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环境】 <

WFOE注销,专利权如何保护?

>

午后三点,阳光透过百叶窗,在深色木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访谈室内,茶香袅袅,笔记本摊开,一场关于WFOE注销后专利权保护的对话即将开始。本次访谈邀请到三位不同背景的嘉宾:知识产权律师李明、前外资医药企业中国区知识产权总监张薇,以及国内生物科技公司创始人陈建国。他们将围绕法律实操、企业经验与案例启示,展开深度对话。

【访谈对象】

- 李明:某知名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15年,擅长跨境专利纠纷解决。

- 张薇:前某外资医药企业中国区知识产权总监,曾主导公司WFOE注销及专利转移项目,现任国内某创新药企IP负责人。

- 陈建国:国内某生物科技公司创始人,曾通过收购无主专利实现技术突破,公司估值三年增长10倍。

【访谈实录】

访谈者(以下简称访):各位老师好,今天想和大家聊聊WFOE注销后专利权保护的话题。很多外资企业在中国设立WFOE时,会通过研发积累大量专利,但一旦决定注销,这些专利就成了烫手山芋——直接放弃太可惜,想带走又怕程序复杂。首先想请教李律师,从法律角度看,WFOE注销后,专利权会直接消失吗?

李明(推了推眼镜,语速平稳):不会直接消失,但会进入权属真空期。根据《专利法》第十二条,专利权人是特定的主体,WFOE注销后,其权利义务需要由承继者或清算组承担,这里的关键是承继者的界定。如果WFOE有股东,且股东通过公司章程或协议约定了专利权归属,那么股东可依法继受;如果没有约定,且WFOE进入清算程序,专利权属于公司剩余财产,需按《公司法》进行分配——要么转让给股东,要么对外转让,甚至可能因无人管理而失效。

访:也就是说,专利权不会因为WFOE注销自动转移给母公司?

李明:完全正确。很多外资企业有个误区,认为WFOE是母公司的子公司,专利自然归母公司,但中国法律不承认事实继受,必须通过书面协议和法定程序。比如我们去年处理过一个案例:某德国WFOE注销时,母公司直接把专利文件带回德国,结果国内竞争对手申请了同样的专利,最后只能通过专利无效程序维权,花了300多万才挽回损失。

访:这个案例太典型了!那张总监,您从企业实操层面看,WFOE注销时,专利处理最常踩的坑是什么?

张薇(放下保温杯,苦笑):坑太多了!最常见的就是重资产、轻权利。我们当年注销WFOE时,总部法务只盯着设备、账目这些有形资产,专利文件堆在仓库里落灰,连清单都没做。直到清算组介入,才发现有3个核心专利的年费已经逾期2个月,差点被宣告无效!后来我们紧急联系专利代理机构,补缴滞纳金才保住。

访:年费缴纳?很多企业可能以为注销后就不用管了?

张薇:对!专利权维持需要每年缴年费,WFOE注销后,如果没有明确的权利承继者,年费缴纳义务就会落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逾期未缴年费,专利权会在期满后终止,且无法恢复。我们当时专门成立了一个专利清算小组,梳理了所有专利的状态——哪些要保留、哪些可以放弃、哪些需要转让,光是这项工作就花了两个月。

访:那专利转让过程中,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注意事项?比如外资背景会不会影响审批?

李明:这里涉及两个层面:一是合同效力,二是外资审批。转让合同需要书面签订,明确专利号、转让金额、权利瑕疵担保等条款,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二是如果受让方是内资企业,且专利涉及高新技术或限制出口技术,可能需要商务部门的技术出口审批,尤其是生物医药、半导体等领域,审批周期可能长达3-6个月。

张薇:补充一点,转让时一定要做专利权稳定性评估。我们当时有个发明专利,转让给国内企业后,竞争对手提了无效宣告,理由是现有技术抗辩。最后发现,是WFOE研发人员在申请专利前,已经发表过相关论文,但没纳入现有技术声明,导致专利被部分无效。所以转让前,一定要做专利检索和风险评估,避免带病转让。

访:陈总,您这边是通过收购无主专利实现技术突破的,当时是怎么发现这些专利的?收购过程中最担心什么?

陈建国(搓了搓手,语气兴奋):说来也巧,我们是看到一家外资医疗器械WFOE注销的公告,上面提到拟处置剩余资产,包括专利权。我们立刻联系了清算组,发现他们手里有5个关于微创手术器械的实用新型专利,正好契合我们公司的研发方向。

访:WFOE清算组主动出售专利吗?一般怎么定价?

