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在加盟行业摸爬滚打十几年,我见过太多老板栽在证据这两个字上。尤其是公司注销时,那些平时被忽略的聊天记录、模糊的签字文件、没留底的口头承诺,突然就成了加盟商手里的尚方宝剑。我有个老客户,做连锁餐饮的,公司注销不到半年,就被十几个加盟商联合起诉,理由五花八门——总部没提供选址支持培训不到位物料质量不达标。结果呢?因为平时没留证据,股东们不得不自掏腰包赔了三百多万。当时他红着眼眶问我:哥,我们按合同办事啊,怎么就成了这样?我只能说:兄弟,你把‘按合同办事’想得太简单了,合同只是起点,证据才是你走到终点的‘护身符’。<
.jpg)
其实加盟商合同纠纷,说白了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很多老板觉得,公司注销了就人走茶凉,没人能把自己怎么样。大错特错!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时未清偿的债务,由股东在承诺的范围内承担。也就是说,你注销公司时没处理完的加盟纠纷,最后都得股东自己扛。这时候,你平时有没有收集证据,就决定了你是主动应战还是被动挨打。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案子,是2021年处理的。一个做社区便利的加盟品牌,总部注销时有个加盟商闹得凶,说总部承诺的独家经营权没兑现——他加盟的门店500米内又开了另一家。总部老板觉得:当时是口头说的,没写进合同,怕他反悔才没写。结果呢?公司注销后,加盟商拿着一份录音证据起诉,录音里总部老板确实提过周边500米不再开店。最后股东们赔了20万,还差点上了失信名单。我当时就问那个老板:你当时为啥不把口头承诺补个书面确认?他挠挠头:觉得都是老熟人,没必要那么较真。你看,很多时候,纠纷不是来自敌人,而是来自熟人的想当然。
所以我的第一个建议是:证据意识要提前埋伏。从签合同那天起,就要想着万一以后有纠纷,什么证明自己清白?别等加盟商找上门了,才想起翻箱倒柜找证据,那时候可能早就晚了。
动态保存:活证据比死档案更重要
很多老板以为,证据就是锁在档案柜里的合同原件、盖章文件。其实不然,在加盟行业,最能说话的往往是那些动态的、日常的活证据——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工作群通知、培训签到表、巡店照片,甚至是你和加盟商的通话录音(注意要合法合规,不能偷录)。这些东西平时看着不起眼,真到打官司时,可能比一份正式合同还有用。
我有个客户,做儿童早教的,2022年有个加盟商以总部未提供年度运营支持为由起诉。总部老板觉得冤:我们每个月都派老师去巡店,微信群里也发了活动方案,怎么就没支持了?结果开庭时,我们提交了三样东西:一是微信工作群的聊天记录,里面有总部运营老师每月发送的巡店安排和活动方案;二是加盟商在群里回复收到,按方案执行的截图;三是巡店时签到的纸质文件,上面有加盟商店长的签字。最后法院驳回了加盟商的诉讼请求。当时那个老板握着我的手说:哥,要不是你让我平时把这些东西都存着,我今天真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说到这里,我得插一句:现在很多企业都用钉钉、企业微信办公,这些平台上的聊天记录、文件传输,其实都是很好的电子证据。但要注意,别随便删!我见过有老板怕手机内存不够,把工作群记录清空了,结果打官司时拿不出证据,急得直跺脚。电子证据有个特点:它活在系统里,你删了就没了,不像纸质文件,哪怕丢了复印件还能找原件。所以我的习惯是,重要的沟通记录,每月导出一次PDF存档,备份到云端和硬盘里,双保险。
还有一类容易被忽略的证据,是对方违约的证据。比如加盟商拖欠费用、私自改价、销售非授权产品,这些你都要及时留痕。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加盟商连续三个月没交品牌使用费,总部催告时,加盟商在微信里说最近生意不好,再等等。我们就把这条聊天记录保存了,还发了正式的书面催告函(用EMS寄送,保留了邮寄凭证和签收记录)。后来公司注销,加盟商想赖账,我们直接把这些证据甩出来,法院判他补缴所有欠款加违约金。你看,有时候证据不是证明我做了什么,而是证明你没做什么。
收集证据也有讲究。比如微信聊天记录,不能只截几张图,最好是录屏,完整还原对话时间、内容、双方头像和昵称;邮件往来要保留完整邮件头,包括发件人、收件人、时间、主题;签字文件最好让对方按手印,避免对方说这不是我签的。这些细节,平时多注意一点,关键时刻就能少很多麻烦。
注销程序:把每一步都走成证据闭环
公司注销时,证据收集又多了一个维度:程序性证据。很多人注销公司就是图省事,找代理公司一办了之,连清算组是谁、通知了哪些债权人都不知道。结果呢?注销后冒出来个未通知的债权人,直接起诉股东。在加盟行业,这个债权人多半就是那些有纠纷的加盟商。
我去年遇到一个案子,特别典型。一个做服装连锁的品牌,注销时清算组只通知了已知的大加盟商,那些小加盟商(单店投资不到50万)觉得反正钱不多,没必要通知。结果注销半年后,十几个小加盟商联合起诉,说公司没通知我们注销,我们不知道要申报债权。更麻烦的是,公司档案找不到了,代理公司说资料只保留三年。最后股东们赔了80多万,还因为提供虚假清算材料被工商部门罚款。
你说冤不冤?其实一点都不冤。《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时要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并公告。这里的已知债权人,不仅包括欠你钱的,也包括你可能欠他钱的——比如那些对服务有异议的加盟商。所以注销时,第一步就是把所有加盟商名单拉出来,逐个核实:有没有未履行的合同?有没有未解决的纠纷?如果有,必须书面通知他们公司即将注销,如有债权债务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并保留通知凭证(邮寄签收记录、微信/短信发送记录)。哪怕对方不回复,你也要证明我通知了。
除了通知债权人的证据,清算报告也很关键。很多公司的清算报告就是模板填空,上面债务已清偿完毕几个大字写得龙飞凤舞,结果真打起官司来,根本拿不出债务已清偿的证据。正确的做法是:清算报告要详细列明所有已知债务的处理情况,比如加盟商A的纠纷已和解,签署了《和解协议》加盟商B的欠款已结清,有付款凭证为证。如果有未解决的纠纷,要如实写明与加盟商C的纠纷正在诉讼中,预计赔偿金额XX元,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这样即使后续有纠纷,也能证明你尽到了清算责任,股东的责任范围也能界定清楚。
还有个小细节,很多人注销公司时会忽略:工商内档的保存。公司注销后,工商档案会保留十年,但如果你自己不留底,真要打官司时再去调取,可能早就被归档或销毁了。我有个习惯,每次公司注销,我都会让代理公司把全套工商档案(包括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公告报纸、清算报告、注销登记申请书)复印一份,自己存档。这些文件看似没用,其实是证明注销程序合法的直接证据。
说到底,加盟商合同纠纷中的证据收集,不是什么高深学问,就是平时多留心,做事有痕迹。你把每一次培训、每一次巡店、每一次沟通都当成打官司前的准备,把每一步注销程序都走成有据可查的闭环,就算真的遇到纠纷,也能从容应对。毕竟,商业合作的本质是信任,但信任不能代替规则。当公司注销成为终点,我们是否该把证据收集当作起点,来守护商业规则最后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