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企业时,供应商退货的烂账到底该谁背?20年财税人给你掏心窝子的话
张总,我们仓库还有您家上个月那批货,现在公司要注销了,这批货要么您拉走,要么我们折价处理,您看咋弄?电话那头是供应商老李,语气里带着急;电话这头是服装厂老板老张,眉头拧成了疙瘩——公司刚启动注销,清算组催着交材料,税务部门盯着要清税,结果老李这批滞销的秋装,像块烫手山芋卡在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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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合同写得明明白白,‘售完不退,质量问题除外’,现在市场变了,卖不掉凭啥让我们担责?老张挂了电话,烦躁地抓了抓头发。这场景,我在财税圈摸爬滚打20年,见了不下百次。很多老板以为企业注销就是一关了之,却不知道供应商退货、损失承担这些尾巴,处理不好能让你从注销变成失信。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注销企业如何处理供应商的退货损失承担方式?这事儿没绝对标准,但踩过坑的人,能给你掏出几条实用经验。
先搞懂:退货损失在清算里算哪根葱?
要想知道退货损失该谁担,得先明白这损失在企业清算里是个啥身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得先清偿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剩下的钱才能还给股东。那供应商退货损失算不算税款或债务?得分情况看。
我见过个典型例子:做机械配件的A公司,2022年底从B供应商进了50万元标准件,合同约定货到30天内无质量问题付款,售完不退。结果2023年市场萎缩,A公司只卖掉20万,剩下30万积压仓库。2024年A公司决定注销,清算时B供应商拿着合同找上门:货你们收了,钱没付,现在公司注销了,这30万货款必须结清!A老板急了:货还在仓库里呢,你们拉走就是了,凭啥让我付钱?
这就涉及到一个核心问题:货物所有权是否转移。如果合同约定货到付款,且货物已验收入库,哪怕没开发票、没付款,法律上也视为所有权转移——A公司得付钱,剩下的货是A公司的资产,注销时要么卖掉要么当废品处理,损失由A公司自己承担。但如果合同约定寄售或未售可退,那没卖掉的部分,所有权可能还在供应商手里,A公司只需承担已售部分的货款,退货损失自然由供应商兜底。
所以你看,注销企业如何处理供应商的退货损失承担方式,第一步不是急着谈怎么赔,而是翻出合同,看白纸黑字怎么写的。我常说:合同就是注销时的‘护身符’,条款模糊,清算时扯皮就少不了。
清算组的和事佬角色:协商比硬刚更划算
现实中,很多合同对退货条款写得模棱两可,比如质量问题可退市场波动不退,但啥算质量问题?啥算市场波动?双方各执一词。这时候,清算组就得站出来当和事佬。
去年我帮一家食品厂做注销清算,就遇到这么个事:供应商送了一批网红零食,合同只写了保质期内质量问题包退,结果食品厂还没卖完就临近保质期,供应商以非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食品厂觉得卖不掉就是你们货的问题,双方差点打起来。清算组没急着下判断,而是做了三件事:第一,查验收货记录和质检报告,确认入库时没问题;第二,找第三方评估机构,测测这批零食还能不能卖、能卖多少钱;第三,组织双方坐下来谈:要么供应商拉走,按评估价折价;要么食品厂降价处理,差价双方各担一半;要么等食品卖完,多退少补。
最后供应商选了折价方案,损失从30万砍到了15万,双方都松了口气。为啥能谈拢?因为清算组没站在任何一方,而是用证据+评估把模糊地带说清楚,让双方都看到硬刚的成本——真打官司,诉讼费、律师费、时间成本,可能比损失本身还高。
我个人的经验是,注销企业如何处理供应商的退货损失承担方式,协商能解决80%的扯皮。但协商不是和稀泥,得有底线:如果供应商有违约在先(比如货不对板、延迟交货导致滞销),清算组就得据理力争,甚至保留追偿权;如果是企业自身经营问题导致的积压,也别死扛着,早处理早清静。
特殊情形:这些坑注销时最容易踩
不是所有退货损失都能好聚好散,有些特殊情况,处理不好能让股东背上连带责任。我见过两个印象深刻的案例,都是因为没提前规避风险。
第一个是预付款退货。做建材的C公司,2023年向供应商预付20万订货,约定2024年3月交货。结果2024年1月C公司决定注销,供应商说货已经备好了,你们不要也得要。清算组查了合同,发现里面写了若买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预付款不退。但问题是,供应商根本没开始生产,这算不算单方面解除?最后我们找了律师,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主张C公司注销属于客观情况变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供应商应返还预付款。折腾了两个月,才拿回15万,扣了5万违约金——要是注销前把预付款处理掉,哪有这些事?
第二个是跨境退货。做外贸的D公司,从国外供应商进了批货,走海运到国内,结果公司注销时货还在海上。这事儿更麻烦:海关清关、滞港费、运费,哪一样都是钱。最后清算组只能联系货代,把货物退运回国外,结果国外供应商又以二次运输费为由扣了10%。我后来复盘,觉得D公司注销前就该把在途货物的风险评估做足,要么提前和供应商约定注销未到货物可无条件退货,要么买好注销退货运费险——虽然国内少有这种险,但商业谈判时完全可以加上条款。
这些案例说明,注销企业如何处理供应商的退货损失承担方式,还得看货在哪、钱在哪、合同签在哪。跨境、预付、定制货这些特殊情形,最好在启动注销前就和供应商把丑话说在前面,别等清算组介入了,才发现自己处处被动。
最后一步:别让退货损失变成遗留债务
有些老板觉得,公司注销了,清算报告出了,就算黄鹤一去不复返,其实不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或者在进行清算时,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简单说就是:如果清算时没通知供应商退货,或者把退货损失藏在清算报告里没披露,导致供应商事后找不到人,股东可能要背锅。我见过个极端案例:E公司注销时,仓库还有供应商F的10万货,清算组觉得货不值钱,干脆不处理,也没通知F。结果F半年后发现货没了,把股东全告了,法院判股东连带赔偿10万——因为清算组没履行通知义务,导致F无法主张权利。
注销企业如何处理供应商的退货损失承担方式,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一步:确保所有退货损失都在清算报告里晒出来,该通知的供应商一个不能少,该确认的债务一笔不能漏。哪怕最后损失由企业承担,也得让供应商签字确认双方就此了结,避免秋后算账。
上海加喜财税:注销不只是走流程,更是风险扫雷
企业注销时,除了供应商退货损失,财务凭证不完整、知识产权处理不当等问题,往往成为隐形。比如,若企业财务凭证缺失,可能导致退货损失的真实性无法核实,税务部门不予认可清算损失,甚至被认定为偷漏税;而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若未在注销前及时转让或注销,可能被他人恶意抢注,原股东仍需承担侵权责任。上海加喜财税专注企业注销服务10余年,深知细节决定成败——我们会协助企业梳理财务凭证,确保退货损失合规入账;同时全面排查知识产权状态,提供转让、注销或放弃的个性化方案,避免股东遗留风险。企业注销不是终点,而是风险清零的起点,选择专业机构,让每一步都走得踏实。加喜注销官网:https://www.110414.com,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