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场景】 <
.jpg)
午后的阳光透过陆家嘴某共享办公区的落地窗洒在圆桌上,空气中飘着咖啡的醇香。访谈者小陈(某人力资源行业媒体编辑)与三位嘉宾围坐:李律师(深耕劳动法10年的资深律师,曾代理多起互联网企业裁员纠纷)、张姐(某上海中型互联网公司前HR负责人,亲历过公司业务调整期)、小林(2023年被上海某注销ICP许可证的互联网公司裁员的员工,现入职另一家科技公司)。访谈从下午2点持续到4点,对话围绕ICP许可证注销与劳动关系处理展开,既有法律条文的解读,也有实操经验的碰撞,更有普通员工的真实心声。
第一部分:现象引入——ICP许可证注销,为何劳动关系成烫手山芋?
小陈:最近上海互联网行业注销潮引发关注,不少公司因业务调整、政策合规或经营问题,选择注销ICP许可证(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许可证)。但ICP作为互联网企业的身份证,一旦注销,直接关联到业务存续。那么,首当其冲的员工劳动关系该如何处理?今天想请三位从不同角度聊聊这个问题。先请李律师从法律层面分析,ICP许可证注销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吗?
李律师:(推了推眼镜,语速平稳)这个问题得分情况看。ICP许可证注销本身不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它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典型诱因。比如,公司因ICP被吊销或主动注销,导致核心业务无法继续运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核心条款事实上无法履行——这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关键要证明无法履行:是暂时停摆还是彻底终止?有没有业务转型的可能?比如去年我们代理的一个案子,公司注销ICP后尝试转型做企业服务,员工岗位还在,只是内容调整,这就不能直接裁员。
小陈:(追问)那如果公司明确要关停业务,没有转型可能,解除合同就必须走经济性裁员吗?
李律师:不一定。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要求人数较多(20人以上或占企业总数10%以上),且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流程比较复杂。很多互联网公司注销ICP后,员工数量不多,更倾向于选择协商一致解除或依据第四十条第三项单方解除。但单方解除风险高——公司必须证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且经协商未能变更劳动合同,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要支付2N赔偿金。
张姐:(突然插话,语气带着HR特有的务实)李律说得对,实操中协商一致是首选。我们公司2022年注销过两个非核心业务的ICP,当时就怕员工闹仲裁,HR团队提前两周做了一对一沟通,把补偿方案、社保转移、新岗位推荐(集团内部)都列清楚,最后80%的员工都签了协商解除,省了不少事。(叹气)前提是公司得有钱,补偿金能及时到位,不然员工凭什么跟你谈?
小陈:(转向小林)小林,当时你们公司注销ICP时,HR是怎么跟你沟通的?你第一反应是什么?
小林:(搓了搓手,声音有点低)我是2023年5月被通知的,公司说某个核心产品的ICP到期没续(后来才知道是业务不合规要关),整个部门30多人都优化了。HR找我们谈话时,就说公司业务调整,协商解除,给N+1。我当时就懵了——N+1是什么?怎么算?社保怎么办?(苦笑)后来还是群里有同事说去查《劳动合同法》,才知道自己干了3年,N应该是3个月工资,但HR说你的绩效奖金算基数吗?试用期员工是不是只能算一半?全是问题。
第二部分:实操拆解——补偿、流程、风险,企业到底怎么做才合规?
小陈:看来员工对补偿最敏感。张姐作为前HR,能不能具体说说N+1里的N和+1怎么算?哪些坑容易踩?
张姐:(拿起咖啡杯,喝了口才开口)N是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基数是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但有些公司会故意拆分工资,把奖金算进福利费压低基数,这就违法了。去年我们公司有个员工,平均工资2万,HR按1.5万算,员工仲裁后补了差额。
小林:(急切地问)那+1是代通知金对吧?是不是所有解除都要给?
李律师:(接过话头)不是。+1是代通知金,只有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第二项(不胜任工作经培训/调岗仍不胜任)或第三项(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解除时,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才需要支付。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公司提前30天通知了,就不用给+1。很多HR为了省事,直接说N+1,其实法律上协商一致没有+1,只有N——除非员工主动提我要代通知金,公司愿意给,那也可以,但不是法定义务。
小陈:(若有所思)所以公司常以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为由单方解除,但风险在于如何证明重大变化且协商不能变更?
李律师:对。举证责任在公司方。比如需要提供ICP注销的官方文件、业务停摆的财务数据、与员工协商变更岗位的记录(比如会议纪要、沟通邮件)。去年有个案子,公司说ICP注销导致业务停了,但员工提出能不能转岗到其他不需要ICP的部门,公司一口拒绝,也没提供转岗的可能性证明,最后仲裁认定违法解除,判了2N。
张姐:(点头)我们当时为了避免风险,提前做了岗位适配性评估。比如有员工虽然原业务没了,但会Python,就推荐到技术中台;有员工擅长内容运营,就转到集团旗下新孵化的公众号。实在没岗位的,才给N+1。这样既合规,员工也觉得公司有人情味,仲裁率低了不少。
小林:(小声嘀咕)我们公司当时根本没给转岗机会,直接说要么签协商解除,要么按旷工辞退。后来才知道,这是典型的逼迫离职,违法!
