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滩做企业咨询这十几年,见过太多股东从把酒言欢到对簿公堂的戏码。而公司注销这出大戏里,最容易被忽视,却又最容易引爆矛盾的,往往是员工晋升这件事。你说公司都要注销了,还折腾晋升干嘛?但作为过来人,我得告诉你:注销期的员工晋升,不是锦上添花,而是止损续命——处理好了,能平稳过渡;处理不好,轻则核心员工集体离职导致清算资产缩水,重则股东矛盾升级,连注销流程都卡在劳动仲裁里。<

上海公司股东争议,注销流程中如何处理公司员工晋升?

>

记得2019年接过一个案子,上海某科技公司,两个创始股东A和B因为股权分配闹翻,决定清算注销。公司有个技术骨干小王,跟着A股东干了五年,能力没得说,早就该升技术总监了。结果B股东死活不同意,理由是公司都要没了,升职有什么意义?还不如省点工资。A股东觉得不能寒了兄弟们的心,两人为此在股东会上吵了三次,愣是把晋升计划搁置了半年。后来小王拿到竞业限制补偿,直接跳槽到了竞争对手那里,带走了三个核心工程师和两个未公开的技术方案。清算的时候,专利价值直接缩水30%,A股东才追悔莫及:我当时怎么就没想到,留住人比留住股权更重要呢?——你看,股东往往盯着有形资产的分配,却忘了人才是公司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尤其在注销期,员工的不安全感像定时,一个晋升信号没处理好,就可能引爆。

从踩坑到破局:两个案例里的晋升安置智慧

先说说反面教材。刚才提到的科技公司,问题出在短视和回避。股东把个人情绪凌驾于公司管理之上,用注销当借口回避本该承担的管理责任。其实《劳动合同法》里没规定公司注销就不能晋升,但很多股东就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结果少一事变成了惹大事。小王离职时给我发了条微信:王老师,我理解公司要注销,但五年努力换来一句‘没必要’,心寒。这句话我记到现在——员工要的不只是职位和薪水,更是被看见的尊重。

再说说2021年一个处理得不错的案子。上海某外贸公司,三个股东C、D、E因为疫情决定注销。公司有个跟单主管李姐,业务能力顶尖,客户资源深厚,股东们都知道留不住李姐,客户就留不住。但直接升职运营总监吧,公司注销后这个岗位就没意义了;不升吧,李姐肯定要走。当时我们顾问组提了个方案:搞虚拟晋升+过渡期激励。具体来说,先按正常流程升李姐为荣誉运营总监,签一份《留任及安置协议》,明确两点:一是清算期间享受总监级薪资(上浮20%),二是清算完成后,股东C的新公司优先聘用李姐,且薪资不低于现有水平+签字费5万。李姐拿到协议时哭了,她说:我知道公司要没了,但你们没把我当‘外人’。最后李姐不仅留到了清算结束,还带着整个跟单团队把客户资料整理得清清楚楚,交接给C股东的新公司时,客户留存率90%以上。这个案例让我明白:注销期的晋升,核心不是给名分,而是给希望——用看得见的未来,对冲当下的不确定性。

还有个小插曲。当时股东E觉得给签字费太亏,我跟他算了一笔账:如果李姐离职,重新招聘熟悉这些老客户的跟单员,至少要3个月磨合期,期间客户流失预估20%,按年销售额5000万算,流失1000万,损失比5万签字费大多了。E股东听完沉默了半天,说:王老师,我还是格局小了。——你看,股东争议往往源于算小账,但员工晋升这件事,恰恰需要算大账:算人才流失的成本,算团队稳定的收益,算企业口碑的长远价值。

注销期员工晋升的平衡术:既要合规,更要留心

处理过这么多案子,我总结出注销期员工晋升的三个核心原则:法律合规是底线,股东共识是前提,员工感受是关键。

先说法律合规。很多股东觉得注销期就是收尾,随便搞搞,但劳动纠纷往往就出在这种随便里。比如2020年有个案子,股东会决议同意员工晋升,但没形成书面记录,事后其他股东不认账,员工以未履行承诺申请仲裁,公司不仅要支付赔偿金,还拖慢了注销进度。所以我的建议是:无论多忙,晋升决议必须形成书面文件,明确晋升期限薪资调整安置方案,并由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劳动合同法》第44条公司注销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N+1,但员工的晋升预期落空带来的隐性成本,比如机会损失、行业口碑影响,真的能用金钱衡量吗?这值得每个股东深思。

再说股东共识。股东争议是注销期的常态,但员工晋升不能成为斗争工具。我见过有股东故意提拔自己人,排挤对方推荐的人,结果导致团队分裂;也见过股东为了省钱,把该升的职位压着,最后核心员工集体跳槽。所以第一步,股东必须先达成共识:员工晋升不是为了给谁面子,而是为了保住公司最后的资产。共识达成后,最好成立一个清算过渡小组,由股东、HR、员工代表组成,共同制定晋升标准——比如业绩占比60%、稳定性占比20%、行业口碑占比20%,避免主观臆断。

最关键是员工感受。注销期员工最怕什么?怕被抛弃,怕被欺骗。所以沟通必须透明。我一般建议开全员沟通会,明确告诉员工:公司确实要注销,但我们承诺,会尽力帮大家争取合理安置。符合晋升条件的同事,我们会优先推荐到股东关联企业,或给予额外补偿。别画大饼,但给定心丸。比如有个案例,我们给拟晋升员工发了职业发展礼包,包含:①行业猎头合作推荐信;②3个月职业过渡期薪资(按晋升后标准);③股东个人背书的推荐信。员工说:虽然公司没了,但感觉你们把我们当‘自己人’。

特殊情况要特殊处理。比如有些员工只认公司不认股东,这时候可以考虑股权激励过渡——虽然公司注销,但可以约定清算后,用部分资产设立员工跟投基金,让他们成为股东新公司的虚拟股东,既绑定利益,又给个名分。不过这个方案要提前和律师沟通,避免法律风险。

最后一句:注销不是终点,人心的账本要算清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2022年遇到的一个老总,他在清算结束后给我发微信:王老师,现在回头看,当年股东争来争去的那点股权,还不如多给核心员工升个职、留个人。这句话或许道出了很多股东争议的真相:我们总以为公司注销是终点,但其实,员工的心、行业的口碑、未来的合作机会,才是更长远的资产。

那么问题来了:当股东争议让公司走向终点,我们该如何平衡短期清算效率与长期人心账本?那些在注销期被善待或忽视的员工,会不会成为股东未来事业的分水岭?毕竟,商业世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今天你多给一个员工一份尊重,明天或许就多一条路。

需要专业公司注销服务?

我们拥有十年公司注销经验,已为上千家企业提供专业注销服务,无论是简易注销还是疑难注销,我们都能高效解决。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