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最高法新规引关注,破产清算费用透明化成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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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破产清算案件费用管理与监督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清算费用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性、合理性原则,严格限定范围,杜绝不当支出。这一新规迅速引发业界热议——在多地法院公布的破产案例中,因清算费用争议导致程序拖延的案件占比超20%。例如,某制造业企业破产案中,清算组最初提出的费用预算高达资产价值的5%,远超行业平均水平,最终因债权人反对被迫调整。这背后,正是清算费用确定这一老难题的再次凸显:如何平衡程序推进与债权人权益?钱该花在哪儿、花多少才算合理?
【我的踩坑日记:从糊涂账到明白账的五年】
作为一名从事破产清算工作5年的律师,我经手的案子不算少,但真正让我对清算费用这件事上心的,是2021年接手的某餐饮连锁破产案。当时企业账面资产不足3000万,但负债高达1.2亿,涉及200多名员工和80多家供应商。清算组进场后,第一件事就是做费用预算——结果报上来的清单让我倒吸一口凉气:办公场地年租20万(其实用不了1/3)、审计费报价80万(远超市场价)、甚至还有专家咨询费15万(后来发现是清算组内部人员的友情支出)。
这费用能通过?我在债权人会议上直接拍了桌子。对面清算组组长一脸无奈:程序总要跑,人总要养吧?可我心里清楚:破产清算的本质是用有限资产清偿有限债务,清算费用就像程序运转的润滑油,但油加多了,留给债权人的残值就少了。后来我们带着债权人代表逐项核账,硬是把预算从300万压到了150万,还砍掉了所有不必要的隐性支出。这件事让我明白:清算费用的确定,从来不是清算组说了算,而是一场需要债权人、法院、清算组三方掰扯的精细活儿。
【专家视角:数据告诉你合理费用在哪条线上】
清算费用到底多少算合理?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2023年的调研数据或许能给出参考:在全国1000件破产清算案件中,清算费用占资产价值的平均比例约为1.8%,其中资产规模超1亿元的大型企业比例更低(约1.2%),而资产不足10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则略高(约2.5%)。
这组数据背后,是‘规模效应’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欣新在《破产法前沿论坛》上指出,大资产破产案件,资产处置、债权审核等工作的边际成本更低;小资产案件反而因‘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费用占比会略高。但无论大小,‘必要性’和‘合理性’都是两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他特别强调,实践中常见的费用虚高往往出现在非必要外包和高酬金聘用上——比如明明可以由清算组内部完成的工作,却外包给第三方机构;或者以专家名义支付远高于市场标准的咨询费。
【问答时间:关于清算费用,你最关心的5个问题】
Q1:清算费用到底包括哪些?能随便列支吗?
当然不能!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清算费用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财产管理、变价和分配费用(比如资产评估费、拍卖费);二是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比如清算组人员报酬、差旅费);三是破产案件诉讼费用(比如诉讼费、公告费)。注意,这些费用必须是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支出的,像债务人日常开支(如水电费、员工工资)属于共益债务,优先于清算费用受偿,千万别混为一谈。
Q2:清算组人员的报酬怎么算?是一口价还是按劳取酬?
这得分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报酬一般根据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按比例递减计算(比如100万以下部分12%,100-500万部分10%)。但如果是无产可破案件(资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报酬可能由法院酌定或申请财政垫付。我见过一个极端案例:某清算组把报酬算成固定月薪5万,结果被法院驳回,最终按实际工作量调整为2万/月——毕竟,管理人不是铁饭碗,干多少活拿多少钱,天经地义。
Q3:债权人怎么监督费用支出?能查账吗?
当然能!《意见》明确要求管理人定期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费用使用情况,债权人也有权查阅、复制费用支出凭证。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债权人代表直接拿着办公耗材采购清单去核对发票,发现某项进口打印机墨盒报价是市场价的3倍,最后要求清算组退还了多收的钱。记住:清算组是债权人利益的代表,不是独立王国,花钱必须经得起审计。
【从拍脑袋到精打细算:清算费用确定的进化论】
现在做破产清算,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做费用预算前,先去查行业平均成本。比如资产评估,不能只找一家报价,至少要对比3家机构;比如律师聘用,优先选破产领域专业团队,而不是名气大但不懂破产的所。就像装修房子,你不可能找全包套餐随便签单,得一项项列清单、比价格——清算费用也是如此,必须锱铢必较。
有一次,我们处理一个破产厂房的拆除工程,清算组最初报价500万,理由是危房拆除难度大。但我们带着工程师去现场勘查后发现,大部分厂房其实是可回收钢结构,拆除成本只要200万。后来我们通过公开招标+分阶段付款的方式,不仅把费用压到了220万,还因为废料回收多赚了30万,直接增加了债权人的清偿比例。这件事让我深刻体会到:清算费用的确定,不是简单的成本核算,而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艺术——每一分钱,都要花在能多给债权人捞回来的地方。
【未来展望:让费用账本成为破产程序的阳光账本】
回头看这5年的经历,从最初的清算组说了算到现在的多方共治,从糊涂账到透明账,破产清算费用的确定越来越规范。但我也知道,现实中仍有不少潜规则存在:比如人情外包利益输送,比如小案大办拖沓耗钱。
随着最高法新规的落地和数字化工具的应用(比如破产费用智能测算系统),这些问题或许能得到更好解决。但我更期待的是一种观念的转变:清算组不再把费用当成负担,而是当成投资——合理的投入换来高效的程序,高效的程序换来更高的清偿率,这才是多赢的逻辑。
毕竟,破产清算的终极目标,不是把企业弄死,而是让债权人尽可能拿回钱,让员工拿到补偿,让社会资源重新流动。而清算费用,就是实现这个目标的第一道关卡——只有把这道关卡守好,才能让破产程序真正成为市场出清的助推器,而不是资源浪费的无底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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