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进行注销,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时限要求。以下是外资企业注销流程中各环节的时限与法律依据的详细说明。<

外资企业注销流程中,各环节的时限与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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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注销申请

1. 时限:外资企业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外资企业终止,应当自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清算组成立

3. 时限:外资企业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三、公告清算

5. 时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报纸上公告。

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报纸上公告。

四、债权债务清理

7. 时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清理完毕债权债务。

8.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清理完毕债权债务。

五、财产分配

9. 时限:清算组在清理债权债务后,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财产分配。

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债权债务后,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财产分配。

六、注销登记

11. 时限:清算组在财产分配后,应当在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外资企业终止,应当自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七、注销后的后续事宜

13. 时限:注销登记后,企业应当及时办理税务注销、社会保险注销等后续事宜。

1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终止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服务见解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专业提供外资企业注销服务,深知各环节的时限与法律依据。我们团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确保外资企业注销流程的顺利进行。在服务过程中,我们注重以下几点:

1. 专业指导:提供全程专业指导,确保企业了解注销流程中的每个环节。

2. 高效办理: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效率。

3. 风险控制: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控制注销过程中的风险。

4. 后续服务:提供注销后的后续服务,确保企业顺利完成注销手续。

选择上海加喜财税公司,让您的外资企业注销流程更加顺畅、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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