陈建国:主动出售的很少,多数是被动处置。因为清算组的主要任务是清偿债务,专利权属于非货币资产,如果不及时变现,可能拖慢清算进度。我们当时是打包收购,价格比市场评估低了40%——清算组急着结束程序,我们也捡了个漏。最担心的是权利瑕疵,比如专利有没有被质押、有没有正在进行的诉讼。我们专门请了李律师团队做尽职调查,结果发现其中一个专利有3个共有人,其中一个是WFOE的前研发总监,后来通过谈判才让他放弃优先购买权。

访:这个细节很重要!那如果WFOE注销时,既没有股东继受专利,也没有对外转让,专利权真的就无人认领了吗?

李明:理论上属于无主财产,但实践中很少出现。因为专利权维持需要年费,如果连续多年无人缴纳,国家知识产权局会视为放弃专利权。但如果专利价值很高,比如涉及核心技术,可能会被恶意抢注——比如竞争对手故意不缴年费,等专利失效后自己申请同样的技术。即使WFOE注销,原股东或关联方也应该定期监控专利状态,避免被失效。

张薇:我们当年就遇到过这种情况。WFOE注销后,母公司忘了转移一个关于原料药的专利,结果被国内一家企业仿制。等我们发现时,专利已经因未缴年费失效了,最后只能通过商业秘密保护部分技术,损失惨重。所以我的建议是:WFOE注销前,一定要做专利价值评估,区分核心专利和边缘专利,核心专利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转移,边缘专利可以考虑放弃,但要确保主动放弃,而不是无人管理而失效。

访:那对于正在计划注销WFOE的企业,您们有什么具体的操作建议?

李明:分三步走。第一步,权属梳理:全面盘点WFOE名下的专利,列出清单,包括专利号、申请日、剩余保护期、年费缴纳期限、权利人状态等。第二步,方案设计:根据专利价值和企业战略,确定是转移给母公司转让给第三方还是主动放弃。如果是转移,要提前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办理著录项目变更;如果是转让,要找靠谱的代理机构,做好尽职调查和审批准备。第三步,后续维护:转移或转让后,要及时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确保年费缴纳义务主体明确,避免再次出现无人缴费的情况。

张薇:补充一点,一定要提前规划。我们公司从决定注销到完成专利转移,花了整整10个月,其中6个月都在走审批流程。如果等到清算开始才动手,时间根本不够用。研发人员的职务发明也要处理好——很多专利是员工在职期间完成的,WFOE注销时,要明确这些专利的归属,避免员工个人主张权利,引发纠纷。

陈建国:从收购方角度看,如果遇到WFOE注销后的专利,一定要慢决策、快行动。慢决策是指做足尽职调查,别被低价冲昏头脑;快行动是因为这类专利往往限期处置,清算组不会等太久。我们当时为了抢那5个专利,团队连续一周加班到凌晨,把技术方案、市场前景、法律风险都研究透了,才敢签合同。

【访谈者评论】

三位嘉宾的分享,揭开了WFOE注销后专利权保护的冰山一角。从法律条文到实操细节,从企业教训到商业机会,每一个环节都藏着细节决定成败的智慧。李律师强调的法定程序不可逾越,张总监分享的年费缴纳隐形坑,陈总讲述的捡漏式收购,都指向一个核心:专利权不是企业的附属品,而是需要主动管理的独立资产。WFOE注销不是终点,而是专利权二次出发的起点——提前规划、专业操作,才能让技术成果在新的主体上延续价值。

【访谈后总结】

1. 法律红线不可碰:专利权转移必须通过书面协议和法定程序,母公司直接拿走专利存在巨大法律风险。

2. 细节管理定成败:年费缴纳、职务发明界定、专利稳定性评估,看似琐碎,却直接决定专利权能否存活。

3. 战略眼光看价值:区分核心专利与边缘专利,对高价值专利要主动保护,对低价值专利可有序退出,避免资源浪费。

4.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无论是转让、收购还是清算,都需要知识产权律师、专利代理机构等专业力量介入,降低试错成本。

WFOE的注销,或许是一个企业的终点,但其孕育的专利权,完全可能成为另一个企业的起点。唯有以法律为盾、以专业为矛,才能让技术创新的火种,在商业变革中永不熄灭。

需要专业公司注销服务?

我们拥有十年公司注销经验,已为上千家企业提供专业注销服务,无论是简易注销还是疑难注销,我们都能高效解决。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