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老张,在松江做了15年税务筹划,专门帮企业解决注销时的税务难题。每次有老板找我聊注销,第一句话总是:张老师,公司不干了,税务上能省点就省点,别留麻烦。这话没错,但很多人理解的省点,要么是钻政策空子,要么是干脆不管,最后往往栽了跟头。今天我就以过来人的身份,聊聊松江这边公司注销,税务筹划到底该怎么做,顺便分享两个印象深刻的案例,希望能给各位老板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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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税务筹划:不是亡羊补牢,而是未雨绸缪
先说个扎心的真相:90%的老板在公司注销时才想起税务筹划,这时候往往已经晚了。我见过太多公司,账面乱七八糟,存货堆积如山,股东借款挂了几年,等到要注销了,才发现税务问题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记得2021年,松江一家做电子贸易的老板找我,公司成立8年,账面还有300多万存货。他当时觉得:注销就是把公司注销掉,存货要么送人要么扔了,还能有啥税?我让他把账本和报表拿来一看,好家伙——存货明细里,有100多万是3年前的滞销品,早就过了保质期;还有50多万是采购时没要发票,成本没法入账;更离谱的是,公司账上挂着80万其他应收款,全是老板个人拿走的钱,既没签借款合同,也没还。
我当时就告诉他:按税法规定,注销时存货视同销售,得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没票的成本,税务不认,得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没还,要按股息红利交20%个税。这么一算,光税款就得补100多万,滞纳金再一算,够你再开个小公司了。
老板当时脸都绿了:早知道这样,我早就该筹划啊!后来我们花了3个月时间:滞销品打折处理,补了增值税;没票的成本找供应商补开票(虽然花了点钱,但比补税强);股东借款年底前还了,又从公司账上拿钱作为股东分红,交了个税但避免了更高罚款。最后虽然花了30多万补救,但比一开始被查出来省了70多万。
这件事让我明白:注销税务筹划的核心,不是怎么少交税,而是怎么合法合规地降低税务风险,别让注销变成‘炸雷’。很多老板觉得公司都注销了,税务局还能查我?大错特错!税务清算的追溯期是无限期的,我见过有老板注销5年后,因为当年少缴了10万企业所得税,被税务局追征税款+滞纳金+罚款,直接亏了一套房。
各位老板记住:注销税务筹划,一定要在公司决定不干的那一刻就开始,而不是等到工商注销申请递上去才着急。
注销前的税务体检:把问题解决在清算前
说到提前筹划,具体该怎么做?我的经验是,先做一次彻底的税务体检,把账上的雷都排掉。松江这边的税务局,对企业注销查得最严的,无非这么几个点:存货、资产、往来款、税收优惠。
先说存货。这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税法规定,企业注销时,剩余存货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比如你公司账上有100万存货,成本80万,市场价120万,那增值税要按120万×13%算,企业所得税按(120万-80万)×25%算。但如果存货是滞销品、残次品,市场价低于成本怎么办?这时候就需要提供第三方评估报告,或者同行业同类产品的价格证明,才能按较低的价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去年松江一家服装厂注销,账上有50万过季服装,我们找了专业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的3折做了评估,最后企业所得税少交了8万多。
然后是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很多公司注销时,设备、厂房直接送给股东或者扔掉,这在税务上都是视同销售。比如一台原值50万的机器,折旧后净值20万,市场价15万,那就要按15万交增值税,按(15万-20万)的亏损额(如果允许)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但如果是股东个人名下的房产无偿给公司用,注销时没做处理,税务局可能会核定租金收入,补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我之前有个客户,注销时把公司的一辆旧车直接过户给老板,没交增值税,结果被税务局稽查,补了税还罚了款,就是因为没做公车私用的税务处理。
往来款更是重灾区。特别是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很多老板觉得挂账没事,注销时才发现全是坑。比如股东从公司拿钱,挂其他应收款,超过一年没还,要交20%个税;公司账上挂其他应付款,是供应商的押金或者客户的预付款,没及时清理,税务局可能会认定为收入,补税。我见过最夸张的一个案例,公司账上挂着200万其他应付款,老板说是客户预付款,但合同、发票都找不到,最后税务局直接全额认定为其他收入,补了50万企业所得税。
最后是税收优惠。很多企业享受了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注销时如果没处理,可能会被追缴税款。比如一家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本来可以享受5%的税率,但注销前一年因为收入超标,税率变成了25%,如果没及时调整,清算时就得补一大笔税。所以注销前,一定要把享受的税收优惠梳理一遍,看看有没有不符合条件的,提前做好调整。
