂那三个拿到补偿后哭泣的老员工,他们需要的或许不是完美的证据,而是被看见的尊重;企业需要的不是顺利的审批,而是明确的预期;劳动局需要的不是不出错的权力,而是解决问题的能力。
合资企业合同终止的审批困局,本质上是政策与现实、规则与人性的碰撞。而政策支持的意义,正在于搭建一座桥——让企业知道如何做合规,让员工相信权益有保障,让部门能够有法可依。这座桥,需要柔性化的历史问题处理指引,需要差异化的特殊群体保护机制,需要透明化的审批程序设计,更需要我们始终记得: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
或许,真正的政策支持,从来不是给出所有答案,而是敢于面对问题,在犹豫与矛盾中不断反思,在批判与重构中前行。就像此刻,我依然没有找到所有困惑的答案,但我已明白:深夜独处的思考,不是为了否定过去,而是为了走向一个更有人情味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