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在外资企业HR圈里混了快十年,VIE结构的企业我见得太多了。从早期的互联网、教育,到后来的生物医药,这些企业为了符合国内监管,搭建VIE架构本是常规操作。但一旦到了协议解除、公司注销这一步,麻烦就来了——尤其是员工社保,简直是定时,稍不注意就可能引爆劳资纠纷,甚至让企业背上法律风险。<

外资企业VIE协议解除,注销流程中如何处理员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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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印象最深的是2021年服务过一家在线教育公司,当时双减政策落地,VIE协议必须解除,国内主体面临注销。公司CEO找我开会,第一句话就是:社保怎么处理?别让员工闹事,影响公司声誉。我当时心里就咯噔一下——这事儿哪有那么简单?

VIE企业的社保处理,难点在于两头不着地。一方面,VIE协议解除后,境外主体可能不再承担境内员工的社保责任;境内主体注销,社保账户必须清户,但员工的社保关系又不能悬在空中。更麻烦的是,很多VIE企业为了合规,社保缴纳基数可能长期低于实际工资,或者存在漏缴、断缴的情况,这些历史问题在注销时都会被放大。

我记得当时有个员工小李,在教研部干了三年,月薪3万,但社保基数一直按最低标准(当时上海是5975元)缴的。他当时正在申请购房贷款,需要连续60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结果公司注销流程中,因为社保账户清户,他的记录被中断了,银行直接拒贷。小李急了,跑到我办公室拍桌子:你们公司注销,凭什么影响我买房?最后公司不得不补缴了两年多的社保差额,加上滞纳金,花了近20万,还赔了小李2万块损失费。

这件事让我彻底明白:VIE注销时的社保处理,绝不仅仅是走流程,而是要把员工利益放在首位,否则后患无穷。后来我总结了个三步走原则:先自查历史问题,再与员工充分沟通,最后分情况处理社保转移或清算。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每个员工的情况不一样,政策解读也可能有偏差,稍有不慎就会踩坑。

实操中的人情味:那些社保转移里的暖心与纠结

处理VIE企业社保,最考验人的不是政策条款,而是平衡——既要合规,又要讲人情。我常说,HR不能只当政策的传声筒,得站在员工的角度想问题:他们的社保断缴了怎么办?异地转移太麻烦怎么办?外籍员工的社保怎么退?

去年我遇到一个案例,至今想起来还觉得温暖。一家生物医药VIE企业因为融资失败注销,员工王姐是研发主管,北京户口,社保在北京缴了5年,现在要回成都老家发展。按理说,社保转移很简单,但王姐的北京社保里,有3万多是补充医疗保险,这是公司额外给员工买的福利,不在基本社保转移范围内。成都那边的社保局说,这部分钱只能退个人账户,公司缴的部分直接作废。

王姐当时就哭了:这可是我攒了五年的保障,公司注销了,我的福利也没了?我看着她红着眼圈,心里也不是滋味。后来我查了《社会保险法》,发现虽然补充医疗不属于强制社保,但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的转移,其实可以跟社保局协商。我帮王姐写了情况说明,附上公司当初的补充医疗协议,又跑了三趟北京社保局,磨了半个月,终于说服他们把补充医疗的单位缴费部分也按比例转到了成都。

王姐拿到社保转移单那天,特意给我带了盒成都特产,说:真没想到,公司注销了,你们还这么上心。说实话,那一刻我觉得,我们这些做HR的,虽然天天跟流程打交道,但偶尔的人情味,比什么都重要。

不是所有案例都能这么圆满。去年还有个外籍员工Michael,美国籍,持有Z字工作签证,在我们公司缴了两年社保。公司注销时,他问:我的社保能退吗?我以后可能不回国了。我查了政策,外籍员工退保需要满足出境定居条件,且需要提供大使馆出具的定居证明。但Michael当时只是说可能回国,还没确定,所以不符合退保条件。

Michael很着急,说:我在中国缴了两年社保,现在公司要注销,我的钱是不是就拿不回来了?我跟他解释了政策,又帮他联系了社保局,建议先暂停缴纳,保留账户,等他确定定居后再申请退保。但公司注销流程等不了那么久,最后只能让Michael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公司注销后,由他本人继续办理退保手续,公司提供必要协助。

这件事让我纠结了很久:政策是死的,但人是活的。Michael为公司付出了两年,最后却因为政策限制拿不回自己的钱,这公平吗?但反过来想,如果我们违规帮他退保,万一被社保局查实,公司可能会被处罚,甚至影响注销流程。这种夹缝中求生存的感觉,只有做过VIE企业注销的人才能懂。

政策与现实的缝隙:我们还能为员工多做些什么?

做VIE企业社保处理久了,我越来越觉得,我们面对的不仅是操作问题,更是制度问题。VIE结构本身就是为了适应国内监管而存在的特殊产物,但社保制度却没为这种特殊预留太多弹性空间。比如,VIE协议解除后,境外主体是否还需要承担境内员工的社保补缴责任?社保账户清户时,员工的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计算?这些问题的答案,在很多政策文件里都是模糊的。

我之前服务过一家电商VIE企业,注销时发现,2018年有一批员工的社保是挂靠在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缴的,因为当时公司还没拿到劳务派遣许可证。现在要注销,第三方公司说:当时是你们自愿挂靠的,补缴费用你们自己承担。公司HR急了:当时是公司安排的,怎么让我们自己承担?最后闹到劳动仲裁,耗时三个月才解决——如果当初政策能明确VIE企业社保缴纳主体的认定标准,这种纠纷根本不会发生。

有时候我在想,为什么不能为VIE企业的社保处理设立绿色通道?比如,允许企业在注销前,将员工的社保关系统一转移到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由中心代为保管,直到员工找到新工作再转移?或者,针对外籍员工的社保退保,简化出境定居的证明材料,提供线上办理渠道?

政策制定有政策的考量,但我们作为企业方,不能等政策松绑,而是要主动作为。比如,在VIE协议解除前,我们就应该提前启动社保审计,排查历史问题;与员工沟通时,不仅要讲政策规定,更要讲解决方案——比如帮员工联系新单位的HR,对接社保转移;或者为社保断缴的员工提供补偿金,让他们自己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保。

其实VIE企业的注销,本质上是一场告别——告别市场,告别员工,告别曾经的辉煌。但在这场告别中,社保处理就像最后一公里,处理不好,留下的可能不是掌声,而是纠纷和骂名。我们常说以人为本,但在资本和政策的博弈中,人到底能被放在什么位置?或许,这才是所有VIE企业在注销时,最该问自己的问题。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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