体检完了发现问题怎么办?别慌,能补票的补票,能评估的评估,该还的钱赶紧还。记住:税务局不怕你有问题,就怕你不主动。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一般都不会罚款;等人家找上门来,那就不是补税那么简单了。
清算过程中的节税密码:资产处置与亏损弥补的平衡艺术
税务体检做完,接下来就是正式清算。清算阶段,税务筹划的核心是清算所得的计算和资产处置方式的选择。很多老板觉得清算就是把资产卖了还债,剩多少算多少,其实这里面大有讲究。
先说说清算所得。税法规定,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这里面,可变现价值和计税基础是关键。比如你公司有一套厂房,原值100万,折旧后净值60万,市场价150万,那可变现价值就是150万,计税基础是60万,差额90万就要并入清算所得,交企业所得税。但如果厂房是租的,不是自有的,那就不涉及这个环节。
去年松江一家机械制造企业注销,账面有套设备,原值80万,净值30万,市场价50万。老板一开始想直接报废,觉得报废就不用交税了。我跟他说:报废在税务上也算‘处置’,虽然没有收入,但‘资产损失’需要税务局审批,而且‘计税基础’30万会形成清算损失,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如果把设备卖给关联方,按净值30万转让,既不用交增值税(因为低于原值),又能把30万的损失变成现金流,还能让关联方少缴税(关联方买设备后可以计提折旧)。老板听了我的建议,把设备按30万卖给了他的一个朋友(新开的公司),朋友买后每年可以抵税2万多,老板也收回了30万现金,双方都省了税。
再说说亏损弥补。如果公司以前年度有亏损,可以用清算所得来弥补。比如清算所得是100万,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是80万,那只需要交(100万-80万)×25%=5万企业所得税。但这里要注意:清算是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亏损只能弥补本清算期的所得,不能弥补正常经营期的亏损。我见过一个老板,公司2022年亏损50万,2023年决定注销,清算所得30万,他想用30万弥补2022年的50万亏损,结果税务局说不行,清算所得30万要先交税,2022年的亏损只能等以后经营期弥补(但公司都注销了,怎么弥补?),最后白白亏了7.5万税款。
还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点:清算费用的扣除。很多老板觉得清算费用就是请律师、会计师的钱,其实不然。税法规定,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评估费、诉讼费、公告费等。但有个前提:这些费用必须取得合规发票,并且与清算直接相关。我见过一个公司,注销时把老板的差旅费招待费都算进清算费用,结果被税务局全额调增,补了税。所以清算费用一定要单独核算,保留好发票,别把私账混进公账。
容易被忽略的隐形雷区:这些细节决定注销成败
除了存货、资产、清算所得,还有些隐形雷区,不注意的话,轻则注销失败,重则惹上官司。
第一个是税务注销的顺序。很多老板以为先注销工商,再注销税务,大错特错!正确的顺序是先税务注销,再工商注销。税务注销需要提交清税证明,而清税证明的前提是税款、滞纳金、罚款都缴清,账务处理完毕。我见过一个老板,急着去工商注销,结果税务还没清算完,工商执照注销了,税务局却找上门了,因为公司还有50万增值税没交,最后老板只能以个人名义补缴,还影响了征信。
第二个是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很多公司注销时,只盯着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忘了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比如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账簿、合同,都要补缴印花税;如果是房地产企业,注销时土地增值税清算更复杂,增值率超过20%就要交税。去年松江一家房地产公司注销,因为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开发成本没取得发票,被税务局核增了200万利润,补了60万土地增值税,老板气得直拍桌子:早知道我就把成本票补齐了!
第三个是注销后的法律责任。你以为注销了就万事大吉?太天真!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有偷税、漏税行为,股东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我见过一个案例,公司注销时隐瞒了100万收入,股东以为公司没了,税务局找不到,结果3年后被稽查,股东个人被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一共200多万,房子都卖了。所以注销前,一定要找专业的税务师做清算审计,确保没有遗留问题。
最后一个人情税的坑。有些老板觉得认识税务局的人,走走关系就能少交税,我见过太多因为人情税翻车的案例。比如有个老板,税务局的朋友告诉他存货不用视同销售,结果注销后被查,补了税还罚了款,朋友也受了处分。税务筹划一定要合法合规,别为了省点钱,把前途和名声都搭进去。
我想问各位老板一个问题:你觉得公司注销,税务风险最大的环节是什么?是历史遗留问题没解决,还是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或者说,是不是所有企业都应该在成立之初就规划好退出路径?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探讨。记住:税务筹划不是亡羊补牢,而是未雨绸缪,早规划、早准备,才能让注销之路走得顺顺利利。