第三部分:员工视角——被裁后,如何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小陈:小林,当时你有没有尝试维权?最后拿到了多少补偿?
小林:(挺直腰板)有!我签了协商解除后,越想越不对——明明公司可以转岗,为什么不要我?而且HR说我的年终奖按比例折算,但合同里写的是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发放,没说注销ICP就不给了。后来我找了李律咨询,他让我去劳动仲裁。
李律师:(对小林点头)这个案子我记得。员工的核心诉求有两点:一是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基数,二是公司是否尽到了协商变更义务。仲裁委认定,年终奖虽是浮动发放,但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应计入经济补偿金基数;且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无岗位可安排,构成违法解除,最终判了2N,还把年终奖补发了。
小林:(眼睛亮起来)对!最后拿到6万多元,比N+1多了将近3万。不过这个过程太煎熬了——要请律师、准备证据(打卡记录、工资条、聊天记录),还要跟公司周旋,我那段时间天天失眠。
小陈:(感慨)很多员工可能像小林一样,知道权益被侵犯,但不知道怎么维权。李律师,普通员工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步该做什么?
李律师:第一步,别急着签任何文件!尤其是协商解除协议,上面会写双方再无任何争议,签了就很难反悔。第二步,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解除通知(如果有)、沟通录音(注意合法性,比如在公司办公场所录的,一般有效)、工作成果证明(证明自己能胜任岗位)。第三步,明确诉求:是要N+1,还是觉得公司违法解除要2N?或者还有拖欠的工资、年假没休?第四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仲裁——劳动仲裁免费,且一裁终局(金额不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12倍的案子),效率比诉讼高。
张姐:(补充)其实HR也不希望员工仲裁。我们公司有个规定,员工对补偿有异议,可以提复核,由法务部和HRBP重新审核。去年有个员工觉得N算少了,复核后补了8000块,双方都省了麻烦。所以员工遇到问题,先理性沟通,别一上来就拉横幅,反而激化矛盾。
第四部分:行业反思——从注销潮看互联网企业的合规与责任
小陈:三位怎么看当前互联网公司注销ICP许可证的现象?这对劳动关系处理提出了哪些新挑战?
张姐:(皱眉)我觉得是行业洗牌的必然结果。前几年互联网扩张太快,很多公司靠烧钱抢市场,ICP许可证随便拿,业务合规性不管。现在监管严了,数据安全、内容审核、资质齐全都是硬要求,扛不住的公司只能注销。这对HR的挑战是既要懂业务,又要懂法律——比如要知道哪些岗位受ICP影响,提前做人员规划,别等注销了才临时裁员,容易出乱子。
李律师:更深层次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有些公司注销ICP后,直接人去楼空,员工连补偿都拿不到,社保断缴,影响买房、落户。这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信誉问题。我建议企业:第一,注销ICP前,先做劳动关系风险评估,找专业律师设计方案;第二,预留员工安置资金,别等仲裁了才想起没钱;第三,内部沟通透明化,别藏着掖着,谣言比真相更伤人。
小林:(语气平静但坚定)对我们员工来说,这事儿也提醒我们:别只盯着高薪,要看公司业务是否合规、是否有长期发展。平时多了解劳动法,保留好证据,关键时刻才能保护自己。我现在入职新公司,第一件事就是问ICP许可证齐不齐社保怎么交,虽然有点杞人忧天,但经历过一次,才知道安全感多重要。
小陈:(看了看时间)最后一个问题:如果未来更多互联网公司面临类似情况,三方(企业、员工、法律/监管部门)应该如何协作,让处理更顺畅?
李律师:监管部门可以出台互联网企业注销指引,明确劳动关系处理的流程和标准;企业要建立员工危机预案,把裁员作为最后手段;员工则要提升法律意识,学会用合理方式维权。比如上海现在有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免费提供调解服务,比仲裁更快,三方都该多利用这些资源。
张姐:同意!还可以推动行业互助,比如大企业可以接收小公司裁员的员工,政府给补贴;HR社群多分享案例,让大家少踩坑。
小林:希望以后别再有公司说关就关,员工能体面离开。
【访谈后记】
走出共享办公区时,夕阳已染红天际。三位嘉宾的话在耳边回荡:李律师的法律红线,张姐的实操智慧,小林的真实痛感,共同勾勒出ICP许可证注销背后劳动关系的复杂图景。这场注销潮既是行业调整的阵痛,也是企业合规、员工维权的试金石。唯有企业守住责任底线,员工擦亮权益双眼,法律筑牢保障屏障,才能让变化中的互联网行业,少一些纠纷,多一份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