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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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私募基金行业迎来新一轮洗牌潮。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最新数据,截至今年6月,年内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已达327家,同比增长42%,其中主动注销占比超六成。随着行业出清加速,一个被忽视的细节浮出水面:当私募管理人走向注销终点,劳动局注销手续的收尾战如何打?记者调查发现,部分机构因处理不当,不仅引发劳动仲裁,更导致注销流程卡壳。
【我的踩坑与爬坑日记】
作为从业8年的劳动法律师,去年我接了个烫手山芋——某证券类私募基金因资管规模不达标,决定注销。老板拍着胸脯说:注销简单,把员工遣散了就行。结果呢?HR直接发了个因公司注销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补偿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算。员工炸了,20个人集体仲裁,劳动局直接暂停了他们的注销备案。我当时就懵了:难道注销劳动手续比清盘产品还复杂?
后来带着团队啃了《劳动合同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又跑了三趟劳动局,才把这事捋顺。现在回想,这过程就像拆弹——剪错一根线,整个注销工程都得炸。今天就把经验掰开揉碎了讲,希望后来者别再踩我踩过的坑。
【专家视角:注销≠一散了之】
私募管理人的劳动注销,本质是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灭后的'劳动关系收尾'。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研究所副教授黎建飞指出,不少机构误以为注销=免责,实则法律风险集中在两个环节:一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合规性,二是员工权益的清算完整性。据人社部调解仲裁司2023年白皮书显示,企业注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占比达15.3%,其中超七成因未足额支付补偿金或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Q&A:你最关心的实操问题】
Q1:管理人注销,劳动合同必须终止吗?
A1: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注意是终止不是解除,不用提前30天通知,但补偿金一分不能少。
Q2:员工经济补偿金怎么算?N+1还是2N?
A2:看情况。如果是因公司原因主动注销,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项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按N补偿(N=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是员工不配合交接导致注销延迟,可能涉及2N(违法终止赔偿金)。我们那个案子,最后按N+1补偿,多给1个月工资作为协商解除的缓冲,员工没再闹。
Q3:劳动局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A3:核心就三样:①《注销登记申请表》(劳动局专用版);②员工补偿金支付凭证(银行流水+签收单);③劳动关系处理情况说明(需全体员工签字确认,或公示证明)。别小看这份说明,我们当时跑了趟公证处,让员工按手印录视频,劳动局才认可无争议。
【经验谈:三步走搞定劳动收尾】
第一步:算清经济账,别当铁公鸡。
注销时最容易抠抠搜搜的就是补偿金。有个比喻很形象:补偿金不是额外支出,是注销成本。就像拆房子得先清空住户,不然房子拆不了。我们那个案子,老板一开始想按基本工资算,我给他算了笔账:20个员工,平均N+1要8万/人,总共160万;但若闹仲裁,败诉可能赔320万,还注销不了。老板听完当场拍板:按实际工资算!
第二步:沟通软着陆,别当冷面人。
员工突然失业,心里肯定慌。我们当时开了三次沟通会:第一次讲公司注销原因(别藏着掖着,越遮越猜),第二次讲补偿方案(逐条解释法律依据),第三次签协议时HR全程陪聊,甚至帮员工改简历。有个基金经理后来还介绍朋友来我们律所——你看,真诚比套路管用。
第三步:留痕全链条,别当马大哈。
劳动局最看重证据闭环。从员工签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到补偿金银行转账备注经济补偿金,再到公示照片(贴在公司门口+微信群发),每个环节都得有记录。我们当时做了本注销档案,厚达200页,劳动局工作人员笑着说:比IPO材料还全。
【未来展望:注销不该是终点,而是合规起点】
处理完那个案子后,我总在想:私募管理人注销,不该是甩包袱的终点,而应是行业合规的起点。随着中基协对注销合规性的审核趋严,未来劳动局手续或将成为注销的一票否决项。
或许有一天,行业会形成注销前劳动合规自查的标准流程——就像基金产品备案前要穿合规防火墙一样。毕竟,对员工负责,本质上也是对行业生态负责。当每一家注销的私募都能体面退场,这个市场才能真正实现良币驱逐劣币的健康循环。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