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老板在公司注销时栽在员工安置上。有人觉得公司都要没了,员工爱咋咋地,结果劳动仲裁传票雪片似的飞来;有人想赶紧给钱走人,却因为补偿金算错,反而多赔了几十万。其实注销公司合同中的员工安置,根本不是甩包袱,而是注销前必须啃下的硬骨头——处理不好,别说公司注销,可能老板自己都要被列入失信名单。今天我就以20年从业经验,跟大家聊聊注销公司时,员工安置到底该怎么弄,才能既合法合规,又少花钱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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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懂:公司注销,劳动合同到底算终止还是解除?
很多老板分不清一个事儿:公司注销,员工合同是终止还是解除?这直接关系到赔不赔钱、赔多少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公司注销属于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是终止,不是解除。
但终止不代表不用给钱!《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说白了,只要不是员工自己不想干了,公司注销就得给补偿金。
这里有个坑:我见过一个老板,注销公司时跟员工说你们自己辞职吧,我给你们多开半个月工资,结果员工真辞职了,后来发现自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集体仲裁。最后法院判公司违法解除,按2N赔偿,比正常给补偿金多花了一倍。所以记住:注销公司,必须由公司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而不是让员工辞职,否则就是违法解除,赔更多。
经济补偿金怎么算?N、N+1、2N别搞混了
说到补偿金,绕不开NN+12N这三个词。很多老板一听就头大,其实没那么复杂,我给你掰扯清楚。
N:就是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这些,但不算加班费。
举个例子:员工老王在公司干了3年2个月,月平均工资8000元,那他的补偿金就是3.5个月×8000=28000元。
N+1: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只有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下才适用: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简单说,就是公司有正当理由辞退,但提前30天没通知,才需要额外给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N: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比如公司没给补偿金就辞退员工,或者员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工伤期间被辞退,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公司支付2N的赔偿金。
我之前遇到过一个案例:张总做服装批发生意,疫情想注销公司,直接发了条通知下月起不用来上班了,没补偿。员工小李刚生完孩子还在哺乳期,直接申请仲裁。最后法院判公司违法解除,按2N赔偿,小李在公司干了4年,月工资1万,赔了8万。张总后来跟我说:早知道多花4万补偿金,也不用赔8万,还落个骂名。
安置方案怎么定?协商优先,别硬来
补偿金标准清楚了,接下来就是怎么跟员工谈。我见过两种极端:一种是老板拍板就这么定了,不同意也得同意,结果员工集体对抗;另一种是老板员工要多少给多少,最后把自己掏空。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协商优先,制定一个让员工能接受的方案。
第一步:提前沟通,别搞突然袭击
公司决定注销,别等税务清算完了才告诉员工。最好在股东会决议注销后,就找员工开个会,把公司情况、注销计划、补偿方案(比如按N计算,额外给1个月社保补贴)都说明白。我之前帮李姐处理餐饮店注销时,她提前一个月跟员工沟通,说公司经营不下去了,想注销,补偿金按N+1给,另外帮大家联系了3家合作餐厅,优先录用。大部分员工都同意了,有个别犹豫的,HR单独聊,了解他们的顾虑——比如有的员工担心找不到工作,李姐就拿出合作餐厅的招聘简章,甚至帮员工改简历。最后这家店注销时,员工还送了锦旗,说李总够义气,我们没怨言。
第二步:分类处理,特殊员工特殊照顾
三期女职工、工伤员工、老员工(工龄超过10年),这些是安置中的重点对象。比如怀孕的女职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所以如果公司注销时女职工还在孕期,要么协商到哺乳期结束再注销,要么给足补偿金,额外再支付生育津贴(如果生育险没领完)。我之前遇到过一个案例,公司注销时有个怀孕7个月的员工,老板想按N给补偿金,员工不同意,要求按2N赔。后来我们建议客户,除了N+1,再额外给3个月生育津贴,员工才同意,公司总共多花了2万,但比打官司省了5万。
第三步:书面协议,白纸黑字写清楚
跟员工谈好补偿方案后,一定要签书面的《劳动合同终止协议》,写清楚补偿金金额、支付时间(最好在注销前付清)、社保公积金转移手续、离职证明开具时间等。我见过有老板口头答应下个月给你钱,结果公司注销后老板跑路,员工只能仲裁,但公司都没了,钱很难要回来。书面协议就是护身符,既能保障员工权益,也能避免老板后续反悔。
社保、公积金、档案,这些小事别忽略
除了补偿金,社保、公积金、档案转移这些小事,处理不好也会惹麻烦。比如公司注销前,员工的社保没缴到当月,导致员工断缴,影响买房、落户;或者离职证明没开,员工找新工作需要,联系不上原公司,只能仲裁。
社保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前,必须给员工缴清当月的社保,然后到社保局办理社保账户注销。员工需要自行缴纳社保的,要帮他们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或者在《终止协议》里写明公司承担社保转移手续费。我之前遇到一个老板,注销时没给员工缴当月社保,员工后来生病住院,医保报销不了,把公司告了,虽然公司已经注销,但股东被连带赔偿了2万医疗费。
公积金怎么处理?
和社保一样,公积金也要缴到当月,然后办理账户封存。员工离职后,可以凭离职证明提取公积金,或者转移到新单位。如果公司没给员工开离职证明,员工提取不了公积金,也会找麻烦。
档案怎么处理?
员工的档案(人事档案)要及时转移到人才市场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如果档案丢失,员工影响职称评定、退休手续办理,公司可能要赔偿损失。我建议在《终止协议》里写明公司于X年X月X日前将档案转移至XX人才市场,并提供转移证明,这样双方都有保障。
注销公司合同中员工安置,这些雷区千万别踩
做了20年财税,我总结了一些老板常踩的雷区,给大家提个醒:
雷区1:公司没钱,就不给补偿金
很多老板觉得公司注销了账上没钱,就可以不给补偿金。大错特错!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注销前,必须先支付员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支付,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我见过一个案例,公司注销时账上确实没钱,员工申请仲裁,法院判股东个人支付补偿金,股东的房子都被查封了。
雷区2:员工不签字,就拖着不给
有的员工对补偿金额不满意,不签字,老板就拖着。其实《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即使员工不签字,只要公司按规定支付了补偿金,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但支付补偿金必须有凭证,比如银行转账记录,不然员工还是可以仲裁你没给钱。所以如果员工不签字,公司可以按规定支付补偿金,然后保留好证据,同时帮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雷区3:忽略‘工龄连续计算’的情况
有些员工之前在其他关联公司工作,后来转到这家公司,工龄要不要连续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所以如果员工是从母公司调过来的,工龄要合并计算,补偿金不能只算在这家公司的年限。
最后说句大实话:员工安置,其实是花钱买平安
说实话,注销公司时处理员工安置,确实要花钱,但这是必要成本。与其因为补偿金没算明白、协议没签清楚,被员工告到劳动仲裁,甚至影响公司注销进程,不如一开始就做好规划,合法合规地给员工该给的钱。我见过太多老板,一开始想省点钱,最后多赔了好几倍,还耽误了注销时间,得不偿失。
记住:员工不是包袱,而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伙伴。注销公司时,好好安置员工,不仅能减少法律风险,还能给老板留个好名声,说不定以后还有员工愿意跟着你干新的项目。毕竟,生意可以失败,但人品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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